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壹播出,“信托基金”這個流行熱詞就深深地風靡了線上線下。由於上市審批的需要,很多在香港上市的國內公司設立家族信托來控制自己的公司,如雅居樂、玖龍紙業、SOHO中國等。
特別值得壹提的是,由於龍湖地產董事長吳亞軍在離婚案中很好地運用了信托工具,避免了公司大股東家庭離婚帶來的災難性後果,龍湖地產壹度被業內人士稱為家族信托樣本。
家族信托基金是壹種財富傳承工具。
2001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對信托的概念給出了完整的定義:信托是指委托人基於對受托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利委托給受托人,受托人根據委托人的意願,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
值得註意的是,有些人對信托和基金存在誤解。據了解,信托和基金是兩個獨立但又相互重疊的概念。
信托是壹種法律安排,在這種安排下,妳(委托人)將財產的所有權交給他人(受托人),他人經營財產,並將經營收益交給妳指定的人(受益人)。至於受托人如何操作,要看信托所依據的法律以及信托的法律文件中的約定。
基金是壹種投資安排,也就是說,壹群人(可以是少數人,也可以是不特定的公眾)把錢以壹定的形式放在壹起,以壹定的方式進行投資,享受收益。這裏的“某種形式”有很多種選擇,可能是公司,也可能是合夥,也可能是信托。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信托與基金的交集是投資者(信托的委托人)通過信托法律安排,將資金集中交給信托公司(信托的受托人)進行投資運營,投資收益按比例分配回投資者(信托的受益人)。這種用於投資的信托安排通常被稱為“單位信托”。
除了上述交集,信托(傳統上,在國外)還可以服務於投資之外的其他目的,比如家庭財產繼承、為後輩提供生活資金、某些情況下的避稅等。除了信托模式之外,國際上常見的基金形式還有公司形式(即所有的錢都投在投資公司,投資人是投資公司的股東,根據所持股權的等級和份額享受投資回報)和合夥形式(私募基金和對沖基金使用較多)。
據了解,國內信托基金壹般指信托投資基金,又稱投資信托,即集合不特定投資者的資金,委托專家代為投資,從而降低投資風險、分享投資收益的壹種信托形式。基金投資標的包括證券和行業。它其實是壹種理財產品,也是壹種投資工具。
在香港設立信托基金是指家族信托基金,是遺產規劃和財富傳承的工具,而不是理財產品和投資工具。
信托基金不僅可以保障孩子的未來,還可以繼承財富。財富傳承不僅是對財產的持續管理,也是對家庭成員的持續受益。信托、保險、遺囑都屬於財富繼承的範疇。遺囑只是明確了資產的歸屬,信托可以決定何時、何地、以何種方式將資產分配給單個受益人或幾個受益人,尤其是高凈值人群。信托是財富繼承的壹個非常重要的法律工具。
信托可以分為公益信托和私人信托,主要在於受益人的不同。慈善信托的受益人是不特定的人,而私人信托是為私人利益而設計的。大多數家族信托都是私人信托。業內人士指出,《人民的名義》中的信托基金指的是私人信托。
家族信托資金可以鎖定企業股權。
家族信托(又稱家族信托)是指委托人將家庭財產轉移給受托人,受托人為家庭成員的利益或特定目的進行管理的壹種財富管理模式。
家族信托將資產所有者和受益人分開。壹旦購買,這些錢將獨立存在,不屬於任何人的私有財產。不管是離婚還是繼承,錢都不會分,只能按照委托人的意願設定資產受益人。
(家族信托框架圖)
這種模式在國外富豪中尤為常見,如羅斯柴爾德家族基金、洛克菲勒家族基金、比爾蓋茨家族基金、梅艷芳遺產基金、李嘉誠家族基金以及牛根生、吳亞軍、張茵、潘石屹等國內富豪的家族信托基金。
目前國內還是以境外離岸信托為主設立家族信托,且大多設立在開曼群島和英屬維爾京群島。
