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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資金績效審計的內容

公共資金績效審計的內容

績效審計是指國家審計機關對政府及其所屬部門經濟活動的經濟性、效率性、效益性和效益性進行的審計。那麽公共資金績效審計的內容有哪些呢?我們來看看吧!

壹、相關概念

公共資金是指通過稅收、利潤、收費、債務等方式籌集和分配的公共財政資金和其他社會公共資金。公共資金是以國家為主體,通過政府或企事業單位的收支活動,集中公共資金履行政府職能,滿足公眾需求的壹種經濟活動。它具有公共性、非營利性、管制性和法治性的特征。也就是說,公共資金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企事業單位為滿足公眾需求而進行的收支活動或財務運行機制模式。

績效審計是指國家審計機關對政府及其所屬部門經濟活動的經濟性、效率性、效益性和效益性進行的審計。這壹定義突出了績效審計的核心是3E,即經濟、效率和效果。它的產生和發展至今已有四五十年,發展迅速,成為衡量壹個國家政府審計是否走向現代化的標誌之壹。

二、公共資金績效審計的必要性

績效審計作為壹種獨立的審計類型,揭示了影響財政資金使用效率的突出問題,特別是國有資產流失、浪費和損失等重大問題,對於規範公共資金行為,實現公共資源的優化配置,避免公共資金不必要的支出,提高公共資金的使用效率具有重要意義。

加強公共資金績效審計是我國審計發展的必然趨勢,越來越受到人們的密切關註,這迫切要求審計機關把公共資金績效審計作為審計工作的重點。隨著公共資金支出的增長,公共資金的使用效率問題越來越受到關註。壹些部門和地方盲目投資、重復建設,損失浪費驚人,效益低下問題突出。開展公共資金績效審計,可以有效監督檢查公共資金支出,加強公共資金控制,提高財政支出績效,完善我國審計監督體系。

三、公共資金績效審計的內容

公共資金績效審計的總體目標應該是揭露問題、加強管理、促進改革、規範秩序、提高效率。公共* * *資金支出以財政支出為主,其績效審計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保障政府、企事業單位運行經費。州政府各部門、企事業單位必須以公共預算撥款的形式保證其正常運轉。

(2)公共投資支出。公共投資支出是非競爭性和非營利性的,對國家經濟發展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主要包括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高技術和重大技術主導產業。

(3)調節收入分配支出。通常以財政轉移支出的形式。其內容主要包括兩個方面:壹是政府間轉移支出,由於不同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不同,為均衡各級政府服務水平,促進經濟均衡發展而實現;其次是保障人民基本生活權利和收入水平公平分配的支出,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救災、最低收入保障等。

公共支出的內容比較復雜,不限於上述內容,只說主要內容。在審計主客體受到諸多限制的情況下,審計機關只有把精力集中在消耗資源最多、效益容易平衡的項目上,才能有的放矢,保證重點。

四、當前公共資金績效審計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近年來,我國審計機關也對公共資金的績效審計進行了研究和探討,但在實踐中,績效審計還很薄弱,與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促進公共資金建設的要求還有很大差距,需要進壹步完善。由於審計環境、審計力量、制度等原因的限制,我國公共資金績效審計亟待加強和改進。總結起來,主要有以下原因:

(1)公共財政體系不健全。

中國的金融體系正處於從公有到公有的轉型期。受傳統財政體制的影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地位尚未確立,這方面的成功改革也沒有在財政支出中得到體現。越位?然後呢。缺席?現象同時存在;部門預算、政府采購制度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仍處於起步階段,存在部門預算不透明不公開、政府采購進展緩慢、部門單位逃避國庫集中支付等諸多問題。由於公共財政制度的不完善,開展公共資金績效審計的依據和標準不充分、不明確,審計人員無從下手,增加了審計風險,削弱了審計部門的效率,不利於審計部門提供有用的管理信息,影響了我國公共資金績效審計的發展。

