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使用規定
壹、公章的刻制和開啟
公章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須報總經理批準,並由辦公室出具介紹信,到公安機關有關部門辦理刻制手續。
2.公章的格式和規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散文閱讀:www.sanwen.net)
公章的開啟
1.在新印章使用前,請加蓋印章,並保留樣本以備將來參考。
2.啟用公章須報總經理批準,並簽發啟用通知單,註明啟用日期、簽發單位和使用範圍。
二。公章的保管、移交和停用
(1)公司的各種印章必須由專人保管。
1.公司公章和專用公章由辦公室專人保管,各部門公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保管,保管公章人員名單報辦公室備案。
2.公章應做好記錄,註明公章名稱、簽發部門、件數、接收日期、開啟日期、接收人、保管人、批準人、圖紙等信息。
3.嚴禁員工私自將公章帶出公司使用。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公章取出使用的,應提交申請報告,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公司副總經理批準,報辦公室主任確認。公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只能以申請為目的使用公章,並對使用公章的後果承擔全部責任。
4.公章保管人因故離職時,應由部門負責人指定人員臨時委托,以免耽誤工作。
(二)公章必須安全可靠,必須加鎖保管。公章不能委托他人代管。
(3)公章異常或丟失,應保護現場,及時報告並配合調查。
(4)辦理交接手續,加蓋公章,並簽署交接證明,註明交接人、交接人、監交人、交接時間、圖紙等信息。
(5)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停用公章:
1,公司名稱變更;
2.公章破損;
3.公章丟失或被盜,聲明無效。
(6)公章停用時,須經總經理批準,停用的公章應及時送辦公室封存或銷毀,並建立公章。
登記檔案上交,歸檔,銷毀。
三。公章的使用
(壹)使用範圍如下:
1.所有以公司名義出具的文件、出具的介紹信、提交的報表均應加蓋公司公章;
2、凡屬本部門業務範圍的加蓋本部門印章;
3.合同專用章;
4.財務專用章用於財務會計業務。
(2)使用程序
1,公司的業務合同、項目協議、授權委托書、承諾書等印章必須由部門負責人審核,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填寫公章登記表後才能蓋章。同時,應將打印文件的副本提交辦公室存檔。
2.使用公章時,必須建立印章登記制度,審批程序必須嚴格。辦公室有權拒絕印制不符合規定和未經主管領導簽發的文件和合同。
3.禁止填寫空白合同、協議、證明、介紹信。因特殊工作確需發放時,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批準;工作結束後,要及時向公司報告辦理手續的目的,不用的必須馬上收回。
四。如違反上述規定,公司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對公司造成壹定經濟損失或不良社會影響的,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5.每年年底,公章經理負責將公章使用登記表復印件送辦公室存檔。
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壹.管理:
1.經總經理授權,綜合部負責公司印章管理,啟用和回收印章,監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2.建立印章管理和登記制度,由專人對印章的收發進行登記和審批;(註:本程序未完成的,可在《辦法》頒布之日補辦)。
二、儲存和使用:
1.公章、業務章由財務部保管,合同章由綜合部保管;
2.保管員要樹立高度的責任感,確保印章保管和使用的安全。未經總經理同意,不得擅自轉讓給他人代管;
3.保管人應對文件的內容和內容進行處理。印章審批表?以上規定的簽名應進行核對,確認無誤後方可蓋章;
4.印章原則上不允許帶出公司。如確需將印章取出使用,應填寫印章申請表,列明項目,並按以下審批程序進行審核。經批準後,可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同去,方可搬運。
三。批準:
公章和業務章使用的審批程序
1.各部門需要蓋章的,經辦人填寫?印章審批表?;
2、由部門經理簽字,總經理批準;
3、財務部蓋章,並歸檔;
4.壹般情況下,不允許在空白文件和紙張上蓋章。因業務需要,必須經總經理批準方可蓋章;
5.如果加蓋公章的文件不能使用,必須交回財務部銷毀。
3.使用合同印章的審批程序
1.各部門需要蓋章的,經辦人填寫?印章審批表?;
2、由部門經理簽字,總經理批準或簽字;
3.綜合部應將合同正本封存,合同副本由綜合部於當日交財務部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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