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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註銷流程和費用

先取消稅收——再取消代碼——再取消銀行——最後取消工商。

1,註銷公司國地稅登記證;

2.到公司主管工商局辦理;

3.在報紙上做個公告(要45天才能註銷公司);

4、登報後45天,再向工商局申請註銷;

5.最後在質監局註銷代碼證。

公司註銷程序:成立清算組;

清算步驟:

由於清算的不同性質,不同的法律適用於公司清算:

1.公司因破產而清算,適用企業破產法和民事訴訟法。

2.公司非破產清算(指公司自願解散並被依法責令解散的情形),適用《公司法》和《民事訴訟法》。

公司的清算,不論其性質如何,均應按下列步驟進行:

1.成立清算組。

2.進行清算。

清算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並開展下列業務:

(1)接管公司財產;

(二)了結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三)催收債權、清理債務;

(四)剩余財產的分配;

(5)註銷企業法人資格,吊銷營業執照。

3.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擬將清算方案提交股東會討論通過或主管機關確認。

清算計劃的主要內容有:

(1)清算費用;

(二)應付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

(三)應交稅費;

(4)清償公司債務。

5.分配剩余財產。

6.清算終止。

(1)終止分配後,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終止報告,報股東會或者主管機關批準後,申請註銷公司法人資格,吊銷營業執照。

(2)工商局收到註銷登記的有關文件;辦理註銷公告(三次);

(三)辦理稅務註銷登記;

(4)辦理工商註銷登記,先轉讓股權!股權轉讓的手續:股權歸股東所有,所以當然是把轉讓款直接打到股東的賬戶上,跟妳賣東西付錢是壹樣的。股權由對外投資形成的,為公司以法人股東投資形式形成的,應當在公司註銷前辦理股權變更[轉讓]。

(5)有兩種:外調,所以價格可能不太理想;內部轉讓,即將股權轉讓“變更”到當前公司自然人股東名下,將合資公司中原法人股東變更為自然人股東。這只是身份的變化和股權不變,這樣價格不會倉促流失,除非原公司故意放棄或者股東之間難以協調。

二、公司註銷債權債務怎麽辦?

公司依照法定程序註銷的,應當成立清算組,進行公告,清理債權債務。債權人在公告後45日內未申請債權的,視為自動放棄。沒有公告或者清算的,由股東承擔法律責任。

可以查壹下工商檔案,裏面應該有單位的債權人,否則工商部門是不會批準註銷的。妳可以要求債權人承擔責任。

企業法人關閉、註銷、吊銷營業執照後如何確定訴訟主體?

(1)企業法人被撤銷、吊銷或吊銷營業執照的,在辦理註銷登記前,其法人資格和相應的訴訟主體資格仍然存在,應當以自己的名義起訴和應訴。依法成立清算組織的,可以清算組織的名義參加訴訟。是否增加企業主管部門、開辦單位、股東或者出資人參加訴訟,屬於當事人意思自治範圍。當事人沒有要求補充的,壹般不應主動補充。企業法人沒有清算組織或者法人下落不明的,可以公告送達或者直接送達清算義務人。如果原告只起訴企業主管部門、開辦單位、股東或出資人,則應區分情況:要求履行清算義務的,法院無需追加企業法人;要求清償企業債務的,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可以直接責令企業主管部門、開辦單位、股東或者投資者承擔清償責任,不增加企業;如果企業具有法人資格,只有出資瑕疵,則應追加* * *為共同被告。

(二)按照主管或投資關系確定清算義務人:非公司制國有企業的清算義務人是其上級主管部門,非公司制集體企業是其主管部門或開辦單位,法人合營企業是其合營各方,中外合資企業法人是其合營各方,外商獨資企業法人是其投資主體,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義務人是其全體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義務人是其控股股東。

(3)企業法人辦理了註銷登記,其法人資格和相應的訴訟主體資格已經消滅。對未了結的債權債務有爭議的,清算義務人為當事人。

企業法人未依法辦理年檢的,不影響其訴訟主體資格,除非已被依法註銷,否則可以自己名義起訴或應訴。

第三,企業債務的註銷過程

壹般情況下,公司註銷前應進行清算,清算時處理債務。但很多情況下,股東為了逃避債務,不清算或非法清算甚至“主動吊銷執照”,侵害債權人利益。在這方面,法律對懲罰這種行為者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逃避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股東為了逃避債務,往往惡意註銷公司,或者轉移財產後註銷公司等。此時,債權人可以依據《公司法》第二十條第三款的規定,向相關股東追償,實現其債權。

清算人有違法行為的,應當承擔責任。根據《公司法》第二百零五條、第二百零六條、第二百零七條的規定,清算組和清算人在清算過程中有違法行為的,將被處以罰金。同時,沒收違法所得。

《合夥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法》、《破產法》對清算和責任的規定非常具體。合夥企業清算是指清算人實施違法行為,對債務承擔償還和賠償責任;個人獨資企業解散後,原投資人應當對企業債務承擔清償責任;企業破產時,行為人有破產法第31條、第32條、第33條規定的行為時,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吊銷營業執照後註銷前的訴訟主體資格。

公司營業執照被吊銷後,在辦理註銷登記前,其主體資格存在爭議。這也是壹些公司收回債務的切入點。壹種觀點認為,執照被吊銷後,公司主體資格消失,公司除了清算之外不能再做任何事情;另壹種觀點認為,公司被吊銷執照後,仍然可以成為訴訟主體。我同意後壹種觀點。原因是撤銷是被動的,公司還沒來得及清算。所以很多問題需要解決,賦予其壹定的主體資格有利於後續問題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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