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工人違反操作規程發生安全事故,由工人和施工單位負責。查看工人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協議中是否有責任劃分的約定,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連帶責任人根據各自的責任確定相應的賠償數額;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應當承擔同等賠償責任。
二、如何處理違反安全生產的行為?
檢查人員檢查生產經營單位時,發現有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應當當場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對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三、生產安全事故有哪些特點?
1.事故主體的特殊性:限於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事故。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主要包括工礦商貿領域的公司、企業、合夥人、個體戶等生產經營單位。
2.事故區域的延伸性:生產安全事故的地理範圍不是固定的,而是有限的。
3.事故的破壞性:生產安全事故對人員或生產經營單位造成壹定損害,造成人員傷亡(包括急性中毒)或生產經營單位直接經濟損失,影響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開展,造成嚴重影響。
4.事故的突發性:生產安全事故是在短時間內突然發生的,不同於其他在某些危害因素長期影響下發生的損害事件,如職業病。
5.事故過失:生產安全事故主要是人為過失引發的事故,與洪水、泥石流等不可抗力引發的災害有本質區別,如違章作業、冒險作業引發的生產安全事故;因工作環境惡劣、設備隱患等原因導致的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也應列為過失,是生產經營單位的責任人員在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中存在過失,未能立即糾正和消除不良作業因素,任由不良因素繼續存在。
法律依據
安全生產法
第三條安全生產必須堅持中國* * *生產黨的領導。
安全生產工作要以人為本,堅持以人為本、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從源頭上防範和化解重大安全風險。
安全生產必須行業管理、企業管理、生產經營管理,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和政府監管責任,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從業人員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機制。
第四條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本法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大安全生產資金、物資、技術和人員的投入保障,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和信息化建設,建立安全風險分類控制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完善風險防範和化解機制,提高安全生產水平,確保安全生產。
平臺經濟等新興行業和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本行業、本領域的特點,建立並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安全生產義務。
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壹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其他負責人對其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第十六條國家實行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生產安全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