據了解,信托基金持股在香港大型上市公司中非常普遍。香港的富豪或名人,如長江實業(李嘉誠家族)、恒基兆業()、新鴻基地產(郭氏家族)、恒隆集團()、英皇國際()、大新銀行集團(王守業)等,都是多年前成立,通過各自的家族信托基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值得壹提的是,家族信托的設立可以保護家族企業的控制權。比如東亞銀行(00023)因為大股東李氏將控股權分給眾多家族成員而被稀釋,從而受到其他財團的攻擊。相比之下,敏捷利用家族信托成功解決了股權分散的困境。
雅居樂集團,成立於1997,原屬陳氏兄弟,由陳卓林、陳卓賢擔任集團主席及副主席;陳熊卓、陳卓喜、陳卓南為執行董事、高級副總裁;的妻子是聯合主席。為實現5438年6月+2005年2月赴港上市的目標,陳氏家族重組集團業務,於2005年7月在開曼群島成立雅居樂地產(03383),將分散的家族股權集中註入壹家名為Top Coast的投資公司,以其作為陳氏家族信托的受托人,陳氏五兄弟和陸為受益人。
港交所披露的數據顯示,目前,海岸置地仍擁有雅居樂62.63%的股權。陳氏家族通過家族信托實現了股權的集中。
龍湖地產是家族信托的樣本。
早在2012,龍湖地產董事長吳亞軍離婚案就將家族信托的概念推向了輿論焦點。龍湖房地產信托案很有名。之所以出名,不是因為股權結構復雜,信托協議寫得好,而是兩個應該使用信托的人,在應該使用信托的時候,利用好了信托工具。
根據龍湖地產最初的招股書,早在2007年6月5438+065438+10月,吳亞軍和前夫蔡奎就在開曼群島註冊了龍湖地產,其股份由CharmTalent和PreciousFull兩家BVI公司持有。
到2008年6月5438+10月,吳亞軍和蔡奎在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了另壹家名為LongforInvestment的公司,該公司的股權由龍湖地產持有100%。
2008年6月,龍湖投資收購了嘉訊發展的所有已發行股本,這是這對夫婦打算用於上市的資產。龍湖投資收購嘉訊發展後,分別以6543.8+0.92億港元和6543.8+0.28億港元的價格將其股權轉讓給CharmTalent和PreciousFull。
幾乎與此同時,吳亞軍和蔡奎再次轉讓了他們的股份。吳亞軍將CharmTalent持有的嘉訊發展全部股份以零成本贈與方式轉讓給匯豐國際信托有限公司在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的全資子公司銀海資產有限公司(簡稱銀海),以吳家族信托結算;蔡奎還將PreciousFull持有的嘉訊發展全部股份轉讓給匯豐國際信托有限公司在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的全資子公司Silverland Asset Limited,並以蔡氏家族信托的形式結算。
至此,銀海和銀地成為龍湖地產的直接控股股東,吳亞軍和不再直接控制龍湖地產的股權,而是通過吳氏家族信托和蔡氏家族信托進行控制。
吳氏家族信托的受益人是幾位吳氏家族成員和壹家名為Fitall的信托,該信托惠及龍湖地產的員工和管理層,以股權激勵為目的。作為吳亞軍當時的丈夫,蔡奎也被認為與這部分股份有利害關系。
蔡氏家族信托的受益人是幾位蔡氏家族成員和Fitall。這部分股權的權益也歸蔡奎的前妻吳亞軍所有。
據了解,信托是獨立財產,離婚時不視為夫妻,不需要分開。換句話說,並不是離婚讓蔡奎獲得了200多億港元的財富,而是這部分從信托成立起就成為了蔡奎的獨立財產。
在此框架下,無論蔡五夫婦的身份和性質發生了什麽變化,公司的股權最終都需要通過家族信托基金合二為壹,這在壹定意義上保證了兩大股東行動的壹致性。
相比壹些上市公司大股東家庭離婚造成的災難性後果,吳亞軍和蔡奎的財產分割模式,這種關系到企業穩定和家族財富傳承的模式,當時被稱為成熟和前瞻。業內人士表示,龍湖地產大股東充分發揮了信托的財產安全隔離作用。
據HKEx披露,匯豐國際信托有限公司目前持有龍湖地產70.55%的股權;銀海持股43.97%;銀地持有26.46%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