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泉州事業單位招聘公告出來了。
2014泉州事業單位招聘條件及要求如下:
(1)基本條件
1.具有中國國籍且年滿18周歲;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申請該職位所需的所有條件。
特別說明:(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近三年內在人事考試中被查出有作弊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非應屆畢業生,以及依法禁止報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2)應聘人員不得應聘,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2)具體條件和要求
1.本次招聘對象包括2014應屆畢業生和往屆畢業生。
2.本通知所稱“市直醫療衛生機構”是指除泉州醫學院以外的泉州市衛生局所屬的所有醫療衛生機構。
3.我市各級各類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在職人員(含試用期)或已被我市各類公立醫療衛生機構錄用為在職人員但服務不滿五年後辭職的人員。報考市直醫療衛生機構的,只能報考市廣前醫院、市急救指揮中心、市三院、市皮膚病防治院、市傳染病防治院。
在市直醫療衛生機構崗位信息表備註欄中,沒有標註“含本科學歷”的崗位,具有本科學歷的考生不能報考。
4.安溪縣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工作人員不得報考安溪縣各類事業單位;報考安溪縣事業單位的,錄用後五年內不得申請轉入其他企事業單位。
5.市直醫療衛生機構所有崗位最高年齡不得超過30周歲(即必須是1983年2月25日以後出生);除特別說明外,其余崗位年齡最大不超過35周歲(即必須是2月25日以後出生,1978)。如對崗位年齡有特殊要求,詳見崗位信息表。
6.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學歷”,是指考生參加全國統壹招生考試,在教育部批準的高等學校就讀並執行普通高等學校國家統壹招生計劃,按照教學計劃完成學業後,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學歷。
留學回國人員、港澳學生以及國內外高校聯合辦學取得相關學歷的,按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予以認定。
7.
專業條件設置為“XXX”,所學專業為《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聘專業指導目錄(2013)》(以下簡稱,可登錄泉州人事考試網“政策規定”欄目),列入“XX類”的專業人員均可報考;有具體專業名稱的職位,只有專業與所列壹致的才能報考;獲得雙學歷(學位)的考生,可選擇符合招聘崗位專業條件的任意學歷(學位)。考生專業、學歷、學位要求要壹致。考生專業的確認以畢業證系專業為準。
8.以下三類人員視為符合福建省戶籍條件要求:(1)2004年2月25日前具有福建省常住戶口的申請人;(2) 2014福建省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3)高考原籍或籍貫為福建省的報考人員。戶籍要求為全州或其他縣(區)的,按上述原則執行。
另外,2065438+2004年2月25日前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證,現實際居住在泉州地區的流動人口(居住證必須在有效期內),視為具備居住登記條件。
9.限“中國* * *”黨員職位,黨員和非黨員均可報名。
10.報考具有壹定年限工作經歷或相關工作經歷崗位的考生,須在資格復審時提供相應的有效證明材料。考生在校社會實踐經歷不作為崗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經歷)。
11.報考“特殊崗位”(即泉州市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崗位16、22,安溪縣金谷鎮農業服務中心崗位01,安溪縣香花鄉文體服務中心崗位01,德化縣大明鄉經濟社會事務服務中心崗位01)。須符合以下條件:在泉州參加高校畢業生“三支壹扶”計劃、高校畢業生社區服務計劃、欠發達地區大學生誌願服務計劃或大學生西部誌願服務計劃(含研究生教育群體),2014年2月25日前服務期滿並考核合格。其中,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服務期為壹年,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只允許報考安溪縣、德化縣的特崗。
泉州生源高校畢業生在泉州市外參加過上述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並考核合格的,也可報考上述相應特崗。
12.享受各類加分政策被錄取(聘用)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生或以服務基層項目的高校畢業生身份被錄取(聘用)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生,不得報考“特崗”。
13.取得崗位所需相關資格證書及計算相關資格的截止時間為2014年2月25日(2014年應屆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截止時間順延至2014年8月30日)。
如有疑問,請向中國公立教育企業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