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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練習壹次公安基礎知識-2021天津警察招考(5-18)

根據以下情景材料回答問題1-4。

劉(男,25歲)於2065438+2005年8月6日在某洗頭間與賣淫女王發生性關系。事後,王向公安機關報案,稱劉強奸了她。經審查,公安機關決定立案偵查。

1.在本案的偵查中,公安機關需要向王取證。在詢問地點的選擇中,下列選項是正確的:

A.妳可以去王所在的壹家洗發屋求證。

B.妳可以去王的住處取證。

C.妳可以去王提出的那條街上的咖啡店取證。

D.必要的話可以通知王去公安機關問話。

2.如果偵查人員需要訊問劉,在訊問地點的選擇上,下列選項是正確的:

A.將劉傳喚至劉縣指定地點接受訊問。

B.去劉住處審問。

C.劉被刑事拘留並送往看守所的,應當在看守所內進行訊問。

(四)傳喚劉的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至遲不得超過48小時。

3.根據對案件的調查和所獲得的證據,下列做法是正確的:

A.經查,劉某與王某發生性關系,兩人之間屬於賣淫行為,本案應予駁回。

B.對王進行身體檢查,如果王拒絕檢查,可以強制檢查。

C.對本案原告王提供的褲子進行檢驗鑒定。劉被拘留的,檢驗鑒定期間可以不計入偵查羈押期間。

d、對本案原告王提供的褲子進行檢驗鑒定。劉被拘留的,檢驗鑒定期間計入偵查羈押期間。

4.刑事案件的立案條件如下:(多選)

A.有犯罪事實。證據確實充分

C.法律手續完備d .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參考答案及分析

1.回答ABCD。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二條規定,偵查人員可以當場詢問證人,也可以到證人所在地或者證人提出的地點詢問,並且在必要的時候,可以通知證人到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作證。第125條規定本節規定適用於對被害人的訊問,故本題答案為ABCD。

2.回答ABC。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七條規定,對於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的市、縣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件。所以選項AB正確,當選。第116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送看守所羈押後,偵查人員應當在看守所對其進行訊問,因此選項C正確,當選。傳喚和傳喚的持續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案情特別重大、復雜,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傳喚的期限不得超過24小時。而這道題問的是訊問的地點,與訊問的時間無關,所以選項D是錯誤的,不選。所以這個問題的答案是ABC。

3.答AC。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刑事責任的,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判,或者宣告無罪: (壹)情節明顯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三)被大赦令免除處罰的;(四)不如實告知或者撤回依照刑法已經告知並處理的犯罪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故選項A撤案正確,當選。第壹百三十條為了確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傷情或者生理狀況,可以對人進行檢查,提取指紋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檢材。犯罪嫌疑人拒絕檢查的,偵查人員認為必要時,可以強制檢查。女性的身體檢查應當由女性工作人員或者醫生進行。選項b是錯誤的。在刑事案件偵查過程中,犯罪嫌疑人被羈押的,只將精神病鑒定的期限計入偵查羈押期限。c選項正確,d選項錯誤。所以這個問題的答案是AC。

4.答AD。解析: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應當按照管轄範圍,及時審查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明顯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不予立案,並告知申訴人不予立案的理由。投訴人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所以這個問題的答案是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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