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芝辦[2005]130號
評價標準:中學教師必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忠實執行黨的教育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專業基礎知識紮實,教育教學能力強,能勝任初中或高中循環教學;掌握現代教育教學手段和方法,在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方面取得良好成績;理論聯系實際,具有較強的教育教學和科研能力;積極參加教研活動,承擔公開課,取得良好成績;積極參加繼續教育,不斷提高自身素質。
第壹條適用範圍
資格條件適用於普通中學、職業中學、九年義務教育學校、市縣級教研室(教科所)、電化教育機構(現代教育技術機構)、校外教育機構中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中學教師、教研員和教育技術教師。
第二條思想政治條件
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
自任職以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在規定的工齡內暫緩申請:
1.違反黨紀政紀,給予警告處分的,延遲1年;受到記過處分的,暫緩2年;從重處罰的,暫緩3年;被降職者將被延遲5年。
二、弄虛作假、剽竊,延遲3年申報。
三、近四年年度考核不稱職的,推遲1年申報。
第三條資格(學位)和資格
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教學和研究工作2年以上。
二、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並取得助理級專業技術資格3年以上。
三、大學本科畢業,並取得助理級專業技術資格4年以上。
四、大專畢業,並取得助理級專業技術資格5年以上。
五、國家機關分流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而無專業技術資格的,按下列學歷、資格要求申報:
碩士學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4年以上;研究生畢業或取得雙學士學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5年以上;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專業技術工作6年以上;大專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8年以上。
第四條外語條件
壹、從事外語教學的教師必須通過國家職稱外語考試(C級),選擇壹門語言。
二、免試條件按自治區職稱改革領導小組的規定執行。
第五條計算機應用能力要求
壹、在縣級以上工作的城市中學教師,必須參加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兩個模塊),並通過考試。
二、免試條件按自治區職稱改革領導小組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繼續教育的條件
中(小學)校教師必須參加繼續教育活動,達到《廣西壯族自治區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註冊制度暫行辦法》規定的繼續教育45學分的學習要求,其中自學30學分,參加業余培訓、脫產培訓和科研改革不低於15學分,並提交《中小學教師教育註冊卡》、《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僅限教師)和上級行政部門要求的繼續教育
第七條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條件
自從擔任目前的職務以來,我具備以下條件:
壹、從事班主任和其他學生思想政治工作3年以上(職業中學教師1年以上)。
2.周課時:專任教師10多節課(職業中學教師減少2節課),班主任6節課,校級領導至少1節教學班。
教研人員在縣級不少於80天,市級不少於50天,聽課評課不少於40天(需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三、熟練運用普通話進行教學,並符合下列條件:
(壹)有壹門以上學科教學經歷,或擔任初壹或高三教學工作2年以上。
(二)承擔縣級以上教育教學科研項目的教學科研人員。
(三)幫助教研人員推廣教研成果,參加組織教師培訓或組織教學經驗交流;教育技術研究人員參與了教育技術軟件的編寫和教師的培訓。
四是教師每年承擔壹次大學級以上公開課(研究班),開設選修課或知識講座,指導學生開展綜合實踐活動(須提交學校證明材料)。
五、參加青年教師的培訓和指導,並取得良好成績。
第八條績效結果的條件
自從擔任目前的職務以來,我具備以下條件:
第壹,教育效果明顯
(壹)實施素質教育,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學生的綜合素質比較高。
(2)對全體學生而言,所教班級形成了良好的班風和學風,教書育人成績突出。擔任班主任的班級被評為校級以上先進班級,或者本人被評為校級以上優秀教師或優秀班主任。
第二,教學效果明顯
(1)教學受到學生歡迎,所教班級學生成績有顯著進步,及格率和優秀率在本年級處於較高水平。
(二)所教班級學生參加初中畢業考試或高中畢業考試和高考,學生成績的及格率和優秀率明顯提高。
職業中學專業課教師所教班級的學生專業知識紮實,實際操作能力得到明顯提高,並通過參加校級以上各類專業技能競賽取得良好成績。
(3)每年承擔的公共課和教研課程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是教育教學研究成果顯著
(壹)獨立完成2篇教育教學論文。
(二)參加教育科學研究活動,並取得顯著成績。
(三)非學科教師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德育教師
面向全體學生,註重培養學生幹部,轉化後進生,學生犯罪率為零。所帶班級被評為校級以上先進班2次或鎮級以上先進班1次;或個人被評為校級以上優秀班主任或德育工作先進工作者(以上各項均需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2.職業中學專業教師
所教班級學生學習興趣濃厚,教學效果良好,學生學習成績明顯提高,或專業技能明顯加強。
3、教研員(教育技術教師)
開展教學科研(教育技術)活動取得突出成績,參與縣級以上學科(教育技術)科研項目1項,或推廣優秀科研項目1項,取得壹定成果。積極參加教學(教育技術)骨幹培訓,在提高教師(教育技術人員)專業素質方面做出成績。指導地方學科(教育技術)教學取得成果,成為地方教學科研的骨幹力量。
4、學校領導
學校管理成績突出,在管理能力和工作業績(政績)方面,縣級以上主管部門考核結果均達到良好或以上。
第九條補充規定
壹、凡符合上述資格評審條件,提交所需申報材料的,均可申報中學教師專業技術資格,並按規定程序送評審,否則各級人事(職改)部門不予受理,評委會不予評審。
二、本條件自下發之日起執行,以前與本條件不符的,以本條件為準。
三、本條件由自治區職改辦解釋,自治區教育廳職改辦根據職責分工負責。
四、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的具體解釋:
(壹)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中規定的思想政治、學歷(學位)、外語、計算機、繼續教育、工作經歷、業績等條件必須同時達到。
(二)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中規定的“學歷”是指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序列的學歷。
(三)凡冠有“以上”的,包括本級。
(4)“市級”指地級市;“縣級”是指縣、縣級市、縣級區。
(五)“德育教師”是指學校領導、政教處主任、學校團支書及其他主管德育工作的教師。
(六)“擔任過班主任”的確認方法:
1,擔任班主任的年限自從教起累計計算。
2、年級組長、班幹部、政教(德育)主任、學校分管德育的領導可按班主任的工作量計算;擔任副班主任不能算作班主任的年限。
3.圖形、音樂、體育、勞動技能、教育技術等特殊學科的教師因學校工作安排不能擔任班主任的,其擔任班主任的年限可憑學校證明予以減免。
4.教研員不要求是班主任。
(7)“校級公開課”是指由學科組全體教師參加,教導處和校領導參加的公開課。德育老師可以開德育公開課或者主題班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