仙遊縣
根據《仙遊縣人民政府關於擴大禁放區域加強煙花爆竹銷售、儲存和燃放管理的通告》(仙鄭文[2019]105號),仙遊縣煙花爆竹禁放區域及禁放區域內部分時段允許燃放區域如下:
1.禁燃區
歷城街道辦事處,臨安鎮,龍華鎮,大集鎮,榜頭鎮,賴店鎮都是下轄的。
杜威鎮杜鋒社區、楓亭鎮夏傑社區、濱海新城社區、城郊鎮城郊社區、蓋尾鎮南寶豐社區、蔡溪鎮彩溪巖景區、鐘山鎮九裏湖景區、海峽藝術雕刻旅遊城、仙遊經濟開發區、瑞豐工業園。
2.在非燃燒區,放電區允許存在壹段時間。
榜頭鎮除聯_社區、上_社區、社區、壩下社區、西圩社區、王厝社區、泉山社區、龍騰社區、靈山社區、池河社區、東橋社區、紫陽社區、紫澤社區、尚坤社區、夏昆社區、夏明社區外的其他區域;
龍華鎮除燈塔社區、龍溪林村、建華村外的其他區域;
大集鎮,除大集社區外,龍溪村、圩阪村、山岑村、普山村、普豐村、西南村、坑北村;
賴店鎮在除塗山村、賴店村、七山村以外的其他區域。
除夕和正月初壹允許燃放煙花,其余時間禁止燃放煙花。
3.法律、法規和規章禁止排放的場所。
附:仙遊縣禁燃區地圖
歷城區
為深入推進移風易俗活動,進壹步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根據《歷城區2023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現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界定如下:
非燃燒區
鎮海街1;2.陳宮街;3.洞庭湖村、北大村、後黃居委會、萬陽村、東興居委會、龍山村、烏江村、朱成居委會、後埔村、拉姆雷蒙居委會、未央居委會、後卓村、白希居委會、三山村平原;4.新都鎮新都居委會和措兵村;5.黃石鎮黃石居委會、黃石工業園、水南居委會、鳳山村;6.北高鎮高貝居委會。
程響區
根據《關於2023年進壹步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知》和《莆田市人民政府關於擴大禁放區加強煙花爆竹銷售、儲存和燃放管理的通知》要求,今年程響地區禁放區為:
非燃燒區
鳳凰山街道辦事處、龍橋街道辦事處、林夏街道辦事處、華林工業園、華亭鎮高霞村山排村、西沙村、太湖工業園。
城廂區禁燃區地圖
歲末年初,春節期間,居民朋友們要自覺遵守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維護美好環境,過壹個歡樂、祥和、文明、和諧的春節。
重要提醒
違反本通告,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燃放煙花爆竹的。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二款,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並處50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予以處罰。對未經許可、超出許可經營範圍或者許可期滿後繼續經營煙花爆竹的,依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65號)第三十壹條規定,由應急管理部責令停止違法經營活動,並處2萬元以上654.38+萬元以下罰款,沒收違法經營的物品和違法所得。
邗江區
春節將至,為進壹步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公共財產和公民人身安全,邗江公安分局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分類推進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確保全區人民過壹個安全、祥和、歡樂的春節。
非燃燒區
根據《莆田市人民政府關於擴大禁止燃放區域加強煙花爆竹銷售、儲存、燃放管理的通告》[莆政[2065 438+08]65號]第1條規定,涵江區韓棟街道辦事處、韓熙街道辦事處、郭桓鎮、白塘鎮、江口鎮、三江口鎮、五塘鎮、赤崗經濟開發區,
邗江區禁燃區地圖
秀嶼區
莆田市秀嶼區人民政府關於進壹步擴大禁放區加強煙花爆竹銷售、儲存和燃放管理的通知,各鄉鎮人民政府、工業園區服務中心、區直有關單位:
為維護公眾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減少環境汙染,促進移風易俗,提高文明城市質量,建設美麗秀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現通告如下:
第壹條(壹)本區下列區域為進壹步擴大後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笏石鎮所轄的全部區域;東莊鎮浦頭村、營邊社區、臨港工業園、石門坳化工新材料工業園;東橋鎮江橋社區、梁厝村、前秦村、東興村、木材加工區、上塘珠寶城;平海鎮平海社區;埭頭鎮代新社區;月塘鎮阪尾社區。
(二)法律、法規和規章禁止排放的場所。
第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禁燃區內銷售(零售)、燃放、非法運輸或者儲存煙花爆竹。禁燃區內不得發放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提供存放煙花爆竹的場所。
在禁燃區以外的其他區域運輸、儲存、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
第三條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內舉辦焰火晚會等大型焰火燃放活動,應當取得公安機關的行政許可。
第四條在非禁燃區,本區域只準銷售和燃放符合國家標準的個人煙花爆竹產品(舉辦大型煙花爆竹除外),不得使用自制的煙花爆竹產品或者三門矛、高壓充氣禮炮等替代品。
第五條違反本通告,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責令停止燃放,並處500元以上65438元以下10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予以處罰。對未經許可、超出許可經營範圍或者許可期滿後繼續經營煙花爆竹的,依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65號)第三十壹條規定,由應急管理部責令停止違法經營活動,並處2萬元以上654.38+萬元以下罰款,沒收違法經營的物品和違法所得。
第六條違反本通告其他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條本地區各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不得燃放煙花爆竹,自覺接受社會監督;違反《通知》規定的,依紀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八條全區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學校、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監護人負責教育和照顧未成年人和其他能力有限或無行為能力的人。
第九條禁燃區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機構應當督促業主遵守本通告,做好防範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和相關防範工作;對違反通知的,應當予以勸阻,並及時舉報。宗教活動場所理事會、老年人協會等民間組織要加強對節假日、民間宗教節日等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的管控,引導廣大群眾自覺遵守本通告。
第十條秀嶼區人民政府負責本通告的統壹組織實施。公安、應急管理、生態環境、城市管理、市場監管、民族宗教、住建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實施。
第十壹條歡迎群眾舉報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和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舉報電話:公安110、應急管理12350、市場監管12315、生態環境12369、城管12345。
第十二條本通知的具體應用由秀嶼生態環境局會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莆田市秀嶼區人民政府
65438+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