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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地方稅務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日常政務和信訪、文秘事務、文電處理、公文收發、文件檔案管理,起草和審核相關文件和報告;

負責會議組織、稅務調查研究、辦公自動化、保密、政府信息和新聞發布;

制定機關內部的綜合性規章制度。

政策法規司

組織制定地方稅務業務規章制度;

審核重要的稅務標準文件;監督檢查地方稅收政策、法規和規章的執行情況;負責執法過錯責任追究。

辦理稅務行政訴訟和行政復議;

指導全市地方稅務機關的法制工作;

負責稅收管理的理論研究;

組織實施和指導全市地方稅務部門的稅法教育;

協助執法資格認證;

指導本市稅務學術團體的日常工作。

稅務管理壹室

負責管理和協調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外國人等涉外地方稅收;

研究和實施國際反避稅措施;指導地方稅務機關涉外稅收征管工作;

解釋和處理有關法律法規執行中的政策和業務問題;

處理和協調有關稅收減免的具體事宜。

稅務管理二科

負責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地方稅的征收管理;

解釋和處理有關法律法規執行中的政策和業務問題;處理和協調有關稅收減免的具體事宜。

收費管理處

負責教育費附加、文化建設費、堤圍防護費、交通建設費、社會保險費等收費和基金的征收管理;

解釋和處理有關法律法規執行中的政策和業務問題;

處理和協調有關收費和基金減免的具體事宜。

國際稅務管理局(前稱涉外稅務管理局)

職責與稅務管理相同。

征管與科技發展司(前稱征管辦)

指導、監督、檢查和處理全市地稅系統執行稅收征管政策法規的有關事項,組織實施稅收征管體制改革,加強和改進稅收征管手段;指導稅務登記申報、屬地征管數據管理、地稅發票印制管理;

負責註冊稅務師管理,規範稅務代理行為。

規劃和統計司

執行全市地方稅收規劃、會計和統計制度,編制全市地方稅收長期和短期計劃;

編制、分配和調整地方稅收年度計劃,並檢查、監督和分析計劃執行情況;

匯總分析全市地稅會計統計信息和數據;監督檢查地方稅務會計和統計制度的執行情況;

負責全市地方稅收票證的印制、使用和管理;指導地方稅收籌劃統計工作的開展。

財務和設備管理辦公室(前稱財務管理辦公室)

管理地方稅務機關的資金、財務、設備和固定資產;

管理機關的財務工作;

監督稅務部門財務制度的執行,審查編制機關及其所屬單位的財務預決算;

處理各種資金的分配。

人事處

根據權限或授權,負責全市地方稅務機關的編制、幹部任免、人事檔案的原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出國人員的政審等工作。日常工作,如安全,管理專業人員和退休人員。

教育和培訓司

負責全市地稅部門的初任培訓、在職培訓、專業培訓、更新知識培訓、出國(境)培訓、學歷認證和素質教育;

組織各類業務知識和技能考試;負責專業技術資格管理。

基層工作辦公室(原思想政治工作辦公室)

負責全市地稅部門的宣傳教育、黨建、黨務和基層建設工作。* * *共青團、工會、婦女、統戰、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檢查辦公室

負責地方稅務人員的法制教育、黨紀和廉政教育;

負責稅收執法和監管;檢查和處理行政違法和稅收執法違法案件;

負責本級機關和指導下級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

負責任的幹部都在。離任審計;

負責組織本級機關及下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信息中心

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負責市局機關及直屬行政單位的後勤服務管理。

納稅人服務中心

為納稅人提供地方稅費征收政策法規咨詢,為納稅人辦理涉稅事宜提供指導服務。

宣傳稅收法律政策,策劃組織稅收宣傳活動。接受納稅人對偷稅騙稅等違法行為的舉報,承擔對舉報人的獎勵。

受理納稅人對地稅系統部門和稅務人員依法辦事、工作作風、服務態度和服務質量的投訴和舉報。對受理和移交的納稅服務事項進行監管。

廣州市地方稅務局登記分局

負責廣州本地納稅人(不含花都、番禺區、廣州開發區、廣州南沙開發區)的稅務登記管理,指導協調花都、番禺區、廣州開發區、廣州南沙開發區、從化、增城市地方稅務局的稅務登記工作。

