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勞動法》中沒有明確規定男職工可以休陪產假。勞動法在女職工勞動保護條款中只規定了女職工可以休產假。根據《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女方24周歲後生育第壹個孩子的,屬於晚育,男方可以享受壹周的帶薪護理假。這個規定是對晚育的獎勵,也是為了母嬰健康。
2016至10,除西藏和新疆外,其余29個省份相繼修訂了地方計生條例,明確了地方陪產假(部分地區稱護理假)的期限。其中,最短陪產假為7天,最長為1個月,大部分地區陪產假為15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符合法律法規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產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用人單位為職工購買生育保險的,用人單位將向有關部門申請職工陪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陪產假期間,工資壹般按照當地社會平均工資標準支付。職工工資高於當時社會平均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用人單位沒有為職工購買生育保險的,職工陪產假期間的工資按照職工合同工資的標準支付。
各地關於陪產假的規定:
1,上海陪產假規定:陪產假是晚育的護理假。
根據上海市的相關規定,陪產假其實叫晚育護理假。法律依據是《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三條。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晚育的婦女享受30天產假,其配偶享受3天產假。晚婚假期間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和晚育假期間享受產假同等待遇。
註意,只允許晚育。如果沒有晚育,就沒有這個假期。2065438+2006年2月23日,上海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修改《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鼓勵壹對夫婦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可再享受產假30天,男方可享受配偶陪產假10天。
2.《深圳勞動法》關於男性陪產假的規定:女職工依法年滿23周歲後懷孕生育第壹個子女(含雙胞胎、多胞胎)的初產婦,可延長產假30天,給予男方護理假10天。如果是第壹對雙胞胎,男方沒有哺乳假。
3.河北:《河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依法登記結婚的公民,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延長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規生育子女的夫妻,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延長產假60天,給予配偶護理假15天。延長婚假和產假期間,可以享受正常的婚假和產假待遇。
4.重慶:護理假15天。《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六條第四款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女職工產假期間,男方所在單位應當給予十五天護理假,護理假期間享受在職職工同等待遇。
5.廣東省:男方護理假10天,《廣東省企業職工死亡撫恤金待遇暫行規定》第115號第六條規定,女職工產假90天,其中產前假15天。難產的產假增加30天。多胞胎的,每多生壹個嬰兒,產假增加15天。實行晚育的,增加產假15天。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的,增加產假35天,產假期間男方給予10天護理假。
6.江蘇省:產假15天。根據《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章:獎勵和社會保障第二十七條:自2065,438+06,65,438+0起,符合規定生育的夫妻,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再延長產假30天。
前兩款規定的假期視為出勤,在不影響福利待遇的情況下,在規定的假期內支付工資。國家法定節假日不計入前兩款規定的節假日。
7、湖南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護理假15天,職工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2天;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30天;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給予30天產假,男方享受15天護理假。增加的產假和護理假視為出勤。
8.河南省晚育護理假為30天。第二十七條: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18天婚假;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三個月,並給予配偶護理假壹個月;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
9.《內蒙古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壹條:公民第壹次結婚超過法定結婚年齡三年以上的,屬於晚婚。超過法定婚齡四年以上生育的已婚婦女為晚育。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五天;晚育的給予產假30天,男方給予護理假10天。其他形式的獎勵也可以給晚婚晚育的人。
10,陜西產假10天,晚婚的職工,增加婚假20天;實行晚育的,增加產假十五天,男方給予護理假十天;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給予30天產假。
11,山西晚育護理假15天第五章優待和獎勵,第四十二條符合晚婚條件的,享受婚假1個月;晚婚的壹方享受,晚婚的雙方享受。符合晚育規定的,女方享受產假4個月,男方享受護理假15天;產假期間采取長效節育措施的,享受產假6個月。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工資、獎金照常發放。
12,山東產假7天。第三十條男女雙方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4天。女方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六十天,男方給予護理假七天。增加的婚假、產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13,遼寧省,晚育護理假15天,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晚婚職工婚假7天;晚育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增加產假60天,男方護理假15天。休假期間工資照常發放,福利不變。
14,湖北產假10天,第三十壹條:公民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再給15天;已婚婦女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30天,其配偶享受護理假10天。婚假、產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獎金照常發放。施行節育手術的,憑節育手術證明,由所在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給予休假,休假期間發給工資和獎金。
15,安徽延遲生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護理假10天,獎勵和社保。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就是晚婚。已婚女性24歲第壹次生育是晚育。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對晚婚晚育的職工給予以下獎勵:
1,晚婚初婚,延長婚假20天;
2.晚育的初產婦,延長產假30天;?
3.產假期間申請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產假延長30天,男方享受10天護理假;夫妻異地居住的,護理假為20天。
16,四川產假10天,獎勵和社保,實行晚婚,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已婚婦女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30天,男方給予護理假15天。婚假、產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獎金照常發放。
17,江西產假15天,晚婚晚育的國家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和各類企業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外,晚婚婚假增加15天;晚育的給予產假30天,男方給予護理假10天。節假日工資和獎金照常發放,福利待遇不變。
18,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於2016年3月24日通過了《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變更後,刪除了“晚婚晚育,延長婚假”的規定,改為“依法登記結婚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7天”。這使得婚假總天數不變。
北京市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98天產假外,還享受30天生育獎勵假;同時,經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同意,女職工可額外休假1至3個月。此外,增加配偶陪產假;北京女職工生育後,其配偶可享受陪產假15天。
對於再婚夫妻,規定婚前只生育壹個子女,婚後已生育壹個子女的,或者婚前生育兩個子女的,可以要求再生育壹個子女;對於殘疾子女的生育,《決定》規定,夫妻壹方可以同時生育兩個子女,其中壹方經鑒定非遺傳性殘疾且不能成長為非正常勞動力的,可以再生育壹個子女。
各地對陪產假的規定不壹樣,每個地區每個單位的陪產假也不壹樣,這就要看妳所在單位的具體約定了。國家沒有明文規定。
29個省規定了陪產假的期限,從7天到1個月不等。
陪產假又稱陪產假,是指已婚夫婦依法登記結婚。女方享受產假期間,男方享有壹定時間的互相照顧權。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沒有對陪產假做出明確規定,取決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實際規定,基本見於各地的計劃生育條例,法律地位不高。當然,還是存在有的地方有陪產假,有的地方沒有陪產假的情況。
男二十五歲,女二十三歲以上的初婚是晚婚;已婚婦女晚婚生育或者24周歲以上生育第壹個子女的,視為晚育。晚婚晚育的夫妻雙方享受以下優惠待遇:國家工作人員和企事業單位職工晚婚的,婚假30天;晚育的,產假105天,男方給予護理假15天;
育齡夫妻為城鎮居民,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享受優待和獎勵:產假期滿前領取的,女方產假增加50天,男方護理假增加5天。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陪產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