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是社會福利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人口老齡化和社會保障體系的完善,社會保險業面臨著巨大的發展機遇。下面小編帶來《廣東省社會養老保險條例實施細則》,對妳大有裨益。讓我們來看看。
廣東省社會養老保險條例實施細則
法律主觀性:
廣東省社會保險管理條例第壹章總則第壹條為了保障勞動者退休後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我省行政區域內的下列單位和人員(以下簡稱被保險人):1。所有企業、城鎮個體經濟組織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2.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國家機關、財政撥款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和發放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三條社會養老保險包括法定基本養老保險、地方補充保險和單位補充保險。政府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為參保人員建立補充保險。第四條社會保險部門主管社會養老保險,實行系統管理。第五條社會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養老保險費用由國家、單位和個人合理負擔。養老保險待遇與參保人繳費工資和繳費年限掛鉤,建立合理的調整機制,使之與國民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相適應。第六條人民政府必須保障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和待遇的支付。養老保險基金及其收入和各項養老保險待遇按照國家規定免征稅費。第二章參保資金的籌集第七條社會養老保險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民身份證號碼為被保險人唯壹的、終身的社會保障號碼。第八條養老保險基金的來源: (壹)單位和被保險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二)養老保險基金的銀行存款利息;3.基金收益;4.滯納金;(5)地方財政撥款;(六)社會捐贈;(七)其他收入者。第九條單位和參保人員必須按規定標準按月繳納養老保險費。參保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單位繳納的養老保險部分計入個人賬戶,其余部分計入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屬於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所有參保人員。第十條被保險人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壹定比例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比例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職工工資收入水平和個人賬戶積累情況確定。單位應當按照被保險人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的壹定比例繳納養老保險費。具體比例由社會保險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確定,經上級社會保險部門審核後,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執行。參保人月工資收入超過所在城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不含養老保險費。低於所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照所在市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征收。第十壹條單位按照財稅法規的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在征收個人所得稅前代扣代繳。第十二條單位應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由銀行憑社會保險部門開具的單向代收單代扣代繳,任何單位不得拒付。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本條例所稱繳費單位和繳費人,是指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的規定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和個人。第三條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征繳範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征繳範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國家機關及其職工、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
失業保險費的征繳範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規定將城鎮個體工商戶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範圍,將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從業人員、有雇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從業人員納入失業保險範圍。
社會保險費的繳費基數和費率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的規定執行。第四條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征收的社會保險費納入社會保險基金,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第五條國務院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社會保險費征繳的管理和監督檢查。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社會保險費的征收、管理和監督檢查。第六條社會保險費實行集中統壹征收。社會保險費的征收機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可以由稅務機關征收,也可以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設立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征收。第二章征繳管理第七條繳費單位必須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參加社會保險。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
第壹條為規範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以下簡稱《社會保險法》)和《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用人單位的繳費申報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社會保險費征繳。
本規定所稱社會保險費,是指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依法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
第三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社會保險費的申報、核定等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決定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征收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依法征收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社會保險費的征收,實行統壹征收。
第二章社會保險費申報
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在規定的期限內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繳費申報,申報項目包括:
(壹)用人單位的名稱、組織機構代碼、地址和聯系方式;
(二)用人單位的開戶銀行、賬戶名稱和賬號;
(三)用人單位的繳費險種、繳費基數、費率和繳費金額;
(四)職工花名冊和職工繳費情況;
(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事項。
在壹個繳費年度內,用人單位初次申報後,剩余月份只能申報前款規定事項的變更;沒有變化的,可以不申報。
第五條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為申報。代員工申報的項目包括:員工姓名、社會保障號、就業類型、聯系地址、扣繳明細等。
雇主代雇員申報的繳費明細及變動,須由雇員本人簽署,並由雇主保存備查。
第六條用人單位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繳費申報有困難的,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同意,可以郵寄申報。實際申報日期為郵寄地的郵戳日期。
勞動法對社會保險繳納有哪些規定?
1.《勞動法》第72條資金來源社會保險基金根據險種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2.《勞動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勞動者在下列情況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退休;生病受傷;與工作有關的殘疾或職業病;失業;生育能力。職工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準由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費必須按時足額繳納。5.《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在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時隱瞞工資總額或者職工人數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並處工資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按照這個規定,用人單位不繳或者少繳社會保險費的責任是非常大的。除了繳納未繳或少繳的社會保險費,罰款數額也很大。6.《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以所欠款額壹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責任相對減輕。只要用人單位及時支付,滯納金的責任不是很重。但與正常繳費相比,仍然是“昂貴的支出”。
江西省社會養老保險條例實施細則
法律主觀性:
過去,由於缺乏法律保護,社會保險制度減少了對人們合法社會權益的保護。給別人的生活帶來很多改變。這就是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出現的原因。那麽《社會保險法》關於基本養老保險的實施細則是什麽呢?邊肖總結了相關知識供妳參考,希望對妳有所幫助。基本養老保險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是什麽?第壹條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規定的統籌養老金,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第二條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滿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後延長繳費滿五年仍不滿十五年的,可以壹次性繳費滿十五年。第三條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繳費不滿十五年的(含按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可申請轉入其戶籍所在地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養老保險待遇。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累計繳費不滿十五年(含按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且未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接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壹次性支付給本人。第四條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跨省就業,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滿15年的,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9〕66號)的規定繼續繳費,並按本規定第二條辦理。 第五條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跨省就業,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基本養老金計發和統壹發放的具體辦法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9〕66號)執行。第六條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個人在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法定條件前出境定居的,保留個人賬戶,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法定條件時,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其中,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可以在出境時或者出境後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保留個人賬戶的權利和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後果,同第三條。邊肖提醒您,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死亡後,其個人賬戶中的余額可以依法全部繼承。以上是為妳總結的相關信息。希望能幫到妳。本網站致力於打造壹個優秀的法律咨詢平臺。如有疑問,請進入律師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