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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設計合同

樣板規劃設計合同(1)

委托人(甲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承辦人(乙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_ _ _ _ _ _ _規劃設計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城市規劃設計收費標準》、建設部和陜西省有關城市規劃設計管理的法規和規章,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雙方責任,搞好合作,經雙方協商壹致,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壹條本次規劃設計委托的概況

1.1規劃設計委員會編號和日期

1.2規劃設計場地範圍

1.3規劃設計規模

1.4規劃技術深度要求

1.5預計工作日期和階段劃分

第二條甲方應按時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第三條乙方應按時向甲方提交以下規劃設計成果。

第四條費用和撥款方式

4.1規劃設計以國家現行收費標準為基礎,並考慮價格上漲因素。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中沒有明確規定的收費項目,由雙方協商確定。

4.2本合同項目甲方應付的規劃設計費總額為(大寫):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小寫: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詳見規劃設計費計算表。

4.3規劃設計費根據規劃進度分期支付。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支付規劃設計費總額的30%,即(大寫)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小寫:_ _ _ _ _ _ _ _)作為定金(本合同履行後,定金作為設計費);規劃設計方案確定後,甲方再支付40%,即(大寫)_ _ _ _ _ _ _ _ _ _(小寫:_ _ _ _ _ _ _ _ _ _);乙方提交全部規劃設計成果時,甲方應支付剩余的規劃設計費,即(大寫)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小寫:_ _ _ _ _ _ _ _ _ _)。

第五條雙方的責任

5.1甲方的責任

5.1.65438+

甲方提交上述文件和資料後65,438+05天內,乙方按本合同規定交付規劃設計成果的時間相應順延;當規定期限超過15天時,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規劃設計成果的時間。

5.1.2當甲方變更委托的規劃設計項目、規模、技術深度要求,或提交的文件資料有誤,或提交的資料需要進行較大修改,導致乙方規劃設計返工時,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或另行簽訂合同明確相關條款,甲方應按乙方消耗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費..

5.1.3本合同生效後,甲方要求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乙方未開始規劃設計工作時,甲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若甲方未能支付保證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保證金。如乙方已開始規劃設計,甲方應按乙方現階段完成的實際工作量支付規劃設計費。不足壹半的,減半繳納,超過壹半的,全額繳納。

5.1.4甲方應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分期向乙方支付規劃設計費,每逾期壹天,應向乙方支付相應金額0.2 ‰的滯納金;如果逾期超過30天,乙方有權暫停下壹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甲方。若設計成果未獲甲方上級批準或本合同項目暫停施工,甲方應支付應付的規劃設計費。

5.1.5甲方要求乙方提前交付規劃設計成果時,甲方應支付加班費,具體金額由雙方另行協商。

5.1.6甲方可委托乙方代為收取所需文件和資料,並支付所需費用。具體金額由雙方確定。

5.1.7規劃設計成果的設計版權歸乙方所有,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復制乙方交付的規劃設計成果或轉讓給第三方或用於本合同以外的項目。如發生上述情況,乙方有權要求賠償。

5.1.8甲方應為乙方派駐現場的人員提供工作、生活、交通等便利條件。

5.1.9補充協議中甲方應承擔的其他責任。

5.2乙方的責任

5.2.1乙方應按照國家現行規劃設計標準和規範進行規劃設計,並按照甲方提出的技術深度要求和合同規定的進度向甲方提交規劃設計成果。

5.2.2乙方應對其提交的規劃設計成果的質量負責,並負責修改和補充規劃設計成果中的遺漏或錯誤。

5.2.3合同生效後,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如果沒有收到押金,將不予賠償。

5.2.4如因乙方原因導致設計成果最終交付時間延遲,每延遲壹天,乙方將減少項目設計費千分之二,最高賠償金額為規劃設計費總額。

5.2.5乙方按甲方要求交付規劃設計成果後,將參加上級部門組織的規劃設計成果審查活動,並負責根據審查結論在本合同規定的任務範圍內進行必要的調整和補充。增加的內容和涉及的費用由雙方另行約定,作為本合同的補充部分。