廣州市越秀區地方稅務局

負責越秀區行政區域及其行政轄區內地方納稅人(含扣繳義務人,下同)應繳納地方稅費的征收管理和日常稽查。

廣州市海珠區地方稅務局

負責海珠區行政區域及其行政轄區內地方納稅人應繳納地方稅費的征收、管理和日常稽查。

廣州市荔灣區地方稅務局

負責荔灣區行政區域及其行政轄區內地方納稅人應繳納的地方稅費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檢查。

廣州市天河區地方稅務局

負責天河區行政區域及其行政轄區內地方納稅人應繳納地方稅費的征收、管理和日常稽查。

廣州市白雲區地方稅務局

負責白雲區行政區域及其行政轄區內地方納稅人應繳納的地方稅費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檢查。

廣州市黃埔區地方稅務局

負責黃浦區行政區域及其行政轄區內地方納稅人應繳納地方稅費的征收、管理和日常稽查。

檢驗局

負責全市範圍內地方稅(包括內外稅)及相關費用的稽查;負責查辦偷稅、漏稅、騙稅、抗稅、稅務專項檢查等重大案件;負責全市地稅系統檢查工作的計劃、總結和匯總;指導、協調、檢查、監督各稽查局和花都區、番禺區、從化市、增城市、南沙開發區的地稅征收(稽查)工作;負責與公安、檢察、法院、工商、銀行等部門的業務聯系。

第壹檢驗局

負責查處全市(不含花都區、番禺區、從化市、增城市、廣州開發區、廣州南沙開發區地稅局)涉外地方納稅人偷稅、漏稅、騙稅、抗稅等案件,開展稅收專項檢查和檢查相關費用繳納情況,查處群眾舉報和上級移送的涉外稅收案件和辦理涉外稅收刑事案件的移送。

第二檢驗局

負責越秀區地方稅務局管理的本地納稅人(不含涉外本地納稅人)偷稅、漏稅、騙稅、抗稅案件的查處,專項稅務檢查及相關費用的稽查;授權查處群眾舉報和上級移送的涉稅案件,辦理涉稅刑事案件的移送。

第三檢驗局

負責海珠區、黃埔區地方稅務局管理的本地納稅人(不含涉外本地納稅人)偷稅、漏稅、騙稅、抗稅案件的查處,專項稅務檢查及相關費用的稽查;調查處理群眾舉報和上級移送的涉稅案件,根據授權辦理涉稅刑事案件的移送。

第四檢驗局

負責查處荔灣區、白雲區地方稅務局管理的地方納稅人(不含涉外地方納稅人)偷稅、漏稅、騙稅、抗稅案件,專項稅務檢查及相關費用檢查;調查處理群眾舉報和上級移送的涉稅案件,根據授權辦理涉稅刑事案件的移送。

第五檢驗局

負責天河區地方稅務局管理的地方納稅人(不含涉外地方納稅人)偷稅、漏稅、騙稅、抗稅等案件的查處,專項稅務檢查和相關費用的稽查;調查處理群眾舉報和上級移送的涉稅案件,根據授權辦理涉稅刑事案件的移送。

廣州市花都區地方稅務局

負責花都地區各類納稅人(含扣繳義務人)的地方稅收征管和相關規費、金的征收。

廣州市番禺區地方稅務局

負責番禺區各類納稅人(含扣繳義務人)的地方稅收征管和相關規費、金的征收。

從化市地方稅務局

增城市地方稅務局

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各類納稅人(含扣繳義務人)的地方稅收征管和相關規費、金的征收。

廣州開發區地方稅務局

廣州南沙開發區地方稅務局

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各類納稅人的地方稅收征管和相關規費征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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