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父母離婚後可以給孩子房產。
1.離婚協議中把房子過戶給孩子是贈與。這種贈與行為不是單壹的贈與行為,而是在婚姻關系解除、撫養權歸屬等壹系列問題上,結合了受贈人父母的利益和情感的行為。具有很強的特殊身份關系,是依附於子女父母夫妻關系解除的特殊贈與行為。既然是具有身份關系的贈與,則不適用合同法第186條第二款關於擅自撤銷贈與的規定。
2.即使雙方未能按照離婚協議及時辦理過戶手續,將財產過戶到孩子名下,也不能依據《合同法》行使撤銷權。《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八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如果雙方在同意離婚後,在財產分割問題上反悔,請求變更或解除財產分割協議,不存在欺詐、脅迫行為的,不予支持。根據這壹規定,如果離婚協議已經明確房屋歸子女所有,只要沒有欺詐、脅迫等違法情形,就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具有法律效力,不可撤銷。
物權法對物權的法律規定,主要是為了通過登記使物權的變動產生公信,保護社會交易的安全。離婚後,離婚協議中壹方反悔將財產轉移給子女的約定,不涉及對第三人的保護。因此,其不容反悔的主張不能得到支持。
二、夫妻離婚房產過戶給子女怎麽辦?
1.房屋捐贈人與受贈人訂立書面房屋捐贈合同,即捐贈書。房地產贈與合同範本
按照規定,房子贈與必須是書面形式。
2.房屋捐贈當事人憑房屋所有權證、贈與合同等材料按規定繳納相關稅費。
3.辦理公證。
根據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房屋贈與必須經過公證。
4.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房屋捐贈當事人在房屋所在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轉移登記,提交以下材料:轉讓申請書;身份證件;產權證;禮券和公證書;稅費收據。
5.捐贈人將房屋交付給受贈人。
此處交付以產權轉移登記為準。未辦理產權轉移登記,但當事人之間已訂立書面贈與合同,贈與人已將原房屋產權證贈與受贈人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也應認定贈與成立。
3.捐贈財產的轉讓費用是多少?
1.簽署確認函。捐贈人與受贈人到房管局簽署確認函,並攜帶相關材料,如房產的產權證或購房合同等;不動產贈與人與受贈人之間的無償贈與協議表明,無償贈與是贈與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接受贈與是受贈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另外需要補充的是,在贈與業務中,如果受贈人是未成年人,贈與人單方出具的贈與憑證也具有法律效力。費用:簽署委托書時至少要收齊所有工雜費,包括勘測費,100平方米以下每50元的公證費,100元的查冊費。
2.鑒定費:鑒定費為房產鑒定價格的5‰,但每案至少收取1,000元。因為是禮品業務,評估價通常低於市場價。
3.贈與公證費:贈與公證費為評估價的2%。
4.稅費繳納:在房管局辦理贈與登記手續比較復雜。到達房管局後,對房產進行重新評估,包括:契稅為房管局評估價的3%;印花稅為房管局評估價的0.5%;房地產權利轉移登記費每件80元(每增加壹個受贈人加收10元)。以上三項壹般由受贈人支付。還有土地出讓金,這個要看捐贈財產的性質。如果房改房有壹部分沒交過戶費,捐贈人就要還。值得壹提的是,如果贈與的房產是房改性質的,經過這個贈與程序,就改變了性質,變成了商品房。
5、新的房產證
註:贈與人與受贈人為直系親屬或姻親的,免征契稅。如果父母子女之間或者夫妻之間的贈與,免征契稅。
綜上,房產如果是在父母離婚協議下簽訂的,可以自願過戶給子女,協議受法律保護,不支持壹方反悔。房地產轉讓時,房屋所有權人與受贈人簽訂合同,辦理房地產轉讓登記手續,繳納轉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