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培訓目標
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的高級專門人才,掌握本學科紮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從事科學研究、教學和獨立承擔專業技術工作的能力。
第二,招生名額
學制為二至三年,招生計劃以教育部下達的實際指標為依據,包括非定向生、定向生、委托生和自費生。實際招生指標以教育部下達的指標為準。
三、申請條件
報名參加學術型研究生招生全國統壹考試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中國人和中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 * *生產黨的領導,願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年齡壹般不超過40周歲(1971 8月31日以後出生),報考委托培養、自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四)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的要求。
(五)已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只允許報考委托培養或自行集資的碩士研究生。
(六)候選人資格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擁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學位的人員;
3.取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證書後,經過2年及以上(高職高專畢業至2012年9月,1,下同),達到與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水平,並通過5門以上自考主幹課程;
4.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畢業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等學校舉辦的成人高等教育)應屆畢業生,按照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報考。
5.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自考本科和網絡教育本科須在報名截止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20111114)。研究生報名前必須征得培養單位同意。
專業學位畢業生全國統壹考試報考條件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壹)報名參加法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非法學)的人員應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學術型研究生招生全國統壹考試條件的要求。
2.在高校就讀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校本科專業法學類法學專業[代碼: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二)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研究生入學考試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學術型研究生招生全國統壹考試條件的要求。
2.高等學校法學專業(僅限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類法學專業[代碼:0301]畢業生報考)。
(三)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的人員應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招生全國統壹考試條件》第(1)、(2)、(4)、(5)項要求。
2.大學畢業後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取得國家承認的高等職業院校畢業證書後有5年及以上工作經歷,並達到與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取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四)報考人員除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和工商管理碩士外,還必須符合學術型研究生招生全國統壹考試條件的要求。
我校執行教育部關於優秀應屆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的規定。
四、報名日期:每年10開始網上報名;10月中旬165438+現場報名。(以當年教育部公布的時間為準)。
5.報名地點: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指定的報名點。
六、報名方式。
2065438+2002研究生考試報名全部在線。
註冊步驟:
1.網上如實填寫報名信息。
2.在報名點拍照,交報名費。
網上報名的具體事宜請關註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和我院研究生部網頁。
七。註冊程序和註冊地點
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持本人身份證和學生證。在職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工作證、畢業證到當地省市指定招考點辦理報名手續。報名手續如有變更,以報名點要求為準。
八、考試
(-)入學考試分為初試和復試。
(2)初試日期:由教育部確定並公布。
(三)初試科目和考試方式:
1,學術型研究生初試壹般是四個單元。即思想政治理論、外語、基礎課、專業基礎課,滿分分別為100、100、150、150。
2.壹般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初試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外語、基礎課、專業基礎課,滿分分別為100、100、150、150。
3.工商管理碩士入學考試(MBA)
初試科目有兩個,分別是英語二(滿分100)和綜合能力(滿分200),均為全國MBA聯考科目,由教育部委托相關機構命題。政治理論課由學校自行提出,復試進行。聯考的考試範圍請參考全國MBA專業教育指導委員會編寫的聯考考試大綱。
(4)初試地點:全國統壹考生:考場安排在考生網上填報選擇的報名點;
MBA考生:考場由廣東考試院指定。
(五)復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九、申請咨詢的聯系方式
地址:廣州市白雲大道北2號廣東外語外貿大學研究生部招生辦。
郵政編碼:510420
電話:020-36207044
020-36207358
聯系人:張老師、羅老師。
X.參考書咨詢聯系方式
地址:廣州白雲大道北2號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教材供應部(不提供郵購服務,但可以在家裏購買。另外可以自己在各大書店購買)
郵政編碼:510420
電話:020-36209357
傳真:020-36209357
聯系人:戴老師
XI。體檢:考生復試時在我院門診部進行體檢。
十二。準許進入
根據考生的中考成績、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健康狀況等綜合因素擇優選拔。
對定向或委托培養的研究生,必須由我校與考生所在單位、考生所在單位與考生簽訂定向或委托培養協議。
被錄取後想保留錄取資格的考生,必須提出書面申請,辦理審批手續後,我校再確定錄取名單。
十三。雇用
非定向研究生畢業後,根據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和學以致用的原則,在國家政策的指導下,通過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就業。
定向或委托培養的研究生畢業後回原單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