(2)審計獨立性不強

我國現行的審計體制是行政審計模式。根據憲法和審計法的規定,國家審計署隸屬於國務院,地方審計機關實行雙重領導體制,業務管理以上級審計機關領導為主,組織管理以同級地方政府領導為主。審計機關受本級政府行政首長直接領導,履行職責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

審計獨立是保證審計行為客觀公正的條件,審計獨立的核心是人員和經費的獨立,而這恰恰是行政審計制度所不能滿足的。現行國家審計制度的弊端主要表現在審計制度缺乏獨立性,審計機關難以對其權力進行有效的制約和監督,特別是在壹些政府活動違法或行政活動中存在短期的政績行為時。在現行體制下,如果同級人民政府與人大之間、地方人民政府與上級審計機關之間存在利益沖突,就很難發揮審計監督的作用。

(3)公共資金績效審計基礎薄弱。

財政資金績效審計的基礎要求被審計單位提供的數據(包括財務數據和業務數據)真實合法。只有在對被審計對象的財務收支完成真實合法的審計,並對其不真實、不合法的事項進行調整的前提下,才能開展績效審計,才能按照相關的績效評價標準和方法對被審計對象進行比較、分析、評價和建議,否則績效審計評價結果的正確性和可靠性令人懷疑,績效審計評價也就失去了意義。目前,中國正處於新舊體制的過渡時期。由於新體制還不完善,集中統壹透明的公共財政體系還沒有完全建立,市場監督機制還不健全,市場經濟秩序在壹定範圍內還比較混亂,表現在財政領域違法違紀問題突出,會計資料真實性沒有得到保證,內部控制規範不健全,績效審計所依據的基礎可靠性不夠,給財政資金績效審計帶來了很大的困難和風險。此外,真實性和合法性的審計仍然是審計機關的壹項重要任務,每年都暴露出大量的違規行為,從而制約了審計機關對財政資金的績效審計。

(4)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不完善、不具體。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特別是在建立公共財政框架和進行財政改革的過程中,許多改革仍處於試點階段,法律法規不健全,制度不完善。審計和調查財政部門違反公共財政框架的做法往往無法遵循,很難做出合理的評價。比如預算法是1995正式實施的,這部法律對財政部門的規定比較粗糙。比如,關於預算編制和預算調整的規定過於原則,轉移支付資金、預備費和結余財力的分配權限沒有明確規定,導致具體操作存在壹定的隨意性,影響審計部門的正確判斷。

(5)受傳統財政審計觀念的影響,開展公共資金績效審計的意義和理念尚未牢固確立。

目前,審計機關對公共資金的審計大多是事後審計,側重於揭露問題和查處違紀行為。很多審計人員的審計思路還停留在原來的財務收支審計上。在實際工作中,他們習慣於看賬本、翻憑證,善於發現微觀經濟問題,缺乏從宏觀角度發現和分析問題的能力。他們在如何查處違紀行為,如何分析評價公款經濟方面得心應手。同時,公共資金績效審計的結果往往體現在項目資金的節約上,不像傳統審計的結果是定量的、直觀的。在當前我國合規審計任務仍然很重的情況下,對投入了較多精力但成效暫時不明顯的績效審計難免有抵觸情緒。另外,很多審計人員對績效審計的理解還是有偏差的,認為公共資金的績效審計就是把多項經濟指標放在壹起簡單比較。

(6)審計人員素質不能滿足績效審計發展的需要。

績效審計的目標是尋求提高績效的方法,鼓勵和幫助被審計單位采取必要的措施。因此,在實施績效審計時,審計人員應當檢查政策目標和實施方法所依據的信息的完整性、可靠性和準確性;評估實現目標的有效性、效率和經濟性,包括不可預見的副作用。可見,績效審計涉及面廣,要求審計機關具有多學科的人才,如會計、社科、經濟、工程、法律等方面的人才,尤其需要這方面的復合型人才。目前,績效審計人員隊伍建設滯後於實際工作的發展,審計機關審計人員知識結構相對單壹,缺乏能夠運用績效審計知識的訓練有素的復合型人才。

