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本書之所以能被稱為“書”,必然要經過兩大生產步驟的組合。就像壹臺功能齊全的電腦,必須同時具備“軟件設施”和“硬件設施”,才能運行和發揮作用。壹本書的制作過程大致可以分為編輯操作和印刷操作兩個步驟,其中編輯操作可以比作電腦的“軟件設施”,印刷操作則相當於“硬件設施”。本模塊首先概述了可稱為軟件工具的編輯操作。
編輯操作可分為兩大操作:文本編輯(縮寫為文本編輯)和美術編輯(縮寫為美式編輯)。它們之間的關系密不可分,必須相輔相成才能順利完成整個編輯操作。編輯無非是資料收集、寫作或翻譯、稿件匹配、稿件確認、打字校對、文字圖片補全、電腦排版和稿件整理、單個封面設計等七個步驟。
I .數據收集、寫作或翻譯工作
無論是出版公司還是個人,想要出版壹本書,首先要確定書的出版方向和性質,然後根據這個方向和性質積極收集各方面的相關信息,作為寫作時的參考。另外,請專業作家寫文章,或者直接從國外出版社購買已出版書籍的翻譯權。
這裏必須特別註意的是,無論稿件是文字編輯寫的還是作者本人寫的,在材料的引用和利用上壹定要格外謹慎,要避免侵犯他人版權(如抄襲、剽竊等。).特別是需要轉載、摘抄或引用他人文章或圖片時,必須事先征得該作物著作權人的同意或授權。
對於壹部自創作品,編輯或作者在寫作前應事先規劃好出版方向和內容性質,然後確定順序章節或基本編輯大綱(不壹定要翻譯外文書籍),再根據章節或編輯大綱逐壹完成稿件內容。通常壹本書的字數從幾萬字到幾十萬字不等。
二、稿件操作
稿件寫作或翻譯完成後,會收集起來交給主編或主編,由主編或主編根據內容性質指派合適的編輯跟進稿件。
過去,無論是編輯還是作者,幾乎所有的寫作工作都是在專用稿紙上手工完成的。即使在個人電腦已經如此普及的今天,許多人仍然習慣於手寫手稿。但隨著時代的進步,相信在不久的將來,這些使用手寫手稿的人,在發現了電腦書寫的便利後,勢必會改變他們過時的方法。
草稿對齊也稱為手稿修改。如果用傳統稿紙寫稿子,當然可以直接在稿紙上增刪修改。如果手稿是用計算機寫的,當然,手稿的所有內容都存儲在軟盤或光盤中。編輯可以在電腦屏幕上整理稿件,也可以先把內容和文字打印出來,修改後再用電腦修改文字資料。
第三,確定文案
編輯在編輯稿件時,要把每壹章、每壹段區分清楚,最後把章、段按順序排好,壹本書的內容就最終確定了。這項工作被稱為“確定副本”。
四、打字、校對作業
稿件經過跟稿程序確定文案後,進行兩大作業,壹是打文字,二是畫插圖或拍照。打字比較簡單。如果手稿是手寫的,就交給電腦打字員打字。打字後會交給文字編輯校對,再交還打字員修改。如果稿件是用電腦寫的,可以把軟盤交給編輯,或者先打印出來校對。
五、用文字圖片完成作業
文案確定後,除了文字的打字和校對,文字的圖片(圖案或照片)也同時完成,通常由美術編輯負責繪制圖案或拍攝照片。圖片有許多不同的作用,有時是為了加強某壹段落給讀者的印象,有些是為了彌補空間(或頁面)的不足,有些只是為了讓版面看起來更生動活潑。(未完待續。。。)
頂端
第二部分
六、電腦排版作業
打字員打完字交給編輯校對後,美國編輯會直接接手排版工作,用電腦完成所需的版面、大小、標題,確定頁數,編排圖案、照片。排版的同時,預留圖片或照片的位置空間,然後由美編做第壹次校對,看整體布局是否合適。標題中的文字和圖片的設計和擺放是否完美美觀?
