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興六年(公元228年),諸葛亮出兵曹魏北伐。馬蘇自告奮勇,立下軍令狀,表示如果不能完成任務,將按軍法懲處。然後,帶部隊占領軍事要塞街亭。
然而,馬謖卻故意將軍隊部署在遠離水源的街亭山上。曹魏名將張合出兵斷水斷糧道,將馬謖部隊圍困在山上,然後向火燒山進軍。蜀軍饑渴難耐,軍心渙散,不戰而亂。
馬謖被司馬懿俘虜,導致諸葛亮最有希望的北伐徹底失敗。班師回朝鮮後,諸葛亮為了軍紀,下令將馬謖斬首。
壹直被諸葛亮看重的馬謖,在出使孟獲的時候,制定了很多有用的策略,他們私交甚好,所以諸葛亮被處死的時候淚流滿面。後來諸葛亮要求降職,懲罰了自己,也為北伐失敗負了壹部分責任。
2.曾子殺豬。
壹個陽光明媚的早晨,曾子的妻子洗漱完畢,穿上壹塊幹凈的藍布,準備去市場買些東西。她沒走出家門多遠,兒子就哭著從後面把她踢出去,吵著要跟著。孩子不大,市場離家遠,帶他不方便。
於是曾子的妻子對兒子說:“妳回去,在家裏等著。我買完東西就回來。妳不是喜歡吃醬豬蹄和豬腸燉湯嗎?我回來就殺豬做給妳吃。”這樣也有效。兒子聽了,立刻安靜下來,看著媽媽壹個人走了。
當曾子的妻子從市場回來時,她在踏進家門之前就聽到院子裏有抓豬的聲音。當她走進門的時候,她看到那是曾子,她正準備殺豬給她的兒子做些好吃的。
她急忙上前攔住丈夫說:“家裏只有幾頭豬,逢年過節都殺了。妳怎麽能把我哄孩子的話當真呢?”
曾子說,“妳不能在孩子面前撒謊。他們年幼無知,經常學習知識,聽父母教誨。如果我們現在說了什麽去欺騙他,那就等於是教他以後去欺騙別人。母親雖然可以忽悠孩子壹陣子,但知道自己被騙了,就不會相信她的話了。這樣,妳就很難教育妳的孩子了。”
曾子的妻子覺得丈夫的話很有道理,於是誠心誠意地幫曾子殺豬、去毛、去骨、割肉。不久,曾子的妻子為兒子做了壹頓豐盛的晚餐。
3.曹操第壹次理發。
三國時期,曹操出兵宛城時規定:“大小學校壹律過麥田,踐踏者斬首。”於是馬背上的士卒下馬,小心翼翼地幫著麥子。
但是曹操的馬受到驚嚇,踩壞了麥田。他嚴肅地要求執法人員給自己定罪。按照《春秋》裏的道理,執法官認為身居顯赫之位的人是不能被處罰的。
曹操認為他自己制定了法律,但是他違反了法律。他如何贏得軍隊的信任?即使我是全軍總司令,我也應該受到懲罰。他拿起劍,把自己的頭發剪了,告訴三軍:“丞相本該斬了麥子,現在反而把頭發剪了。”
現在,人們認為剪頭發是很平常的事。但古人認為頭發是父母遺傳的,隨便剪掉不僅是大逆不道,也是不孝的表現。作為壹個封建社會的政治家,曹理了發,嚴於律己,實在難能可貴。
4.商鞅立法。
春秋戰國時期,秦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主持了變法。當時正值戰亂頻仍、人心惶惶之時,商鞅為了樹立威信、推動改革,下令在都城南門外豎起壹根三十尺長的木頭,並當眾許下諾言:誰能把這根木頭搬到北門,就賞十兩銀子。
圍觀的人都不相信這麽容易的事能得到這麽高的獎勵,所以沒人願意試壹試。於是商鞅把懸賞金提高到50金。四賞之下必有勇者。終於有人站出來把木頭扛到了北門。
商鞅立刻賞了他五十金。商鞅此舉在百姓心中樹立了威信,商鞅接下來的改革很快在秦國推廣開來。新法使秦國逐漸強大,最終統壹了中國。
5.法律應該是有規律的。
迪·徐人傑是唐朝的壹位著名大臣。他的仕途經歷了高宗和武侯兩個朝代。當他還是程大利時,他解決了大量疑難案件。壹年中,多達17000人被定罪或無罪釋放,沒有壹個人認為自己受了委屈,要求申訴。
武威有個將軍叫全善才,因為誤砍了太宗昭陵上的柏樹而被革職。高宗皇帝認為這太輕了,下令立即處死他。任傑又打了壹遍,說這個人死得冤。
高宗很生氣,板著臉說:“這個人陷害我孝順,必須殺了他!”
他旁邊的人示意任傑趕快走開。任傑不理他,說:“我聽說違背神聖意誌和背叛皇帝的人自古以來就會遭受災難。
但我不這麽認為。如果妳在叛逆期,妳會有麻煩,但在堯舜時期,妳不會。我現在處於堯舜時期,不怕比幹被殺之類的事情。
陛下制定法律並公之於眾。不管判監禁、流放還是死刑,都要根據罪行的嚴重程度來判。哪裏有不是死罪的犯罪,就叫死刑?
刑法沒有套路,那人能怎麽辦?陛下必須變通法律,從今天開始。古人說,如果他從長陵偷了壹把土,殺了那個人,怎麽可能是好皇帝?
現在陛下為了昭陵的壹棵柏樹殺了壹個將軍。那壹千年後人們會把陛下當成什麽樣的皇帝?這就是為什麽我不敢聽從陛下的命令去殺全善財,這樣才能毫無辦法的困住陛下!“皇上態度緩和了,權善財只好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