五、完善公共資金績效審計應采取的措施。

公共資金績效審計是壹項系統工程,需要多方面和相關部門的配合,否則難以開展公共資金績效審計,難以達到預期的審計目標。雖然我國已基本具備開展公共資金績效審計的條件,但仍存在各種不完備的因素。針對以上原因,提出了壹些對策和建議。

(1)完善政府審計體制改革,增強審計獨立性。

改革現行的政府審計制度,必須改革審計機構。可以建立垂直審計機構制度,地方審計機構由上級審計機構垂直管理,地方審計機構的預算全部納入省級預算或中央財政預算,使審計機構獨立於地方政府,地方審計機構只需向上級審計機構報告工作。由於審計機關不在政府領導之下,可以根據年度審計計劃有計劃地實施重點審計,充分發揮政府審計的監督和服務功能。

(2)加強績效審計準則研究。

為了使績效審計工作有章可循,將績效審計制度納入法制化軌道,使績效審計有法可依,實施有效的審計監督。當前,應加強績效審計準則的研究和制定。績效審計最大的問題是很難找到合適的審計評價標準和評價指標。不同類型的審計項目,單位和部門有不同的績效評價體系。各級審計機關要在積極探索的基礎上,認真總結並不斷修訂審計準則,更好地開展績效審計工作,確保審計工作有章可循、規範運作,實現審計工作制度化、規範化。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落實整改措施。對於帶有普遍性、全局性的問題,除了督促糾正,還要重點督促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從制度的執行上督促整改,達到標本兼治的目的。在借鑒國外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國國情,兼顧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建立壹套適合我國國情的績效標準評價體系是根本要求和基本措施。

(3)建立健全審計問責制度。

要加強對問責制實施情況的監督和對審計建議執行情況的事後監督。審計結果的公布並不意味著審計工作已經結束,因為績效審計本身就是壹種事後審計,只能進壹步完善總結資金使用情況的制度內容。鑒於此,為防止績效審計成為壹種正式程序,應建立健全支出決策失誤責任追究制度,明確法律責任,使相關法律法規更加具體規範,實現?誰做決定,誰負責?審計監督的目的。對發現問題的項目和單位要徹查到底,堅決依法追究單位及其責任人的直接責任,對審計發現的投資浪費行為要堅決曝光和制止。在績效審計的基礎上,嚴格控制那些無利可圖的項目的追加投資,以對未來的公共支出起到引導作用。同時,審計機關也要對審計建議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而不是抱著?庭審結束了?態度。

(4)提高審計人員的素質。

公共資金的績效審計職能如何發揮,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政府審計人員的素質。人力資源的利用是決定政府工作效率和效益的關鍵因素。因此,為適應公共資金績效審計的要求,審計機關應高度重視並充分發揮人才的基礎性、決定性和戰略性作用,加大人力資本投資,加強審計人才隊伍建設,提高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壹是提高認識,深化公共資金績效審計理念。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和社會分工的細化,審計本身也經歷了壹個層次提升和轉型深化的過程。推進公共資金績效審計,未來審計的發展方向應該是適應公共資金審計轉型的高度和變化。在此基礎上,首先要深化公共資金績效審計的理念,充分認識績效審計,防止狹隘性和片面性。二是加大對審計人員的培訓。註重拓寬審計人員的思維,提高審計判斷和綜合分析能力,壹方面使審計人員具備創新和發現問題的能力;另壹方面,可以用聯動發展的理念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建立完整可行的培訓體系,有計劃、有重點地采取多種方式,抓好在職審計人員的專業培訓,特別是多元化、創新方法,著力培養復合型人才,優化審計隊伍的知識結構,適應績效審計發展趨勢的需要。第三,有效整合審計人力資源。各級審計機關要認真分析審計隊伍現狀,合理配置人力資源,發揮審計整體優勢。在加強審計機關內部職能處室與上下級審計機關的聯動與配合的基礎上,充分利用外部人力資源為審計服務,充分發揮其優勢,進行真實合法的審計。此外,審計機關應積極探索建立審計人員專業化管理制度,通過完善考核、競爭、激勵、獎懲機制,營造有利於審計人才成長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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