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人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遺囑執行人在執行遺囑時,應當按照遺囑人的遺囑忠實履行自己的職責。
被指定的遺囑執行人是法定繼承人的,繼承人不得拒絕;如果指定執行人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只有他同意承擔執行遺囑的義務,他才是執行人。遺囑人未在遺囑中指定遺囑執行人的,由繼承人執行遺囑。當有多個繼承人時,* * *是遺囑執行人。繼承人也可以提名壹人或多人作為執行遺囑的代表。
對於具體的文書,需要區分被繼承財產的性質,如動產或不動產。
父母去世後,沒有寫遺囑。繼承遺產需要什麽?父母去世未立遺囑繼承遺產時,所有法定繼承人應先去公證處辦理公證,達成繼承協議。
然後就可以拿著公證書去相關機構辦理房產過戶或者資金過戶。
遺產財產繼承如何辦理繼承有哪些程序?1.申請繼承公證時,當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壹)當事人的身份證件;
(二)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三)所有法定繼承人的基本情況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
(4)其他繼承人已經死亡的,提交其死亡證明及其所有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
(五)繼承已登記財產的,應當提交財產所有權(權利)憑證原件;
(6)被繼承人生前有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的,應當提交其全部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原件;
(7)被繼承人生前與配偶有夫妻財產約定的,提交書面協議;
(八)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提交放棄繼承的聲明;
(九)委托他人申請公證的,應當提交經過公證的委托書;
(十)監護人代理申請公證的,應當提交監護人資格證明。
本條所稱死亡證明,是指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或註明死亡日期的戶籍註銷證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決書;死亡證明。
本條所稱親屬關系證明,是指被繼承人人事部門或者被繼承人檔案所在單位出具的證明被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存在親屬關系的證明;基層群眾出具的證明繼承人與被繼承人有親屬關系的證明;公安機關出具的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能夠證明相關親屬關系的婚姻登記證、收養登記證、出生醫學證明、公證書。
二、繼承房地產時,應持公證機關出具的《繼承證書》和房產權屬證書、契證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房產權屬轉移登記。
三。法律依據:《關於辦理繼承公證的指導意見》和《司法部、建設部關於加強不動產登記管理公證工作的聯合通知》。
壹、房地產繼承的相關法律問題
房地產繼承與其他繼承壹樣,是指依照法定程序將被繼承人遺留的房屋所有權及其土地使用權轉移給繼承人的法律行為。不動產繼承是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壹種派生取得方式。
(1)繼承必須在被繼承人死亡後開始。法律規定的繼承權只是繼承人享有的壹種期待權。被繼承人不死亡,繼承關系就不發生,只有在被繼承人死亡後,繼承權才成為既得權利。要實現遺囑繼承權,必須有被繼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遺囑且被繼承人已經死亡,否則不發生遺囑繼承關系。如果父母健在,他們的房產子女不能繼承。父母把財產給子女是可以的,但這種行為叫生前贈與,不叫繼承。
(二)繼承遺產的人必須是被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即法定繼承人或遺囑人。我國繼承法確定的法定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繼承人依法取得的遺產,必須是被繼承人生前所擁有的合法財產或者依法可以繼承的其他合法財產權益。家庭財產、夫妻財產、合夥財產未經分割不能作為遺產繼承。像這樣的財產必須分割,屬於死者的部分就是遺產。壹切非法取得的財產都不屬於遺產,不得繼承。
二、關於如何辦理財產繼承公證。
房產繼承有兩種,壹種是遺囑繼承,壹種是法定繼承。死者生前未留遺囑的,應按法定繼承辦理。去公證處開公證書,需要帶兩證兩證:
1.去派出所拿死者的死亡證明。
2.房屋產權證或其他證明文件;
3、到死者所在單位(或居委會、村委會)開合法繼承人證明。內容主要包括死者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以及死者父母是否已經去世。
4.法定繼承人超過壹人,且財產只轉移給其中壹人的,需其他人書面同意放棄財產繼承。
5.繼承人的身份證明。
二、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房地產繼承手續及收費。
(壹)繼承房地產需提交的資料
1,房屋所有權證;
2.繼承公證;
3、繼承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4.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在受理窗口受理)。
註意:
a、繼承房改和經濟適用房的,還需提供《房改和出售價格審核》和《購買住房上市申請審批表》(在受理窗口領取);
B.繼承人不能親自辦理的,提交授權委托書或公證書、受托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C.法院判決的,需提交法院判決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D.繼承人未成年的,提交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程序流程示意圖:房地產交易中心受理窗口回執聯-收費窗口* * *費-受理窗口* * *件-發證窗口。
(三)收費標準
1.交易費用:1元/平方米。
2.報名費:住宅80元/套;
3.房屋所有權證工本費:免費復印壹份,每增加壹份收取10元。
4.印花稅:5元/本。
(四)領取房產證,需要攜帶證件。
1,已付發票;
2.繼承人的身份證;
3.收據清單。
註:領取房產證時要求產權人到場。產權人不能到場的,應提交委托書或公證書。
如何辦理繼承手續?妳好,我看了妳的問題,現在給出如下回答:
1,“親戚在廣州突然去世,沒有遺囑和遺言。”對於應當意外死亡的,未留下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2.“因為他未婚,沒有孩子,所以第壹繼承人是我爺爺奶奶。”第壹順序繼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包括養子女和繼子女)。
3.“去那裏辦理房產、銀行、公積金等繼承手續需要出具什麽證明材料?”妳需要在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在銀行和社保單位辦理繼承手續。
4.“爺爺親自動手。還需要父子鑒定嗎?”看妳親戚和妳爺爺的戶口是不是在同壹個戶口本上。如果是,就不需要辦理親子證了。相反,妳必須去村名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辦理親子證明。
5.是當地派出所出具的,還是公證處公證的?“壹般情況下,辦理財產轉移手續不需要公證,但是銀行和社保必須按照繼承的財產辦理公證。
6.“我想委托我的孩子來處理這件事。這有什麽手續?”出具委托書,壹般情況下不會承認委托書。委托公證書比較麻煩,建議本人親自參加!
