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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取消和調整壹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2015)

貴州省人民政府令

(編號164)

《省人民政府關於取消和調整壹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已經2065438年6月1日省人民政府第58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長陳敏爾

六月2015 12

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取消和調整壹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

經審查,省人民政府決定取消和部分取消6項行政審批事項,下放和部分下放17項行政審批事項,改變2項行政審批事項的管理方式,將9項行政審批事項合並為2項,新增3項行政審批事項。同時承接了國務院下放的30項行政審批事項。現向社會公布。

各地區各部門要堅定不移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完善監督制約機制,加強行政審批權限運行監督,不斷提高政府管理科學化、規範化水平。對已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要加強事中事後監管,防止變相實施行政審批或出現管理真空;對管理層級分散的行政審批項目,省級機關要加強對承辦機關的業務指導、培訓和監督檢查,防止工作脫節。承辦機關要逐項梳理,明確承辦機構,完善配套制度,規範審批程序,紮實做好承辦各項工作的準備。

附:1。省人民政府決定取消或部分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清單(* * * 6項)

2 .省人民政府決定下放或部分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 * * 17)

3 .省人民政府決定改變管理方式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 * * 2)

4省人民政府決定合並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 * * 9)

5 .省人民政府決定新增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 * * 3項)

6.國務院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共30項)。

附件1

省人民政府決定取消或部分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

(* * * 6項)

不可以,項目名稱法律依據是實施機關1的備註。國產三類醫療器械不改變產品內在質量。申請行政許可。《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0號)、《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50項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65 438+03]27號)、省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部鹽業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1號)《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63號)《省人民政府關於省級機關繼續實施行政許可項目的決定》(省政府令第139號)省衛生計生委3在規定範圍內築壩搶險防汛,壓縮或拓寬河床的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道法》和《省人民政府關於省直機關繼續實施的行政許可項目的決定》(省政府令139號)省水利廳4水文、 水資源調查評價機構資質《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省人民政府關於省級機關繼續實施的行政許可項目的決定》(省政府令第139號)、《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壹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5]38+0號) 省水利廳5軍品儲備庫風險等級認定及技術防範項目方案審查及項目驗收《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省人民政府對省級機關繼續實施的行政許可項目的決定》(省政府令第139號)省公安廳6向在華工作的境外組織介紹外國文教專家, 資格認定,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許可,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以外的高等院校和企業聘請外國專家資格認定, 二級以下教育機構聘請外國專家資格認定《國務院直轄市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國務院關於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0]21號) 《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02]52號)《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壹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4]27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取消“境外組織介紹外國文教專家來華工作的資格認定”項目,其他項目保留。

附件2

省人民政府決定下放或部分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

(* * * 17項)

沒有項目名稱的法律依據是實施機關1《全民健身條例》(國務院令第560號)“治理高風險”的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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