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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體系的編制

壹、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系統組裝

a:現場消防系統

壹、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必須服從管理,聽從指揮,遵守現場管理制度。

二、非官方外來人員未經現場領導批準有權拒絕進入現場,現場人員必須佩戴胸卡。

三、易燃易爆物品應妥善存放,符合安全規定,並有專人保管、發放、回收。

四、施工現場防火區未經工地領導批準不得使用明火。

五、焊接和切割作業必須嚴格執行“十不準焊接和切割”的規定。

六、電氣線路、設備應定期檢查和維護,未經電工許可,嚴禁安裝、拆除和修理電氣設備。

七、木工車間、倉庫、生活區發生火災時,均需配備滅火器材,制定火災應急措施。

八、施工區域和高層建築工作場所消防設施應齊全有效,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或隨意拆除,要保持消防道路暢通。

b:現場消防系統

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以項目經理為現場消防責任人,逐級建立防火責任制,落實責任,確保施工安全。

1、項目部成立消防安全小組,指定防火責任人,嚴格執行消防安全制度,逐級落實責任制,做到責任到人,層層落實。

2.工程開工前,消防安全小組應組織全體參戰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學習消防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範。

3.施工期間,在消防安全小組的領導下,組織施工現場消防隊,負責日常消防工作,檢查和糾正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對重大隱患提出整改措施,並及時消除。配備和管理消防設備,定期進行業務學習和培訓。

4、施工現場和施工現場隨時配備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特別是在倉庫和油庫等重要防火場所增加臨時消防員和消防器材。施工現場的消防設備和設施應隨時保持完好,標誌明顯,取用方便。任何人不得掩埋、侵占或挪作他用。

5、施工現場嚴格按照《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辦法》進行施工,並定期檢查,做到:

(1)因施工需要搭建的臨時建築應當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2)電氣設備的使用必須符合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必須采取嚴格的防火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嚴禁違章作業。施工作業用火須經安全消防部門審批,取得用火證後,在指定的地點和時間進行作業。

(3)建築材料的儲存和保管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易燃材料存放在專門的倉庫,並遠離工廠。施工完成後,應清理所有施工材料。

(4)電氣設備的安裝和電、氣割作業必須由合格的焊工、電工等專業技術人員在風力較小的情況下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

(5)冬季保溫材料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6)施工現場嚴禁吸煙。

6.施工現場主進水管直徑不小於100mm,消防栓晝夜有明顯標誌,配備足夠的水龍帶,周圍3米內不準堆放任何東西。

7.施工現場從事電焊、氣焊的人員應接受消防知識教育,並持有操作證。

8.在安全工作中堅持“預防為主,消除為輔”的指導思想,加強對施工現場材料、設備、機械設備的管理,防止材料被哄搶、盜竊或破壞。

9.開展法制宣傳和“四防”教育,定期開展以防火防盜為重點的安全大檢查,堵塞漏洞,防患於未然,健全現場保衛機構,統壹領導治安工作。

二、安全人員管理制度

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了加強保安員管理,提高保安服務質量,促進保安工作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公安部批準設立保安服務公司的報告》精神和《公安部關於進壹步清理整頓保安服務公司的意見》,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我公司正式聘用並簽訂勞動合同,派往各派駐單位執行保安服務的全體保安員。

第三條保安員的職責和任務是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履行保安服務合同,維護客戶單位的公共秩序。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活動,協助公安機關維護壹方平安。

第四條保安員不得行使國家行政、司法部門的職權,不得在服務單位以外執勤。

第五條保安員應當接受當地公安部門的領導、管理和監督,並在公安部門的指導下開展工作。保安服務公司負責保安員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第二章保安員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保安員依法享有下列權利:

1.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幹涉、阻撓保安員依照合同維護公共秩序、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活動。

2.執行任務的保安員發現犯罪分子,有權制止、抓獲並移交公安機關。遇有暴力抗拒、危及保安人員安全的情況,保安人員有權依法使用規定的防衛器械進行自衛,但應以制服對方為限。

3、對保安服務公司的工作,可以提出批評和建議。

4.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七條保安人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法律、法規和政策,維護客戶單位的公共秩序。

