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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大陸銷售的商品外包裝有什麽規定?

壹、國外產品在中國銷售。中國法律法規要求其外包裝應有海關進口編碼或標識;b應註明原產國家或地區(如香港、澳門、臺灣省)的名稱,c應註明在中國合法註冊的代理商、進口商或經銷商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但可以不註明生產者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二、商品的包裝壹般有以下內容:

首先,它必須是註冊制造商查克有權生產。

*必須有商標(廠名、地址、制造商認可的商品名、生產批號```)。

第二:如果有分廠,

*需要註明生產貨物的主工廠和子站點。

第三,國家衛生局頒布了壹系列要求生產的法律,其中對不同的商品有不同的生產標準。

*必須有現場生產標準。

第四:每壹件商品都要經過國家衛生局的檢驗,合格了才能給全證,編號“可查”

油印證書

第五,要有檢驗員的印章和編號。

第六:列出生產中使用的材料。

第七:該商品的功能和功效。

第八:該商品的用途和數量。

第九:適用人群

第十:生產日期

第十壹:制造商的生產編號

其他標簽由制造商定制。

三。參考資料:

商品包裝的分類商品包裝的分類是將商品包裝作為壹定範圍內的壹個集合整體,按照壹定的分類標誌或特征,概括為若幹個概念更小、特征更壹致的局部集合體,直至劃分為最小的單元。商品包裝分類是根據壹定的目的和滿足壹定的需要而進行的。

商品包裝在生產、流通和消費領域的作用不同,不同部門和行業對包裝分類的要求不同,分類的目的也不同。包裝工業部門、包裝使用部門、商業部門和包裝研究部門根據各自行業的特點和要求,采用不同的分類標誌和方法對包裝進行分類。

壹般來說,包裝工業部門是根據包裝工藝、包裝應用範圍和包裝材料來分類的。包裝使用者多按包裝的防護性能和適用性分類;商業部門按商品的經營範圍和包裝機制分類;運輸部門是根據不同的運輸方式和方法分類的。

由於包裝種類繁多,選擇不同的分類標誌,分類方法也多種多樣。根據選擇的分類標誌,常見的商品包裝有以下分類方法:

(1)根據包裝在流通中的作用,將包裝在商品流通中的作用作為分類標誌,可分為運輸包裝和銷售包裝。

1.運輸包裝。

是為了安全運輸和保護貨物的大單元包裝形式,也稱外包裝或大包裝。比如紙箱、木箱、桶、集合包裝、托盤包裝等。運輸包裝壹般體積較大,整體尺寸高度標準化,經久耐用,廣泛用於集體包裝,表面印有明顯的識別標誌。其主要作用是保護商品,方便運輸、裝卸和儲存。

2.賣包裝。

銷售包裝是指以壹件商品為銷售單位的包裝形式,或者將幾件單壹商品作為壹個小整體的包裝,也稱單個包裝或小包裝。銷售包裝壹般特點是包裝小巧、美觀、安全、衛生、新穎、便於攜帶,對印刷和裝飾要求高。銷售包裝壹般是和商品壹起賣給顧客的,直接起到保護商品、宣傳和促進商品銷售的作用。同時也起到保護優質名牌商品不被假冒的作用。

(2)按包裝材料分類

以包裝材料為分類標誌,壹般可分為紙板、木材、金屬、塑料、玻璃陶瓷、纖維織物、復合材料等包裝。

1.紙質包裝。這是壹個由紙和紙板制成的包裹。包括紙箱、瓦楞紙箱、紙盒、紙袋、紙管、紙桶等等。紙質包裝在現代商品包裝中仍占有重要地位。從環境保護和資源循環利用的角度來看,紙包裝具有廣闊的發展前景。

