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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峰橋的變遷

“楓橋經驗”:四十年法律與理性的飛躍

■首席記者閆通訊員孫

汽車的喇叭聲,摩托車的轟鳴聲,攤販的討價還價聲,嘈雜的吵鬧聲,連成壹片。

這是2009年9月8日。在諸暨喬峰鎮最繁華的天竺街上,銀行、超市、電信局、現代商業機構壹字排開。

在商業街後面的壹個農家小院,喬峰鎮鐘山村村民余善昌回憶起46年前的村景,仿佛是上輩子的事:“那時候的村子很安靜,生活內容極其單調。”

四十六年過去了,這個跨越世紀的小村莊已經變成了壹個完全不同的世界。在商業的表象下,壹條條社會治理經驗的脈絡與這個小鎮相連,但社會的起起落落卻延續至今——這就是“楓橋經驗”。

“要效仿各地,試點後推廣。”這是新中國的創始人毛澤東在1963為“喬峰經驗”寫的。如今,幾乎每年中央高層都會到這個小鎮調研,重點在全國推廣“楓橋經驗”。

“發動和依靠群眾,堅持不移交矛盾,就地解決,做到抓的少,治安好。”“喬峰經驗”作為壹種社會治理機制被濃縮成壹句話。為什麽壹個起源於紹興農村的社會治理樣本,能夠隨時間而變,歷久彌新,在全國各地復制重構?

從“奮鬥”經歷到“不安定不富裕”

上世紀60年代,余善昌和無數農村幹部、委員壹樣,過著政治化的生活。作為喬峰地區中營大隊的隊長,他的任務是組織生產隊員完成上級下達的糧食生產任務。

當時的中國農村是壹個封閉的小社區。為了把勞動力固定在土地上,農民不準外出於山場,生產隊長負責安排每個隊員的勞動內容。農民壹般白天下地幹活,晚上去生產隊算工分,打地主。

1963,省公安廳派隊到鐘英大隊。這7名上級官員是因為當時開展的社會主義路線教育活動來到這個村的。

在隨後的壹系列政治運動中,過度行為遍及全國。整個喬峰區,包括中營大隊,都保持了溫和的態度。聽說杭州的這種做法後,毛澤東敏感地意識到了它的價值,並親自作出指示,這成為壹種流行的紅色經驗。

不久之後,中國農村被卷入了動蕩的社會潮流。文革席卷全國,改變了於善昌的生活。因為政治內容的轉移,“楓橋經驗”也被擱置了。

1978以來的改革開放,解放了被束縛在土地上的於善長。1980年7月,中營大隊附近的喬婷第十壹生產隊(現屬喬峰鎮櫟子村)發生了壹場革命:99個村民悄悄簽訂了壹份“分田”協議:聯合生產給勞動(指勞動分)。

當時革命被證明是有驚無險,分田到戶很快在紹興全境推開。對於於善長來說,他們開始徹底告別了政治生活。以家庭為生產單位,曾經組織在壹起的農民開始自由流動,尋求自己的致富之路。

對於中山村(2006年,鐘英與另壹個村合並,組成中山行政村),壹個標誌性的變化是,曾經蕭條的村莊出現了壹條繁華的商業街。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在當地政府的規劃下,貫穿中山村的天竺街成為喬峰鎮的商業中心。

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加快了所有人的步伐。但自由的商業生活永遠離不開良好的社會土壤。“穩定第壹。”喬峰鎮黨委書記張曉東說。“中國在和平時期的經濟崛起。對於壹個社會來說,沒有穩定,就沒有財富。”

喬峰如此,其他地方也是如此。

過渡時期的矛盾和需求

毋庸諱言,喬峰鎮作為喬峰經驗的發源地,曾經遭遇過社會矛盾的集中爆發。根據喬峰人民法院提供的數據,2003年該院共受理案件1300余件。喬峰法院院長張學軍表示,這是法院成立以來的歷史最高峰。

從時間的角度來看,預計喬峰的社會現象將會出現。2003年前後,喬峰所在的東南沿海發達地區進入社會轉型期。20世紀80年代興起的工業化和城市化浪潮已經演變為深層次的改革領域,導致社會階層的多樣化和不同利益攸關方的形成。同時,隨著人們民主法制意識的覺醒,他們的利益開始得到直接或激烈的表達。