7.辦理繼承需要的材料有:
(1),死者死亡證明(派出所、醫院、火葬場有效)
(2)被繼承人財產的標的物證明(如搬家款,應帶銀行卡、股票、社保卡等材料;房產取土地使用證、房管證等資料)。
(3)、被繼承人生前是否有遺囑,與他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的證明。
(4)、被繼承人的婚姻關系,是否有養子女、繼子女。
(五)被繼承人的父母關系證明。
(6)放棄繼承人寫的放棄遺產聲明。
(7)、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
有問題可以在線咨詢,也可以線下留言!
如何處理繼承?繼承有兩種: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涉及房產過戶或銀行取款時,需要所有繼承人同時到場才能辦理。可以去公證處進行繼承公證。
繼承需要什麽手續?我爸媽去世十年了,也沒做過。涉及固定資產的,繼承人可以協商達成協議並提出繼承意見,到固定資產所在地的公證處申請辦理繼承權公證。至於材料,公證處會告訴妳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這位老人生前有壹份公正的遺囑。他死後的財產繼承如何處理?如果所有繼承人都沒有異議,財產繼承的相關程序如下:壹、所有有繼承權的人,夫妻雙方,持身份證原件、結婚證、死亡證明、房產證,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
二、以上所有人攜帶以上所有資料及公證書到房管局辦理繼承過戶。具體手續按當地房管局的規定辦理。
如果找不到繼承人,或者有異議:
第壹,找律師處理
第二,法院判決繼承歸屬。
第三,拿著判決書去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登記。
我父母去世了,給我留下了繼承財產的遺囑。請問如何辦理房屋過戶手續?妳好:如果遺囑沒有公證,妳應該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按照遺囑繼承父母的遺產。法院判決後,可以去房管局辦理過戶。
辦理房屋繼承的手續有哪些?房屋繼承的相關材料和手續。
我國《繼承法》所列繼承範圍內有房屋。所謂房屋繼承,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後,其財產歸其遺囑人或法定繼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繼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的產權才可以繼承。發生繼承時,繼承人超過壹人的,應根據遺囑和有關法律進行財產轉換,並持原財產證明、遺囑等材料到主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辦理房屋產權過戶需要有效證明,具體步驟:
首先,需要壹個有效的證明。
1,老人的遺產,是所有繼承人的共同財產。
2.繼承人關於* * *所有財產分割的協議,只要各繼承人同意並簽字,即行生效,任何繼承人不得違約。
3.如果各繼承人對被繼承* * *的財產分割沒有異議,可以憑此協議辦理過戶手續。
二、房屋繼承登記的步驟。辦理房產繼承手續必須經過房屋評估、繼承公證、申請房產登記等程序。已領取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所有權人死亡後,其法定繼承人可以申請房屋繼承登記。壹般步驟如下:
1.房屋評估:首先,房屋的市場價值必須由評估公司進行評估。
2.繼承公證:申請人到房屋所在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
3.房屋測繪:申請人必須到房產測繪部門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圖紙,才能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4.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
5.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涉及房屋權屬的事項經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須提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
辦理房屋繼承手續:
第壹,手續應該是到死者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註銷戶口,辦理死亡證明;
二、去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去市公證處)進行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有兩種:壹種是遺囑繼承,壹種是法定繼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房屋產權證或其他證明文件;
3、戶口簿或其他能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之間親屬關系的文件;
4.繼承人的身份證明;
遺囑繼承權公證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遺囑必須公證,其他形式的遺囑因其真實性無法確定暫不采納)。
三、辦理房屋轉移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申請人應向登記機關提交以下文件:不動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復印件)、不動產權屬證書(原件)、繼承權公證文書或遺囑證明、遺贈接受公證證明(原件)\契稅完稅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