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規範我市建設工程電子招標投標,提高招標投標工作質量和效率,節約招標投標社會成本,營造“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招標投標市場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電子招標投標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文件,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電子招標投標,是指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應用網絡信息技術,利用佛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綜合服務平臺(以下簡稱交易系統)進行的招標投標活動。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於采用電子招標投標的工程建設項目。電子化招標投標活動由招標人組織實施,並接受佛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和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督。
第四條凡參加我市工程建設投標的企業,均應申請CA數字證書和電子簽名,並將企業相關信息和數據錄入佛山市工程建設項目投標企業信息庫(以下簡稱投標企業信息庫)。
各方用戶通過數字證書登錄交易系統,對相關信息進行電子簽名並加密。系統內的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承擔法律責任。
第五條。企業錄入投標企業信息庫的相關信息(涉及企業和個人隱私的信息除外)應在佛山公共資源交易網公示。公示期滿無有效投訴的,信息正式入庫。
經查實企業錄入投標企業信息庫的相關信息有弄虛作假行為的,禁止該企業3年內參加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建設工程投標活動。
招標投標參與人應及時登錄交易系統更新本單位信息,並承擔因信息缺失、無效或虛假造成的不利後果。
第二章電子投標文件的編制
第六條投標各方應使用交易系統提供的模板和專用工具制作電子投標文件。電子投標文件必須加蓋電子簽名章,電子投標文件必須加蓋電子簽名章並使用CA數字證書加密。
投標人提交的電子投標文件為投標文件原件,不再提交紙質投標文件。確定中標人後,招標人可以要求中標人提供必要的紙質招標文件。
第七條電子投標文件的編制要求:
(1)電子招標文件由招標公告、投標人須知、評標方法、合同條款和格式、工程量清單、技術標準和要求、投標文件格式等組成。
(二)電子招標文件應當使用佛山市招標文件制作工具進行編制。
第八條電子投標文件的編制要求:
(壹)投標文件由投標函及其附件、授權委托書、投標保證金等內容組成。
(二)電子招標文件應當使用佛山市招標文件制作工具進行編制。
(3)電子投標文件涉及的企業資質、業績、獎項、人員等信息從交易系統投標企業信息庫中檢索。
第三章電子招標投標
第九條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應當通過交易系統將招標公告、資格審查文件和招標文件等電子招標材料報送佛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審核備案。
經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備案並通過的招標公告、資格文件、投標文件等電子文件通過佛山公資源交易中心發布,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發布的招標文件應為電子版。
第十條投標人憑CA數字證書登錄佛山公共資源交易網,通過交易系統進行註冊,下載采購資格文件和招標文件。
第十壹條投標人和招標人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交易系統進行提問、答疑和澄清。
第十二條交易系統接入國家授時中心廣播標準時間,並為網上競價活動提供時間戳。投標人應合理安排投標文件的遞交時間,並確保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截止時間前完成遞交,遞交時間以交易系統成功接收時間為準。
投標人可以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前補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並通過交易系統通知招標人。
第十三條投標人通過互聯網將加密後的電子投標文件成功上傳至交易系統後,交易系統將自動生成回執,作為投標文件已提交的證明。
第四章電子開標和評標
第十四條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登錄交易系統組織開標活動。
第十五條投標截止時間後,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將在交易系統中公布投標人名單,投標人將在開標會議上依次使用CA數字證書對通過互聯網成功上傳至交易系統的投標文件進行解密。投標文件解密後,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通過交易系統解密並開啟所有投標文件,並采用電腦電聲唱法當場宣布投標文件的相關內容。
第十六條投標截止時間後,投標人未將電子投標文件上傳至交易系統的,視為撤回其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第十七條開標時,投標人未攜帶CA數字證書的,視為解密失敗,招標人不予接受,並視為撤銷其投標文件。
第十八條評標開始後,評標委員會成員登錄電子評標系統,核對電子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形成電子評標文件並簽字確認。評標委員會可以通過電子評標系統發出澄清或者補正請求,並組織項目負責人進行答辯,投標人應當按照評標委員會的要求進行答辯。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經佛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批準,電子招標活動應當暫停或者終止:
(1)因互聯網中斷、停電、病毒入侵、不可抗力等不可控因素導致交易系統無法正常運行。
(2)服務器等硬件設備無法訪問網站或使用交易系統。
(3)交易系統軟件或數據庫出現錯誤,導致無法正常運行。
(4)交易系統安全漏洞導致泄密。
(五)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如上述情況不能及時解決,經佛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批準,將采取以下措施:
(壹)宣布暫停項目,並通知投標人在交易系統或網絡故障排除後恢復暫停項目。
(二)在網上招標系統中宣布項目終止,並通知招標人重新組織招標。
第二十條投標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後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招標活動不得中止或終止:
(壹)由於投標人計算機系統網絡擁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等原因導致交易系統無法正常運行。
(2)上傳至交易系統的投標文件含有計算機病毒或文件不完整,不能參與開標和評標活動。
(三)投標人未能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解密視為放棄投標。
(四)投標人提交的電子投標文件經解密後不能滿足資格審查和評標需要的,其投標文件由評標委員會作廢標處理。
(5)投標人因自身行為導致無法參加電子招標活動的其他情形。
(六)法律、法規和招標文件規定應當廢止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壹條佛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工程建設項目電子招標投標活動。
第二十二條佛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為電子招標投標交易提供系統平臺和相關服務。
第二十三條有關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泄露必須保密的信息造成不良影響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電子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電子招標投標活動存在違反招標投標法律法規行為的,應當進行投訴,並按照《佛山市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投訴處理辦法》的相關程序進行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區建設電子招標項目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六條國家、省或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發布新的電子招標投標規定時,按新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由佛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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