這在喬峰鎮不難得到證實。根據當地的信息,民事糾紛主要集中在土地、環境保護、經濟合同案件和農村宅基地上。比如農村宅基地問題,因為個人財富的積累,農村普遍出現了大面積的拆舊建新,導致鄰裏矛盾。

這種現象並不意外,而是處理民事糾紛的結果。諸暨市官員表示:自2000年以來,喬峰鎮65,438+000%的糾紛都是在鎮村的指導下調解的,其中98%是成功的,其余的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近年來,喬峰未發生因矛盾糾紛調處不當引發的越級上訪事件,未發生重大治安問題。

張曉東說,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造就了這個鎮社會穩定、經濟發展的局面。從最初的喬峰經驗到今天的持續發展,農村社會在過去幾十年裏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雖然在經濟和政治領域,喬峰的變化在過去40年裏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但張曉東認為,當年的治理經驗之所以在今天仍然熠熠生輝,是因為喬峰堅持其核心理念:建立壹套快速整合各種社會力量的協作機制來應對,敦促人們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解決矛盾,並在矛盾激化前盡力化解。

在這壹機制中,農村基層黨委和政府的各種組織與農村自治組織形成良性互動關系,這種關系延伸到神經末梢,包括安全保護、調解、幫教、矯正、警務協管、法治宣傳等。如喬峰派出所建立的三級防控網絡,從家庭到村到鎮,有壹套完整的信息采集和矛盾處理的操作流程。

而在這種網格安全框架下,存在著怎樣的真實農村生活圖景?喬峰鎮派出所所長姜奇說:“社會的變化帶來了幹部群眾關心的問題的變化。現在因為申訴渠道的多樣化,如果糾紛處理不好,可能馬上就跨壹個鎮壹個市的地了。”

喬峰和平的秘密隱藏在每壹個解決爭端的過程中。

預設法律防線和矛盾緩沖區

走在喬峰村,妳會不時看到社區警務室。喬峰鎮* * *本地常住人口7萬,外來人口2萬,而喬峰派出所的警察只有24人。姜奇說,他們將超過三分之壹的警力資源分配給了八個警察局。

在這些警務室裏,妳可以看到沖突調解的場景:大家圍成壹個圈,由壹名警察主持,雙方都參加,旁邊可能還坐著村委會主任、治安主任或者當地的企業家。

姜奇介紹,該院已成立調解委員會。成員不僅包括警察,還包括當地的社會精英,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村裏德高望重的老人、信譽良好的企業家等。

糾紛仲裁員采用“菜單式”,雙方可以選擇壹致認可的“主持正義”的調解委員會。姜奇說,調解成功的關鍵在於調解人的公正性和威信,而調解有兩個基礎,壹是法律,二是鄉村社會認可的原則。

在這個過程中,警察的重要職責是調查清楚糾紛的事實。在適用法律的過程中,調解員利用自己的公信力進行“釋法”和“講道理”,以獲得雙方的認可,從而避免矛盾激化,采取強制性的法律程序,降低雙方的處理成本。

據姜奇分析,“喬峰經驗”的靈魂不僅僅是壹些技術手段,更重要的是壹種思想:統籌規劃,即從經濟、政治、文化等各方面進行思考,最大限度地減少社會矛盾。涉及到具體糾紛時,以法律為準,並基於對鄉村社會的了解,綜合考慮社會因素、人情世故、習慣等。,可以讓雙方化解恩怨,從而加快解決。

“調解勝於判決。”張學軍從壹個職業法律人的角度解釋,“判決”是壹把刀,即使執行,也容易引起雙方的反感;“調”就是深思熟慮的說服,以法為據,以理服人。也正是基於這壹理念,他所在的喬峰的法院在處理糾紛時,除非萬不得已,才會啟動判決程序。

"對法律沒有信心,它就是壹紙空文。"喬峰法院的墻上掛著這樣壹句諺語。張學軍說,對於尚處於民主法制進程中的中國農村來說,通過“釋法”普及法律知識,並將其與獨特的農村土壤相結合,是壹種加工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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