七、完成了排版作業
傳統的編輯排版都是手工操作,現在幾乎都是使用電腦排版的電子化操作。美國編輯排版校對完畢後,會將圖片按照事先預留的圖片尺寸(黑白圖片除外)送至分色廠進行分色,然後交給美國編輯完成圖片放置操作。這壹階段的工作稱為“最終排版”。
八、最終草案的制作
美國編輯把圖片放到預留圖片位置後,交給編輯校對,同時附上說明文字。校對壹般會做至少三遍。當第三所學校的工作結束後,美國編輯將接管最後的“顏色標記”階段。至此,美國編輯的工作終於告壹段落,有些作者或出版公司為了慎重起見,會再做壹次校對工作(四校)。至此,編輯操作完成,然後送往制版廠進行制版、印刷等印刷操作。
封面的設計
無論大小或厚度,每本書都需要封面。在傳統的封面設計中,幾乎所有的編輯都要負責正文(書名、附屬標題等。),而編輯負責設計(圖紙、照片)。封面設計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四個過程:
1,圖文發布:編輯部門(文學編輯、美國編輯、作者)先根據內容討論書名,想出壹個合適的副標題;同時,美國的編輯還會根據內容畫彩色圖案或者拍照。
2.設計草圖:美國編輯根據編輯部門提出的具體方案,設計封面草圖,供編輯部門校對,然後返還給設計師修改(修訂)。
3.草圖定稿:剪輯部門認為草圖整體完全符合要求,不做任何修改即可進入定稿階段。
4.彩圖驗收:第三階段完成後封面的設計就告壹段落,剩下的就是收集整理彩圖或者彩照。
在過去,上面提到的四個封面設計過程都是手工完成的,但目前,幾乎所有復雜的工作都已經由計算機完成。用電腦設計封面,既省時省力,又省錢,可謂壹舉兩得。
所謂的編輯工作,從寫作、打字、校對到完成稿件,也就是壹般職業中所謂的“印前工作”(制版前的制作工序),由於電腦功能的極大提高,已經很少被手工者看到了。
5.必須了解的相關法律
隨著中國人知識水平的提高、政府相關部門的大力宣傳和呼籲、法律條文的修改和執法單位的大力執法,“知識產權”的概念已經深入人心,大多數中國人已經明白使用“知識和智能作品”必須得到他人的認可。
然而,對於大多數人來說,所謂的“著作權法”是什麽?如何註意避免觸犯法律?根據筆者近幾年的實踐經驗和接觸,很多人因為對著作權法了解不多而誤法,其中不乏所謂的“高級知識分子”。
要避免侵犯他人的著作權,有壹個簡單的原則,那就是“當妳需要使用他人的作品時,無論是文字還是圖片,也無論是引用還是摘錄,都必須告知對方,並取得其同意和授權。”如果妳能遵守這個原則,我相信侵犯他人版權的概率應該接近於零。
至於編輯的過程,不管妳扮演的是哪個角色(出版者、編者還是作者),最好了解下面所包含的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
近年來,隨著著作權法的大幅修改,與著作權相關的糾紛層出不窮。為了避免糾紛的發生,筆者真誠呼籲,勞資雙方、投資者和員工之間,能夠互相拿出誠意,提前簽訂合同,明確列明彼此的權利和義務,以避免日後不必要的糾紛。
*第11條:員工在職務上完成的作品,視為作者。但合同約定用人單位為作者的,從其約定。
根據前款規定,勞動者是作者的,作品的產權屬於用人單位。但是,合同約定其作品的產權歸員工所有的,從其約定。
前兩款所稱雇員包括公務員。
*第12條:除前條的情況外,由雇主出資由他人創作的作品應為作者。但合同約定投資人為作者的,從其約定。
根據前款規定,員工為作者的,作品的財產權按照合同約定由員工或者投資人享有。沒有約定著作權歸屬的,著作權由該員工享有。
依照前款規定作品的產權屬於勞動者的,投資者可以使用該作品。
*第21條:作品的人格權專屬於作者本人,不得轉讓和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