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涉嫌刑事犯罪的法律風險
(1)涉嫌職務侵占罪。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刑法》第二百七十壹條第壹款職務侵占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非法將本單位的財物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
(2)涉嫌挪用資金罪。有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對此,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第壹款規定犯挪用資金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數額不滿三個月,從事營利性活動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涉嫌偷稅漏稅。很多股東直接把公司資金轉到個人賬戶,壹個很大的原因就是逃稅,從而少繳稅。但壹旦發現偷稅漏稅,他們將面臨承擔法律風險的責任,有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罰金。我國《刑法》第二百零壹條:納稅人犯偷稅罪,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或者采取欺騙、隱瞞等手段不進行納稅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前兩款行為多次實施而未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有第壹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發出追繳通知書,補繳應納稅款和滯納金,受到行政處罰的,不再追究刑事責任;但五年內因偷稅受過刑事處罰或者兩次以上被稅務機關給予行政處罰的除外。
二、民事責任的法律風險
(壹)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果是壹人公司,根據《公司法》第六十三條規定,壹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有財產的,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壹旦公司股東將公司資金轉入其個人賬戶,公司債權人可以以此為證據,證明股東財產與公司財務有關聯,要求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承擔返還資金和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股東壹旦將公司資金轉入其個人賬戶,其他股東或者公司可以要求該股東返還資金,造成損失的,公司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公司法》第二十條規定: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權利,不得濫用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的獨立法人地位和股東的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股東將公司資金轉入個人賬戶,存在民事責任,甚至刑事責任的法律風險。公司及股東不能將公司資金與個人資金混為壹談,也不能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的合法利益,做到依法合規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