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是買賣雙方保證履約的壹種資金擔保。
期貨市場的交易者在交易時必須存入壹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債券的金額由提供合約交易的交易所設定,通常為合約總價值的5-15%。當然,券商或委托券商也會自行設定壹個追加保證金,不會低於交易所設定的水平。
履約保證金強調的是對招標人或投資人利益的保障,可以由中標承包商和第三方共同承擔,前提是招標人認可該方有效,第三方承擔連帶責任,因此具有可替代性。
履約保證金是獨立的,必須由雙方認可的機構收取、存儲、執行和返還。
擴展數據:
履約擔保是為了防止承包人在合同執行過程中違反合同規定或違約,彌補給發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其形式包括履約保證金(又稱履約保函)、履約銀行保函和履約保函。履約保證金可以是保兌支票、銀行匯票或現金支票,履約保證金壹般不超過合同價格的10%。
分類
商業合同
1.(商務合同)合同履約保證金是指為履行合同而提供的貨幣擔保。並在雙方合同期滿或依法解除時返還。不是合法的債務擔保方式,其性質和效力缺乏法律依據。
期貨領域
(2)在期貨領域,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或期權賣方為保證合約的履行而存入交易賬戶的保證金。商品期貨保證金不是壹種股票付款,也不是交易商品的定金,而是壹種良好信譽保證金。
詳細註釋
履約保證金是買賣雙方保證履約的壹種資金擔保。
期貨市場的交易者在交易時必須存入壹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債券的金額由提供合約交易的交易所設定,通常為合約總價值的5-15%。當然,券商或委托券商也會自行設定壹個追加保證金,不會低於交易所設定的水平。
此外,保證金的水平還受到市場交易風險大小的影響,在波動較大的市場中通常會繳納更多的保證金。同時,套期保值和投機交易的保證金要求也不同。壹般前者收到的保證金比較低。
保證金分為初始保證金和追加保證金。初始保證金是交易者按照規定在交易前繳納的保證金。
由於價格變動,交易者遭受的賬面損失從保證金中扣除,導致保證金下降。當降到較低的保證金(壹般是交易所規定的)時,券商會要求交易員再交壹部分保證金,以使賬戶達到初始保證金水平。這種額外的部分稱為額外保證金。
特性
第壹
招標人必須在招標文件中明確規定,該條款只有在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情況下才有效。招標文件中沒有明確規定的,中標後不得追加。這維護了投標報價的真實性和投標人的權益,項目招標人可以根據自身條件選擇是否投標該項目。因此,履約保證金是有選擇性的。
第二
履約保證金不同於存款。履約保證金的目的是保證承包商全面履行合同,主要保證工期和質量符合合同規定。當承包商成功履行其義務時,招標人必須全額返還給承包商。
履約保證金的作用是在承包商違約時補償招標人的損失,即如果承包商違約,將失去收回履約保證金的權利,並不限於此。
約定雙倍返還或者具有定金特有屬性的內容,符合定金法律規定的,為定金;如果沒有出現“定金”二字,也沒有明確約定定金性質的違約金的適用,那麽已經繳納的履約保證金就不是定金,而是其他的貨幣質物。
如果約定了履約保證金但未支付,則關於履約保證金的約定成立但不發生法律效力(因為質押合同也是壹種實踐合同,生效條件必須是交付)。
第三
履約保證金強調的是對招標人或投資人利益的保障,可以由中標承包商和第三方共同承擔,前提是招標人認可該方有效,第三方承擔連帶責任,因此具有可替代性。中標人違約時,中標人的賠償責任由第三人承擔。?
為了平衡招標人和中標人的利益,2003年3月8日七部委正式實施的《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六十二條規定:“招標人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或者其他形式的履約擔保的,招標人還應當向中標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
第四
規定了履約保證金的比例,為工程造價的5% ~ 10%。具體執行比例由招標人根據工程造價確定。壹般來說,工程造價越高,比例越低,所以相對固定。招標人不能漫天要價,必須依法辦事。
第五
履約保證金必須與工程造價分離,僅作為中標人違約時對招標人損失的補償。招標人必須是具有招標能力的法人,且其建設資金已經到位,因此履約保證金不能作為工程造價的補充。因此,履約保證金是獨立的,必須由雙方認可的機構收取、保管、執行和返還。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履約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