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雇傭童工的年齡是如何規定的?
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童工是指未滿16周歲的人就業,未成年人是指未滿18周歲的人。
童工的年齡限制是根據公民行為的不同情況設定的。《民法通則》第十壹條規定:18周歲以上的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成年人。18以下為未成年人。但年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能夠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因此,童工在法律上被定義為16歲以下的就業。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從事勞動的,招用童工是違法的。這是國家法律對未成年人的重點保護措施。
第二,使用童工有什麽處罰?
1.用人單位使用童工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每使用壹名童工每月5000元罰款的標準進行處罰;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規定的罰款幅度,或者按照每個童工每月5000元罰款的標準,從重處罰。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還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將童工送回原居住地給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所需交通、住宿費用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
2、單位或個人為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介紹就業的,由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每人5000元罰款;職業介紹機構為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介紹職業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吊銷其職業介紹許可證。
3.用人單位未按規定保存就業登記資料,或者偽造就業登記資料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處以654.38+0萬元罰款。
4.無營業執照和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的單位,以及未經依法登記備案,使用童工或者介紹童工就業的單位,按照本條第(壹)項、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標準,處以2倍罰款,非法單位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予以取締。
5.子女患病或者受傷的,由用人單位負責送至醫療機構治療,並承擔治療期間的全部醫療和生活費用。
兒童傷殘、死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用人單位營業執照或者由民政部門吊銷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用人單位為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由有關單位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或者紀律處分;用人單位還應當對殘疾童工和死亡童工的直系親屬壹次性給予補償,補償金額按照國家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計算。
6.拐賣童工、強迫童工、使用童工從事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高空、井下、放射性、劇毒、易燃易爆勞動,使用未滿14周歲的童工,或者造成童工死亡、嚴重殘疾的,依照刑法關於拐賣兒童罪、強迫勞動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7、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給予記大過或者降級的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撤職或者開除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關於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1)勞動和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在禁止使用童工監督檢查工作中發現使用童工,拒不制止、糾正和查處的;
(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違反規定發放居民身份證或者在居民身份證上登記虛假出生日期的;
(3)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發現申請人是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仍為其個體經營發放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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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使用童工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每使用壹名童工每月罰款5000元的標準進行處罰;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業場所使用童工的,從重處罰;逾期仍不改正的,按照每個童工每月罰款1,000元的標準進行處罰,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
面試策劃模式第五篇:社群面試策劃1。面試背景:
在現代中、大城市,人們早已將傳統的獨立的個人建築變成了壹種普遍的居住方式,這種居住方式多以商品房地塊為基礎,由物業公司管理。但真正處於這種生活方式的初級階段,相關政策和正規的管理理念還沒有真正成為居民維權的常識。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壹些物業公司經常侵犯居民的利益,例如,最嚴重和最常見的現象是非法占用土地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