2.忠於職守,勤勉盡責,嚴格履行保安服務合同。

3、服從命令,服從命令,講究紀律,文明執勤,嚴格依法辦事,不得徇私舞弊,以權謀私,包庇縱容壞人,不得以權謀私,任意扣罰,侵犯公民的合法權益。

4.保護責任區內的刑事案件或者治安案件現場,維護犯罪現場秩序,協助公安機關偵破案件。

5.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章管理和監督

第八條管理不僅是行政工作,也是重要的政治思想工作。它貫穿於保安執勤訓練和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加強警衛部隊的革命化建設是壹項重要的內容和基礎。各級領導壹定要加強對管理教育的領導,提高認識,切實把保安員的管理提到議事日程上來。

第九條堅持從嚴管理隊伍的原則。認真執行規章制度,各級幹部要大膽管理,嚴格要求,獎懲分明,保證規章制度的具體落實。培養良好的工作作風,防止事故發生,鞏固和提高安全人員的戰鬥力。

第十條各崗位班(隊)長每月定期向公司匯報各安全班(隊)的服務完成情況,做到有計劃、有措施、有檢查、有總結。定期分析幹部盡職情況,動員保安員開展“三查壹令”(查思想、查制度、查盡職、訂措施)活動。實行保安人員互管,搞好管理教育,加強基層建設。

第十壹條加強思想政治工作,以激發保安員的榮譽感和責任感,增強凝聚力。提高政治覺悟,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令,認真執行保衛人員行為規範,增強法制觀念,大力倡導和加強精神文明建設。

第十二條教育幹部和保衛人員,認真背熟和履行職責,精通本職業務。幹部要熟悉下屬的基本情況,掌握他們的思想動態,嚴格落實崗位責任制,發動群眾搞好管理。

第十三條幹部要嚴於律己,以身作則。做熱愛保安工作,關心保安隊員,處處以身作則,以“思想在隊,責任在胸,率先垂範”的模範行動帶領隊伍。

第十四條始終保持壹支堅強的骨幹隊伍,要認真做好班組長的選拔和培養工作,使每個班組長都能始終保持“六會”(組織值班培訓和管理;會講道理;會示範;會糾錯;會做思想工作;會處理各種問題)。

第十五條建立良好的內部關系。幹部必須從尊重保安的根本態度出發,堅持幹群團結,上下壹致廣泛開展互助聯誼活動,切忌簡單粗暴的管理方式,以勢壓人,更不準以各種借口隨意扣隊員。關心愛護安保隊員,和他們打成壹片。保安人員要尊重領導,服從管理,服從指揮,有任何情況都可以通過適當的方式向上級領導反映,但要實事求是。

第十六條各大中隊應定期檢查尊重幹部、愛護士兵的情況,及時表揚先進、樹立榜樣,批評和糾正影響上下級關系的舉止行為;達到加強團結的目的,從而保證隊伍的穩定和旺盛的鬥誌。

第十七條講究領導藝術,講究管理方法,堅持指導方針。因材施教,因勢利導,平等待人,公平辦事,嚴格管理。從善如流,動之以情,明之以理,實行科學管理。

第十八條搞好批評教育,定期整頓工作作風;堅持培訓與管理相結合,理論聯系實際,把紀律作風落實到教育培訓、日常生活和各項任務完成中。著眼大局,從零開始,始終不懈努力。使保安隊伍養成有令不行、整齊劃壹、遵章守紀、奮發向上的優良作風。

第十九條建立檢查評比制度。連隊領導要經常深入基層檢查指導,督促各大隊管理。各大隊要把管理教育納入班組標準化建設的考核內容,各班、隊要按照公司、大隊的要求搞好管理,檢查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每季度或每年或半年評估壹次,以調動所有安全人員的積極因素。

第四章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條公司對在保安服務中做出突出成績的保安員給予表彰或獎勵。包括通報表揚、提前晉升、獎金和精神鼓勵。

第二十壹條保安員違反本規定,給客戶或公司造成不良影響的,視情節輕重,可經常批評教育、口頭警告、扣發獎金、留用察看、辭退,並記入本人檔案。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總行根據本規定精神,制定其他相關規章制度並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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