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征稅辦法
個體工商戶征稅是有門檻的。只有月收入2萬元以上的個體戶才征稅,未達到2萬元的免稅。由於個體工商戶無賬無證,收稅時無法掌握盈利情況,壹般不考慮盈利問題。
個體工商戶的法律特征
個體工商戶是個體工商經濟的法律表現,具有以下特征:
1.個體工商戶是從事工商經營的自然人或家庭。以個人或家庭為單位從事工商經營的自然人,均為個體工商戶。根據法律的相關政策,可以申請個體工商戶的主要是城鎮無業青年、社會閑散人員和農村村民。此外,國家機關幹部和企事業單位職工不能申請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
2.自然人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必須依法經過核準登記。個體工商戶的登記機關是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個體工商戶經核準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後,方可開業。個體工商戶轉業、合並、變更登記事項或歇業時,也應辦理登記手續。
3.個體工商戶只能經營法律和政策允許個體經營的行業。
個體工商戶設立的步驟
個體工商戶的設立壹般要經過以下步驟:
第壹步:需要名字的個體承包人或個體商販,要提前註冊名字。
1.接收並填寫咨詢後的名稱預先核準(變更)申請書,同時準備相關材料;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在設立個體工商戶時,應當提交身份證件和身份驗證文件。其中,香港居民應提交:(1)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復印件;(二)港澳同胞回鄉證或者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復印件;(3)由司法部認可的“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確認的香港律師(中國委托公證人)出具的身份證明(身份驗證文件)。澳門居民應提交:(1)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澳門居民身份證復印件;(2)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復印件或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身份認證局出具的身份證明。
2.提交名稱預先核準(變更)申請,等待名稱核準結果。
根據的規定,個體工商戶的名稱應依次由行政區劃、字號、行業和組織形式組成,例如,行政區(如* *區)+商號(如* *)+行業性質(如經營服務)+組織形式(如中心)。名稱中的行政區劃是指個體工商戶所在的縣(市)、市轄區的名稱。行政區劃後,可以加貼個體工商戶經營場所所在的鄉鎮、街道、行政村、社區、市場的名稱。經營者名稱可以作為個體工商戶名稱中的字號。個體工商戶名稱中的行業應當反映其主要經營活動或者特點。個體工商戶名稱可以采用“廠”、“店”、“館”、“部”、“行”、“中心”等組織形式,但不得使用“企業”、“公司”、“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字樣。在成都登記註冊的個體工商戶名稱中,不能再有“成都”的行政區劃名稱,只能有所在區(市)縣的行政區劃名稱。
3.領取《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和《個體工商戶工商登記申請書》;經營範圍涉及前置許可的(具體項目見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北京市企業登記前置許可項目目錄》),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第二步:提交申請材料。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待設立登記核準通知書;
第三步:收到《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後,按照《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載明的日期到工商局繳費,領取營業執照。
註意:
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設立個體工商戶的,請閱讀《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個體工商戶登記程序規定》、 申請個體工商戶登記前,請認真閱讀《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和本通知表格,並到縣支行辦理登記手續。
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設立個體工商戶,經營範圍包括零售(不含煙草零售)、餐飲、居民服務及其他服務業中的美發美容服務、洗浴服務、家用電器及其他日用品修理,但不包括特許經營。其構成僅限於個體經營,從業人員不超過8人,經營面積不超過3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