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融資的參與者
壹、項目發起人和投資者
項目發起人是指負責領導、發起和組織建設項目的借款人(不壹定是借款人)。通常由項目所在國的政府機構或企業組織持有。項目投資者是指對擬建項目(或項目公司)進行股權投資的當事人。通常是項目所在國的企業組織和相關的外國企業組織。在許多情況下,項目發起人也是項目投資人,但這不是必要的。
二、項目公司
在大多數國際項目融資中,項目投資者通過股權投資的方式組建項目公司。項目公司是指直接實施項目投資,直接擁有項目資產的產權和經營權的公司組織。項目公司的壹般特征是:
1,它只為特定項目的建設而設立,只對項目進行投資,只擁有項目的資產、負債和業務;
2.通常是有限責任公司;
3.根據不同融資項目的要求,可能同時是借款人和擬建項目的管理者,但從國際項目融資的實踐來看,成立項目公司的主要目的是控制擬建項目的資產負債、損益和現金流,而不是使其成為項目的管理者。
三。貸方和借方
國際項目融資的貸款人通常是壹家國際商業銀行或由幾家商業銀行組成的貸款辛迪加,向擬議的項目提供商定的貸款;但由於具體國際項目的融資方式不同,在某些情況下(如證券化融資的項目),負責組織國際信貸融資的金融中介機構實際上是代替貸款人參與項目融資的。
國際項目融資的借款人通常是項目公司,但在某些情況下也可以是項目主辦人或項目投資人。在同壹個項目融資中,可能有幾個借款人,他們可能是負有相同責任的同壹借款人,也可能是根據不同責任使用融資的其他當事人(如工程承包公司、原材料或設備供應商、產品購買者等。).
四、工程承包方
國際項目融資中的項目承包商是指根據項目合同,負責按照約定的價格、約定的工期和約定的工程質量全面完成擬建項目的建築工程公司。項目承包商通常通過招標確定。按其職責可分為負責項目管理和全面完成項目的總承包商(通常由國際工程承包公司持有)和接受分包的分包商;按其工作內容可分為工程設計承包商、工程施工承包商、工程安裝承包商、工程監理、工程財務經理等。國際項目融資中的工程承包由壹系列復雜的合同文件組成,其基本功能是鎖定工程造價、工期和工程質量標準,從而實現?交鑰匙工程?目標;為了限制項目完工風險,其違約控制和索賠條款極其嚴格。
動詞 (verb的縮寫)項目設備和原材料的供應商
國際項目融資中的供應商是指根據項目設備和原材料供應合同,定期或長期向擬投資的項目出售項目設備、供應能源或供應原材料的賣方。根據項目結構和相關合同的安排,供應商向項目公司或項目承包商出售的項目設備、能源或原材料的價款可以由貸款人的信托受托人以貸款方式定期支付,從而形成項目公司的信用購買;供應商也有可能按照出口信貸方式延期付款,從而形成供應商向項目公司提供信貸融資。在國際項目融資實踐中,國際貸款人往往將借款人購買自有設備或原材料作為承諾貸款的重要條件,不僅支持本國企業產品出口,還具有分散項目融資風險的功能。
不及物動詞項目產品的買方
項目產品的買方是指根據項目產品的購買合同或使用合同將購買項目產品或長期使用項目設施的商業方。典型的項目產品合同通常需要。貨到付款?合同和?還是提貨還是付款?合同形式;其作用是為項目融資提供信貸支持;買家通常是有批發銷售能力和資金實力的批發商。在我國的項目融資實踐中,項目發起人或政府機構(如在交通或電力項目中)往往承擔著項目產品購買者的責任,購買具有預定承諾的性質。因為購買項目產品是項目融資信用擔保結構的壹部分,在項目融資談判階段,購買方實際上已經參與到項目中。
七。信托受托人
國際項目融資中的受托人是指根據信托文件,負責管理作為擔保的項目資產、項目收益和現金流的獨立金融機構。在國際項目融資中,項目資產擔保和現金流擔保是項目融資信用擔保結構中最重要的部分,這在表外融資的情況下最為典型。根據信托文件,受托人壹方面負責對設定為擔保的項目資產進行直接管理或監督,另壹方面將負責在獨立賬戶中托管項目或受托管理部分的現金流,以確保可償還部分首先用於清償債務。通常的支出順序是:生產成本支出、折舊償還支出、管理費用支出、財務費用或貸款利息支出、稅收支出、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潤分配。