2.木質包裝。它是由木材、木制品和人造板材(如膠合板、纖維板)制成的包裝。主要有:木箱、木桶、膠合板箱、纖維板箱和桶、木托盤等。

3.金屬包裝。金屬包裝是指用黑鐵片、白鐵片、馬口鐵、鋁箔、鋁合金制成的各種包裝。主要有:金屬桶、金屬箱、馬口鐵和鋁罐、油罐、鋼瓶等。

4.塑料包裝。塑料包裝是指以合成樹脂為主要原料的高分子材料制成的包裝。主要的塑料包裝材料有聚乙烯(PE)、聚氯乙烯(PVC)、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聚酯(PET)等。塑料包裝主要有:塑料盒、鈣塑盒、塑料桶、塑料盒、塑料瓶、塑料袋、塑料編織袋等。從環保的角度來看,我們應該重視塑料薄膜袋和泡沫塑料盒造成的白色汙染。

5.玻璃和陶瓷包裝。玻璃陶瓷包裝是指由矽酸鹽玻璃和陶瓷制成的包裝。這類包裝主要包括:玻璃瓶、玻璃罐、陶瓷罐、陶瓷瓶、陶瓷罐、陶瓷缸等。

6.纖維產品的包裝。纖維制品的包裝是指用棉、麻、絲、毛等天然纖維和人造纖維、合成纖維制成的織物制成的包裝。主要有麻袋、布袋、編織袋。

7.復合包裝。復合包裝是指由兩種或兩種以上材料制成的包裝,也稱為復合包裝。包裝材料主要有紙和塑料、塑料和鋁箔和紙、塑料和鋁箔、塑料和木材、塑料和玻璃。

(3)商品包裝按銷售市場分類。商品包裝根據銷售市場的不同,可分為國內商品包裝和出口商品包裝。國內商品包裝和出口商品包裝的功能基本相同,但由於國內外物流環境和銷售市場不同,兩者會有差異。國內商品的包裝必須適應國內物流環境和國內銷售市場,符合中國國情。出口商品的包裝必須適應國外物流環境和國外銷售市場,滿足出口國的不同要求。

(4)商品包裝按商品類型分類。商品包裝可分為建材包裝、農牧水產品包裝、食品飲料包裝、輕工日用品包裝、紡織服裝包裝、化工產品包裝、醫藥產品包裝、機電產品包裝、電子產品包裝、武器包裝等。各種商品的價值、使用特點、防護要求不同,所需的運輸包裝和銷售包裝也會有明顯的差異。

對商品包裝的要求商品包裝應遵循“科學、經濟、牢固、美觀、適銷”的原則,壹般有以下要求:

(1)商品包裝應適應商品的特點。商品包裝必須根據商品的不同特點,采用相應的材料和技術,使包裝完全符合商品的理化性能要求。食品商品的包裝應根據食品的不同特性,采用相應的材料和技術,避免食品變質。要特別註意包裝的清潔衛生,密封防潮,避光隔氧,還要註意壹定的抗壓能力。日用工業品的包裝既要註意保護商品,又要註意美觀獨特,便於展示和使用。

(二)商品包裝應適應運輸條件。商品在流通過程中,受到振動、沖擊、壓力、摩擦、高溫、低溫等各種外界因素的作用,容易受到損傷和破壞。為保護商品的安全,要求商品的包裝要有壹定的強度,要結實、牢固、耐用。對於不同的運輸方式和手段,也應選擇性地采用相應的包裝容器和技術處理。整體包裝應適應流通領域的儲運條件,滿足運輸、裝卸、搬運和儲存的強度要求。

(3)商品包裝要標準化、通用化、系列化。商品包裝必須標準化,即統壹商品包裝的包裝容量(重量)、包裝材料、結構造型、規格、印刷標誌、術語和包裝方法,並逐步形成系列化和通用化,以利於包裝容器的生產,提高包裝生產效率,簡化包裝容器的規格,節約原材料,降低成本,易於識別和計量。

此外,商品包裝還要考慮不同消費者、不同國家、不同民族的風俗習慣。要註意不斷使用現代包裝技術和包裝材料,使包裝輕量化、現代化。圖案設計要新穎,印刷要精美,商標要醒目,主題要鮮明,色調要和諧,風格要獨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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