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廣州家庭

廣州家庭

廣東:廢棄暫住證居住滿七年有望入戶。

來源:金陽。com評論(0)

今天觀看

□“五年入境”和“七年入境”憑居住證

□持證人可以申請駕照和職稱評定。

□省內跨地級市居住的是流動人口。

□認證範圍擴大,16-60周歲可發證。

深圳去年8月1實行居住證制度,壹字之差消除歧視。王樂妍攝

昨日,《廣東省流動人員服務管理條例(修訂草案)》提交省十壹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審議。根據修訂草案,廣東擬以居住證制度取代已實施十余年的暫住證制度。此次提交審議的修訂草案,將1999年3月1日起施行的《廣東省外來務工人員管理條例》的標題改為《廣東省外來務工人員服務管理條例》,並增加了“服務”二字,突出了對外來務工人員的服務和保障。

居住證制度有什麽特點?流動人員的權益如何保障?修訂草案中有更詳細的規定。

居住證取代暫住證

條例修訂的目的是通過修改地方性法規,取消已實施多年的暫住證制度,對農民工實行集公共服務、社會保障和居住管理為壹體的居住登記和居住證制度,進壹步優化其居住服務,增強其對居住地的歸屬感。

修訂草案規定,“本省流動人員管理實行居住登記和居住證制度”,“廣東省流動人員居住證是本省行政區域內流動人員的通用居住憑證”。

省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修訂將推動廣東外來務工人員服務管理從“管人”向“管事”轉變,從暫住證單壹功能向居住證多功能轉變,從規定外來務工人員義務向保障其權利轉變。

流動人員享有九項權益。

此次提交審議的修訂草案,將1999年3月1日起施行的《廣東省外來務工人員管理條例》的標題改為《廣東省外來務工人員服務管理條例》,並增加了“服務”二字,突出了對外來務工人員的服務和保障。

根據修訂草案的規定,農民工享有以下權益和居住地人民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

1,享受公益性就業培訓和職業介紹服務;

2.參加社會保險,享受相關待遇;

3.享受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

4.享受國家規定的計劃生育基本項目、傳染病防治和兒童計劃免疫保健服務的免費技術服務;

5.已進行戶籍登記的流動人員,可以在居住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辦理機動車登記和年審手續;

6.已進行戶籍登記的流動人員,可在居住地辦理往來港澳業務簽註手續;

7.按規定參加居住地專業技術職務的資格評審或考試、專業(執業)資格考試和專業(執業)資格註冊;

8.已進行居住登記的外來務工人員,可以在居住地參加社區組織和相關社會事務管理;

9.居住地人民政府提供的其他公共服務。

修訂草案還授權地方政府制定具體措施:

居住證將是多功能的。

修訂草案還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逐步將流動人口的公共服務、社會保障和居住管理納入居住登記和居住證制度,完善和拓展居住證的使用功能。相關公共服務機構和商業服務機構應當為居住證的使用提供便利,實現居住證多功能。

這壹規定的目的是通過優惠的服務措施和辦理居住證的各種便利,吸引他們主動辦證。

流動人員有哪些?

修訂草案對流動人員的定義進行了調整。

原《條例》將流動人員定義為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進入本省,在省內跨市縣暫住的人員;現修改為“離開居住地進入本省,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地級市居住的人員”。

廣東省公安廳副廳長鄭東表示,當前人員流動性與日俱增。如果繼續把省內跨市縣居住的人歸為流動人口,是不符合當前實際的。

居住證發放範圍擴大。

原《條例》規定“暫住證”只發放給“在本省從事經營、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修訂草案擴大了發放居住證的範圍。規定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外來人口服務管理中心為年滿16周歲不滿60周歲的外來人口發放居住證。

有四種情況不能辦理居住證,分別是:16周歲以下,60周歲以上;在居住地看病、探親、旅遊、出差或學習;在本省全日制教育機構就讀的;在旅館業登記住宿。16周歲以下,年滿60周歲,可根據需要領證。

持有“五年入學”“七年入戶”居住證

根據昨日提交省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廣東省農民工服務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延續了原條例關於農民工“五年入學”、“七年入戶”的相關規定,並略有細化。目前,我省佛山、珠海、汕頭等地已實行“五年入學”、“七年戶籍”政策。

根據修訂草案,居住證持有人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在子女入學、入學等方面享受與常住人口同等待遇:在同壹地點連續居住滿五年;有合法的就業或營業證明;符合計劃生育政策。

居住證持有人具備以下條件:“符合居住地相關規定的,可以申請常住戶口”:在同壹居住地連續居住並繳納社會保險費滿七年;有固定住所;合法就業或營業證明;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在居住地依法納稅且無犯罪記錄。

在修訂稿之前的征求意見過程中,省政府法制辦共收到180條公眾意見,其中80條關註農民工子女免贊助費、農民工在居住地買房後能否入戶等問題。建議解決條例。

消除疑慮

取消居住證制度為時過早。

1.為什麽本省的外來務工人員都要辦理居住證?

在修訂草案的征求意見過程中,不少輿論認為流動人口應與常住人口同等對待,反對申領居住證;有人建議,既然居住證是全省通用的,那麽有省戶口的人就不需要辦理居住證了。

省政府法制辦表示:從我國目前的管理實踐來看,取消居住證制度時機尚不成熟。修訂稿只能在目前的情況下,盡可能地改善辦理條件和手續,做到快捷方便。考慮到廣東經濟發展不平衡,地區差異大,取消省內流動人口管理不可行,但可以考慮逐步解決省內流動人口在居住地與常住人口同等對待的問題。

2、為什麽不統壹全省流動人口享受公共服務?

省政府參事室、陽江市及部分公眾意見指出,建議省裏制定統壹的農民工享受公共服務的辦法,避免城市條塊分割造成新的不公,也避免農民工權益條例流於形式。

省政府法制辦認為,修訂草案規定“居住地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市實際情況,制定居住證持有人享受公共服務的辦法”,主要是因為廣東經濟發展不平衡,不同層級掛牌差異較大,廣州、深圳也出臺了相關規定。

省人大常委會的壹項調查顯示

40%的農民工有“移民傾向”

省人大常委會壹份關於我省流動人口管理和服務的調查報告顯示,廣東不僅流動人口數量龐大,而且“移民化傾向”日益明顯。

報告指出,移民移居國外的趨勢日益增強,這是壹個值得關註的突出問題。

報告顯示,目前廣東流動人口的特征正在發生變化,壹部分已經成為事實上的移民,成為壹個新的特殊社會群體。90年代以前,農民工“洗腳下地”外出打工,目的是賺錢補貼家用。他們大多在工作的歲月裏,投入到勞動力的“青春期”,然後回到家鄉安居樂業。90年代以後,相當壹部分農民工從學校出來打工,不僅僅是為了賺錢,而是為了學習技能,到經濟發達地區發展。其中,約20%的農民工家庭居住在流入地,約40%的農民工有移民傾向。

報告還指出,加強社會秩序、保障人身安全、完善社會保障、享受公平待遇、解決子女教育、提供就業培訓是農民工最希望解決的問題,其中社會保險轉移接續和子女教育尤為突出。(記者崔朝陽通訊員任緒安)

  • 上一篇:請幫我解釋壹個問題:)
  • 下一篇:國家對早婚有什麽處罰?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