第六條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_ _ _ _ _ _ _ _仲裁(雙方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其他事項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及時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雙方履行完本合同規定的責任和義務後,本合同即行廢止。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壹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委托單位(蓋章):承辦單位(蓋章):

年月月日附件

樣板規劃設計合同(2)

項目名稱:

客戶(甲方):

承辦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城市規劃設計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及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劃設計管理的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壹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規則壹。本合同規劃設計項目的內容

1.項目名稱:

2.項目地址:

3.項目規模:

4.規劃階段:

5.規劃設計內容:詳見(附件1)。

規則二。提交規劃設計基礎資料和成果文件

1.甲方應以書面形式提交附表2所列的規劃、設計及相關文件。

2.乙方應按(附件3)的要求提交規劃設計成果文件。

3.如果雙方在簽訂合同時不能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日期,甲乙雙方可在項目的規劃設計階段另行簽訂項目階段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執行。

4.乙方提交的正式成果應加蓋法人代表章、技術總負責人章、本單位技術專用章和資質專用章(即四章齊全)。否則不視為正式成果,不承擔任何技術和法律責任。

規則三。規劃設計費及付款時間表

(1)本項目費用

1.逐項收費

2.總費用

該項目的總費用為:

㈡付款進度

1.本合同生效後三日內,甲方向乙方預付規劃設計費總額的20%作為定金,定金在規劃設計完成後沖抵規劃設計費。

2.乙方完成了?工作時,甲方應再次向乙方支付總體規劃設計費?%;乙方提交時,甲方應再次向乙方支付總體規劃設計費?%。

3.當乙方向甲方提交所有規劃成果時,甲方應向乙方結算該項目的所有費用..

第四條?雙方的責任

(壹)甲方的責任

1.如期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規定的相關規劃設計資料和施工文件,並保證提交的資料符合規劃設計要求。

2.按約定的日期和數量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規劃設計費,否則乙方有權暫停工作或拒絕交付規劃設計成果。

3.甲方負責為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4.甲方應維護乙方的規劃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二)乙方的責任

1.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規、規範及本合同規定的規劃設計內容進行規劃設計。

2.如期向甲方交付本合同規定的規劃設計成果,並對成果質量負責。

3.乙方負責向甲方及相關上級主管部門上報規劃設計方案,並協助審批成果。

第五條?違約責任賠償辦法

1.若甲方未能按時向乙方交付規劃設計資料,則原完成規劃設計的時間應根據甲方實際交付資料的時間順延。

2.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在三個月內無法工作,本合同自動解除,押金不予退還。

3.如果甲方提供的信息不正確,後果由甲方負責。

4.若甲方中途變更規劃設計要求,應及時通知乙方,若設計返工或影響進度,乙方應延長規劃設計成果交付期,甲方應根據乙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加規劃設計費用..

5.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提交規劃設計成果的,應當減收規劃設計費。

6.因乙方規劃設計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除在規劃設計中采取補救措施外,還應減免甲方的規劃設計費。

7.如果甲方不履行合同,提前支付給乙方的定金不予退還。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將雙倍返還定金給甲方(指簽約後不開工)。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請填寫本合同附件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條約措辭

本合同正本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復制?副本,甲方持有?乙方持有壹份。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日期:?年份?月份?太陽

樣板規劃設計合同(3)

雇主:

設計師: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規劃設計,工程場地為,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壹條簽訂本合同的依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條例》。

1.2國家和地方關於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的法律法規。

1.3建設項目批準文件。

第二條設計基礎

2.1業主給設計人的委托書

2.2業主提交的基礎數據

2.3設計方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有:

1,《城鎮土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J137-90

2.國務院發布的《城市綠化條例》1992。

3.《城市道路綠化規劃設計規範》GBJ75-97

4.公園設計規範GJJ48-92

5.CJJ城市綠地分類標準/T85-2002

6、我國現行的城鄉規劃法相關規定和標準。

第三條合同文件的優先權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相互解釋。如果合同文件中有不明確或不壹致的地方,應按下列順序判斷:

3.1合同

3.2雇主的要求和委托書

第四條合同項目名稱、規模、階段、投資、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4.1項目名稱:

