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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保障農民工資支付條例》,農民工有什麽權利拿工資?

法律主觀性:

相信很多小夥伴都會從新聞裏看到,農民工年底拿不到全額工資。近年來,為了保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中國頒布了《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農民工工資標準:《關於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規定》政策解讀1。條例所稱農民工,是指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力的農村居民。2.農民工有按時足額領取工資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拖欠農民工工資。農民工應當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定,完成勞動任務。3.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應堅持市場主體負責、政府依法監管、社會協同監管的原則。按照源頭治理、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標本兼治的要求,依法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4.根據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保障本行政區域內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建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協調機制,加強監管能力建設,完善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目標責任制,並納入對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考核監督。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加強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矛盾的排查和調解,預防和化解矛盾,及時調解糾紛。5.為確保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規定》明確了用人單位的主體責任、政府的屬地責任和部門的監管責任,主要規定了以下內容:(1)明確了用人單位支付農民工工資的首要責任。堅持市場主體負責、政府依法監管和社會協同監管的原則;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應當依法清償。(二)壓實地方人民政府的屬地監管責任。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建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協調機制,加強監管能力建設,完善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目標責任制,納入對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考核監督。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加強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矛盾的排查和調解,預防和化解矛盾,及時調解糾紛。(3)明確部門職責,實現部門協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農民工工資支付的組織協調、管理指導和監督檢查,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等相關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履行行業監管職責,對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進行監管。發展改革、財政、公安等有關部門應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做好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四)工會、* *共青團、婦聯、殘聯等組織應當按照職責維護農民工依法獲得工資的權利,發揮新聞媒體的普法和輿論監督作用,引導用人單位增強依法用人、按時足額支付工資的法律意識,引導農民工依法維權。法律規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八條規定:“工會、青年組織、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等組織應當按照職責,依法維護農民工獲得工資的權利。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

第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建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協調機制,加強監管能力建設,完善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目標責任制,納入對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考核監督。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加強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矛盾的排查和調解,預防和化解矛盾,及時調解糾紛。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

第六條

用人單位實行農民工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以書面形式或者通過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與被招用的農民工約定工資支付標準、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等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

第七條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農民工工資支付的組織協調、管理指導和監督檢查,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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