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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個關於法治的小故事

法律短篇小說

故事1

昨天早上8點;張女士壹起床,就聽到我們院子裏很大的動靜:原來是他們院子裏的壹個老人因為年紀大了,速度有點慢,騎著自行車碾過了別人家的小狗,狗領導態度堅決;不得不強迫老人賠償。其實沒什麽大問題,只是在那個畜生身上稍微碰了壹下!張女士見此情況,便穿好衣服下樓了。問完壓狗的時間;對男方說:“第壹;我們需要妳出示妳的合法養狗許可證。第二;妳遛狗的時間不對。按照遼寧省的相關法律,是晚上7點到第二天早上7點!第三;妳應該慶幸妳的狗沒有搖老人,否則後果自負!”聽了張女士的話,狗領導也自覺丟了錢,搭訕了幾句就走了!

從這個故事中,我們可以看出: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識;真正能達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目的。

故事2

中考前壹天,5名社會青年沖進某校初三3班教室毆打初三學生林。情急之下,林某掏出隨身攜帶的水果刀,對社會青年進行威脅。其中壹名社會青年沖上去毆打林,被劃傷,但經搶救無效死亡。公安機關以攜帶管制刀具罪將林刑事拘留。他們的父母也有責任賠償。

故事3

“我們村馬主任被判有期徒刑2年,太丟人了!”村民們都這麽說。這是怎麽回事?原來,2001年春,安徽山區某村小學年久失修,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因為當地村子太小,鄉人民政府沒錢支持,修學校的錢只能靠村裏解決,村裏沒有那麽多錢。我該怎麽辦?最後,該村村民委員會主任馬決定從縣林業局爭取到砍伐40立方米木材的指標,作為建設的材料和資金。結果由於成本大增,馬帶領村民擅自砍伐了200立方米。壹所漂亮的學校即將竣工時,公安人員將馬帶走。因為他的行為觸犯了森林法和刑法,所以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馬局長為什麽因為做好事被判刑?原來,我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條有這樣的規定:“違反森林法的規定,非法采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看來我們要守法做好事。公安機關以攜帶管制刀具罪將林刑事拘留。他們的父母也有責任賠償。

故事4

中學生林某與同年級同學鐘某發生矛盾後大打出手。當晚8時許,鐘糾集同學在學校外的壹條胡同裏將林某挾持,並將林某打倒在地。隨後,林某起身掏出水果刀,將王某等人捅傷後逃離現場。王被捅傷後,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165438+10月17日,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林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故事5

小星,16歲,自從接觸網絡遊戲CS後就迷上了,經常往網吧裏鉆。苦於家裏管得嚴,小星想出了這麽壹招:每天早上打著上學的旗號,背著書包直奔網吧,差不多放學就回家。就這樣,持續了半年多。小星不僅把父親給的學費全部送到了網吧,還因為錢不夠壹直向父親索要周末學費等費用。後來到了期末,小星拿不回成績單,父親起了疑心,找到學校,才知道兒子半年沒上學,學校也沒有和他父母溝通!就在小星父親深受打擊的時候,另壹個“噩耗”傳來:小星因在網上缺錢,從家裏拿了壹把水果刀搶劫了壹名女中學生20元零花錢,被少年法庭判緩刑。

故事6

殘疾母親重病在床,父親是普通工人,兒子小剛,年僅15歲,是班幹部。小剛把家裏的困難都看在眼裏,他很清楚錢對母親和整個家庭的重要性。暑假的時候,街坊的壹個工讀學校的孩子找到小剛,告訴他有壹個辦法可以弄到錢,並向小剛保證,只要和他混在壹起,壹定會發財。孝順的小剛動搖了,期待著“如果我能拿到很多錢,我就可以給我媽做手術了”。兩人壹起把目標定在了小崗壹個有錢的小學同學明明身上。於是兩人借口找明明玩,小剛敲了明明的門。兩個半孩子進去後,當著家長的面,隔壁孩子拿出事先準備好的菜刀,大聲宣布:“搶劫,把錢拿出來!”“明明的父親把他制服了,當場傻掉的小剛也被送進了派出所。

故事7

王先生在外地工作,離家遠,平時回家少,多以電話聯系為主。有壹天,他正在上班,他爸爸打電話來說:“昨天,妳叔叔和我為了丘陵地的劃分大吵了壹架。妳舅舅說要找人打我。”過了幾天,父親又打來電話:“留山的事還沒定下來,新的問題又來了。”王先生壹聽心裏打鼓,連問怎麽回事。父親說:“妳二叔和我因為房間問題又吵架了。我要打妳二叔。如果我讓他不合適,我就算拿個牢房也豁出去了。”他還問王先生,傷害他人會被判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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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連忙說:“這次無論如何妳得聽我的。放心吧。”父親說:“快說,廢話少說。”王先生告訴他#從此文到自學網end#打人是要負刑事責任的,如果受傷了也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兄弟之間的事情還是和解的好。私山和會館都屬於民法通則的調整範圍,但也涉及到繼承法的相關規定。電話裏壹時難以說清楚,於是王先生發回了關於民法通則和繼承法的法律知識以及和解中需要的相關證據,希望他和叔叔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

兩個月後,父親來信說:“我和妳二叔的糾紛,通過法律手段解決了,大家都沒有異議。最近幾天,我們的關系逐漸好轉。”據說從那以後,父親壹有空就把自己學到的法律知識告訴親戚朋友。後來,父親對法律知識越來越感興趣。村裏發生的事情,他總是打電話給王先生征求意見。

故事8

自從小姬考上了摩托車駕照,他就成了壹個自駕遊的人。他出門壹般都是坐車,不管是五分鐘的步行還是五十分鐘的路程,只要不下雨就行。這壹天雨下得很大,小薺認為他今天不能坐公交車去上學了,所以他必須帶壹把傘,然後搭車去學校。中午,小薺突然發現他下午要交的報告忘記帶回家了!所以他決定回家。

小薺過去常常步行到他通常停車的地方,過了很長時間他才想起他今天沒有騎自行車來學校。這時,小薺發現壹輛摩托車的鑰匙還插在車裏,沒有拔出來。小薺好心地掏出鑰匙,想把它交給學校門衛室,但他想起他今天要回家,沒有騎自行車,所以他不妨借用壹下!他估算了壹下往返時間,大概半個小時就可以回學校了。然後他會把警衛室的鑰匙交給車主。可能車主不知道自己的車被借走了!在騎車回家的路上,我碰巧遇到了警察巡邏隊。警察要求小薺拿出他的駕照讓他檢查。沒有駕駛執照的小薺向警察解釋說,他只是借了這輛摩托車,並不是故意要偷。

如果小姬能向主管法官證明自己沒有違法故意,法官相信他的話,那麽他的行為就不會犯刑法上的普通盜竊罪。但是,由於是否存在違法故意屬於個人的主觀意識,因此很難證明沒有違法故意。

所以,只要不是自己的東西,最好不要借出去,也不要幫別人保管,以免不知情的時候惹上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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