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司法判例,此案更重要的意義在於,即使總統的行政特權真的存在,也不允許超越法律,不能拒絕交出法院需要的證據。
水門事件:被曝光酒店的“盜竊”事件
1972 6月17日,美國總統大選前夕。5人在試圖秘密進入華盛頓水門酒店的民主黨全國委員會辦公室時被警方發現並逮捕。在現場很明顯,這五個人試圖安裝壹個竊聽器,偷走了民主黨競選計劃的文件。因為他們五個人都有與尼克松競選有關的現金和文件,所以他們聯系了尼克松的競選委員會。更讓人驚訝的是,這5人中,有白宮幕僚,也有尼克松的連任委員會安全副官。
擺在國會和公眾面前的壹個顯而易見的事實是,政府高級官員——包括尼克松本人——參與了這壹案件的策劃。
水門事件起訴:針對總統的調查開始
3月1974,1日,聯邦大陪審團以合謀妨礙司法公正為由起訴司法部長,另有6人被指控為共犯。他們都是尼克松政府的白宮高級官員或連任委員會的高級官員,時任總統的尼克松是沒有被起訴的幫兇。
特別檢察官利昂·喬爾斯基領導了這次調查。1974年4月8日,他通過美國地方法官發出傳票,命令尼克松提交“壹些錄音帶、備忘錄、文件、副本和其他書面材料”。文件要在5月2日1974上交,9月9日1974開庭。
激戰:尼克松拒絕傳票
1974年4月30日,尼克松上交了13頁修改後的談話記錄。1年5月,律師尼克松要求法院取消傳票。尼克松預計公布的文件副本會讓法院和公眾滿意,所以他不想提交。
法院於5月20日駁回了這壹申請,1974。他命令總統或其雇員在1974 May 31之前將他們掌握的文件交給法院。
5月20日,尼克松的律師向當地法院提出上訴。
雙方都明白,法院是否強迫總統服從傳票和其他形式的司法判決,最終將由聯邦最高法院決定。更清楚此案涉及政府利益和政治利益,雙方都希望速戰速決。雙方幾乎同時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請,要求最高法院直接審理。
6月5日,1974,聯邦最高法院批準申請,案件由最高法院直接審理。
困境:交出錄音證據?
1974年7月24日,最高法院做出判決,要求尼克松在白宮辦公室交出這些錄音帶。
法院面臨的主要問題是,總統是否憑借“行政特權”拒絕服從法律決定對於尼克松來說,他已經走上了政治生命的懸崖,服從法律提供證據將立即撕掉總統是否卷入這起政治盜竊案的仍然朦朧的面紗;利用總統的“行政特權”不執行法院的判決,更是對總統作為國家代表的言行不信任。尼克松進退兩難。
辭職離開:尼克松結束了他的政治生涯
命令總統做壹件事很容易,但執行這個命令是另壹件事。最終,法院判決的執行將取決於公眾對民主制度的認可。
當尼克松聽到最高法院的壹致決定時,他發表公開聲明,表示將服從法律決定:雖然我自然對結果感到失望,但我尊重並接受法院的決定,我已通知我的律師根據決定的所有要求采取措施。
尼克松向法庭提交了60多個小時的白宮錄音帶,其中壹些包含水門事件後不久尼克松和他的助手之間的嚴重犯罪對話。
1974年8月8日,尼克松宣布辭職。8月9日,辭呈生效。副總統福特當天中午宣布就職。
新上任的福特利用總統權力赦免了尼克松,使得尼克松後來沒有受到審判。
競選黑幕:公開的秘密
水門事件決不是孤立的,更不用說突如其來的。只是在很多政治對決中,在多黨競爭的背景下,被人們“偶然”發現的壹個事件。媒體對此功不可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