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438+2月2日是全國交通安全日。這壹天,由公安部交管局和多家媒體發起的“我眼中的十大交通習慣”網絡調查落下帷幕。隨意變道,開車,用手機...人們在調查中也反映:妳有過惡心的交通習慣嗎?
隨著機動車數量的不斷增加,道路交通傷害嚴重威脅著居民的安全和健康。根據歷史數據,有專家預測“未來10年,道路交通傷害造成的死亡和傷害人數將增加65%左右,道路交通傷害將成為全球疾病負擔的第三大原因”。不僅如此,道路交通事故對國民經濟發展的制約作用也不容忽視,特別是對於並不富裕的中下層勞動者來說,壹次交通事故帶來的經濟負擔甚至超過了壹些慢性病。在廣大農村,車禍致貧的案例很多,壹定程度上增加了農村的扶貧難度。對於道路交通安全來說,不良交通習慣無疑是大敵。去年全國交通日的主題是“遵守交通信號,安全文明出行”,今年則更進壹步,“摒棄交通陋習,安全文明出行”。無論是作為行人還是司機,不良的交通習慣幾乎每個人都會或多或少的發生。開車接電話、隨地吐痰等陋習,看似不經意,毫不起眼,卻很容易釀成大禍。在山西省沁源縣,就發生了這樣壹起令人震驚的車禍:當地壹所中學的21名師生在高速公路上被壹輛疾馳而來的貨車碾壓致死,很多人血流不止,甚至分不清屍體。這是壹起事故雙方不良習慣造成的悲劇:對於師生來說,由於當地缺乏運動場地,他們習慣了每天早上在馬路上跑步鍛煉;對於司機來說,事故發生時他幾乎睡著了,因為他整夜都在開車。
道路交通事故的深層次原因其實有很多,比如道路基礎設施建設、道路安全管理水平、機動車安全性能等。但是不良的交通習慣是我們能掌握的最直接最直接的原因。只要從現在開始嚴格要求自己,每個人都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扭轉道路交通傷害頻發的嚴峻現實。遺憾的是,中國雖然快速進入汽車時代,但卻缺乏汽車時代相應的法律文明。對於司機來說,突出的表現就是暴發戶心態驅動下的野蠻駕駛,比如杭州富家子弟飆車事件,北京英國菲尼迪酒駕事件。對於行人來說,法不責眾是壹種隨機的僥幸心理,比如集體闖紅燈過馬路。這些都導致了不良交通習慣的大規模出現是長期的,而不是暫時的。
實踐證明,良好的交通習慣不會從天上掉下來,特別是要在全社會營造良好的交通文明氛圍。單靠教育訓練效果不明顯,靠體育管理難以治本,必須靠法律來培養。此前酒駕後取得的良好效果已經充分說明了這壹點。
首先,法律對駕駛行為的規定需要細化和嚴格。不僅僅是酒駕、超速等明顯的危險行為,在壹些國家也是如此,比如開車不使用手機,不吸煙,坐在後排要系安全帶,如果車上有小孩,大人還要下車給小孩開門。在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還遠未細化,因此加強對駕駛行為的法律幹預是必不可少的。
其次,對於執法領域的壹些問題和爭議,相關法律需要進壹步探索和完善。比如《刑法修正案(八)》增設危險駕駛罪後,由於醉駕司法解釋尚未出臺,面對酒駕查處中常見的逃票、妨礙酒精檢測甚至打卡等現象,各地執法存在諸多差異。某地在查處壹起酒駕案件時,強制破窗酒精測試引起廣泛討論,有的地方在執法過程中還采取了要求專業人員強行打開車鎖的方法。
第三,關於行人違法問題,壹般認為處罰過輕,缺乏威懾力。目前對行人違法行為的處罰主要體現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條中,“...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即使是這種輕微的規定也很難執行。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的交通事故以及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壹直有不同的解釋,增加了行人的僥幸心理,需要進壹步明確。
大多數道路交通事故傷亡已被證明是可以預防和控制的。因此,需要從各方面不斷培育道路交通的法治氛圍和文明程度,確保人人受到嚴格約束,尊重生命敬畏法律從我做起,徹底鏟除交通陋習的生存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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