八。項目融資的擔保人和保險人
在國際項目融資中,貸款人不僅要求以項目資產和項目現金流作為擔保,還要求項目公司或項目發起人提供有限的信用擔保。提供有限信用擔保的壹方是項目融資的擔保人。在國際項目融資中,除了工程保險和項目財產保險外,更重要的是對項目所在國可能發生的戰爭、內亂、國有化、法律改革、匯率變動等事件進行承保。後壹種保險通常由相關國家的官方或半官方保險機構承保。除上述之外,在壹些國際項目融資中,項目東道國的政府機構或其代理人(如項目發起人或項目投資人)為投資項目提供的經營特許權、稅收優惠、外匯優惠和擔保承諾,在項目融資的信用擔保中也起著重要的作用。
九、專業咨詢機構
在國際項目融資中,通常有許多專業中介機構來協助項目貸款人(融資顧問)或項目發起人,其中最重要的是工程顧問、財務和稅務顧問以及法律顧問。國際項目融資中的工程顧問通常負責協助項目貸款人或發起人進行項目可行性分析和項目風險預測;除財務審計外,國際項目融資中的財稅顧問還將協助貸款人對擬投資項目進行財稅分析和現金流預測;在國際項目融資中,法律顧問不僅要對擬投資的項目和環境進行法律分析,而且主要協助項目貸款人和項目發起人確定項目融資結構,起草相關法律文件,出具法律意見書。
項目融資的主要特征
與傳統融資方式相比,項目融資具有以下特點:
1.融資主體的排他性。
項目融資主要依靠項目本身的未來現金流和形成的資產,而不是依靠項目投資人或發起人的資信和項目本身以外的資產來安排融資。融資主體的排他性決定了債權人關註的是項目未來現金流中有多少可用於還款,其融資金額和成本結構與項目未來現金流和資產價值密切相關。
2.追索權的限制。
在貸款等傳統融資方式中,債權人在關註項目投資前景的同時,更關註項目借款人的信用和真實資產,追索權完整;如上所述,項目融資方式是以項目為基礎的。除非與簽約方另有約定,債權人不能收回項目本身以外的任何形式的資產,這意味著項目融資完全取決於項目未來的經濟實力。
項目融資的分散化
由於融資主體的排他性和追索權的有限性,決定了作為項目簽約方的各種風險因素和收益的充分展示。確定所有參與者能夠承受的最大風險和合作的可能性,利用壹切優勢設計出最有利的融資方案。
4.項目信貸的多樣性
對項目未來的所有風險點進行多元化的信貸支持,以規避和化解不確定的項目風險。如果項目是必需的?產品?部分采購商簽訂長期采購合同(協議),原材料供應商以合理的價格供貨,保證強大的信用支持。
5.項目融資程序的復雜性
項目融資金額大、期限長、範圍廣,涵蓋了融資方案整體設計和運作的各個方面,需要很多法律文件。其融資程序比傳統融資更復雜。而且前期費用占融資總額的比例與項目規模成反比,其融資利息也高於企業貸款。
項目融資雖然比傳統融資復雜,但可以達到傳統融資達不到的目的。
首先,有限追索權條款確保項目投資者在項目失敗時不會拿投資者的其他資產冒險;
二、在國家和政府建設項目中,對於?看到了嗎?對於大型建設項目,政府可以通過靈活多樣的融資方式應對債務對政府預算的負面影響;
第三,對於跨國公司進行海外合資投資項目,特別是對於沒有經營控制權的企業或投資於高風險國家或地區的企業,可以將公司的其他業務與項目風險有效分離,從而限制項目風險或國家風險。
可見,項目融資作為壹種新的融資方式,對於大型建設項目,尤其是基礎設施、能源、交通等資本密集型項目,具有更大的吸引力和操作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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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誰是項目融資的參與者?
2.項目融資的含義
3.項目融資模式的內容有哪些?
4.工程項目融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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