4.2建設規模:園區規劃總面積約350畝,直接工程造價約為。

是1600萬人民幣。

4.3設計階段:方案設計和詳細規劃。

第五條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相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5.1建設用地現狀信息、電子地形圖(1: 500)、規劃紅線範圍等。

5.2規劃設計要點。

5.3建築豎向剖面圖及相關圖紙。

5.4園區給排水及電氣接口位置。

5.5提交時間:合同簽訂後三天內。

第六條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和時間:

1.提供的詳細規劃文件應當符合《城鄉規劃法》的相關規範、規定和技術標準。

2.合同簽訂後五天,提交1份規劃方案。

3.規劃方案確定後65,438+00天內,提供修建性詳細規劃審查資料8份,A0展板1塊,電子光盤2張。

4.審核通過後5天,提供正式修改後的詳細規劃成果(包括文字、說明、規劃圖集)8份,電腦彩噴規劃A0圖紙1套,電子文檔光盤4張。

第7條費用

7.1雙方同意本合同設計費為人民幣?包幹費的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約定。

7.2甲方負責組織規劃設計評審的會議費用。

第八條?支付方式

8.1合同生效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計為人民幣十六萬元),單位為元。

8.2提交評審資料時支付合同價格的50%(按十六萬計算)。計劃?袁。

8.3提交正式成果後壹周內支付20%(按十六萬計算)。數元。

8.4雙方委托銀行支付和收取相關費用。

第九條?雙方的責任

9.1雇主的責任

9.1.1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和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和時限負責。

如果發包人超過規定期限65,438+05天提交上述資料和文件,設計人按合同第6條交付設計文件的時間應相應順延;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和文件超過15天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9.1.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和條件,或提交的資料有誤,或提交的資料有較大修改,使設計人的設計需要返工時,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消耗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但雙方需要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並明確相關條款的除外。

9.1.3?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能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已支付的首期設計費不予退還;如果設計工作已經開始,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完成的實際工作量支付該階段設計費的壹半。超過壹半的,按該階段設計費全額繳納;

9.1.4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壹天,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違約金,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如果延誤超過30天,設計方有權暫停下壹階段工作的執行,並書面通知發包人。設計文件未經發包人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批準,或合同工程暫停,發包人應支付應付設計費;

9.1.5?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的時間提前提交設計文件時,必須征得設計人同意,且不得嚴重偏離合理的設計周期,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9.1.6?發包人應為派駐現場的設計人員提供工作生活、交通等便利條件;

9.1.7?開工時間的確定:本工程設計的開工時間為甲方簽訂合同的次日。

9.2設計師的職責:

9.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和標準進行設計,並按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和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9.1.1.2、9.1.4和9.1.5規定的延期交付設計文件除外)。並對提交的設計文件質量負責。

9.2.2?設計人負責修改或補充設計文件中的遺漏或錯誤。因設計人的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的,設計人應負責采取補救措施,並免交損失部分的設計費。

9.2.3?由於設計方原因造成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延誤,每延誤壹天,減少千分之二的設計費;

9.2.4?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解除或終止合同的,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款項;

9.2.5?設計文件交付後,設計人應按要求參加相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在原方案範圍內進行必要的調整和補充。

第十條保密

雙方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壹方不得將對方的資料和文件修改、復制或轉讓給第三方或用於合同以外的項目。如出現上述情況,泄密者將承擔由此造成的壹切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壹條?進行仲裁

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以下方式處理:

(1)投稿?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12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設計方應為本合同項目提供服務,直至提交正式的詳細規劃文件。

12.2?在本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築材料和苗木的制造商或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訂購建築材料和苗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2.3?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並支付費用。

12.4?如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壹式六份,發包人執四份,設計人執四份。哎?分享壹下。

12.6?傳真、電報、會議記錄等。經雙方認可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7未盡事宜,雙方應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空白。

雇主名稱:?設計師姓名: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居住地:居住地: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單詞:

通過?真的:傳記?真實: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銀行賬號:

建設銀行主管部門備案;核查意見:

(蓋章)(蓋章)

記錄編號:處理程序:

申請日期:年月日?驗證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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