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和研究國際經濟法,首先要了解和掌握國際經濟法的基本理論,然後理論聯系實際,了解國際經濟立法和實踐,特別是我國涉外經濟立法和實踐中涉及的各種法律問題。
國際經濟法課程面向法學專業本科生。所用教材為中國政法大學王教授主編、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國際經濟法》。學生可以參考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制作的國際經濟法錄音資料、電視直播課、IP網絡課件等教學媒體進行學習和復習。
本課程為72小時4學分。教材* * *共10章,分別是:第壹章緒論、第二章國際貨物買賣法、第三章國際貨物運輸法、第四章國際貨物運輸保險、第五章世界貿易組織多邊貿易體制、第六章國際知識產權法、第七章國際投資法、第八章國際貨幣金融法、第九章國際稅法、第十章國際經濟爭端的解決。
國際經濟法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開始形成的壹門新興邊緣學科。當前,我國對外經濟貿易交流和國際經濟法實踐發展迅速,人們對國際經濟法知識的需求越來越迫切。加入世貿組織後,中國的對外開放程度進壹步提高,中國人、中國商品、中國資本乃至中國貨幣都將在國際市場上發揮更大的作用。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人們從事商業交易,涉及最多、最基本的東西是商品、貨幣和資本。如果商品交易跨越國界,就成為國際貿易;如果貨幣跨越國界,它就成為國際金融;如果資本跨越國界,它就成為國際投資。
國際經濟法包括哪些內容?作為壹種法律規範,國際經濟法是從什麽時候開始出現的?後期如何逐步發展?它與各種相鄰的法學門類或學科之間有什麽聯系?有什麽區別?在學習國際經濟法之前,我們應該對這些基本問題有所了解。
早在公元前,地中海沿岸的亞洲、歐洲和非洲國家之間就已經有了頻繁的國際經濟交流和國際貿易活動。各國商人在長期實踐的基礎上,約定俗成,逐漸形成了處理國際商務的各種習慣和制度。這些習慣和制度有的被相關國家的法律吸收,規定為處理涉外業務的書面準則,有的則被各種商事法院援引為處理國際商事糾紛的依據,最終逐漸形成具有約束力的判例法或習慣法。事實上,這些商法和商業習慣法是國家經濟法的最初萌芽。
在古羅馬法中,有“民法”和“民法”。前者是用來調整羅馬公民與非羅馬公民,以及非羅馬公民之間的貿易和其他關系的法律。羅馬法中有大量關於國際商業交易的規定,並逐漸擴展到西歐大陸,甚至影響到世界許多地方。
中世紀時期,歐洲繼承了羅馬法的基本原則,並在其基本原則的基礎上豐富和發展了羅馬法,形成了歐洲的國際商業習慣。
17世紀以後,資本主義世界市場逐漸形成,世界各民族、各國之間的經貿往來日益頻繁,國際經濟關系空前密切。國際經濟法的發展也進入了壹個新的發展階段。17世紀至40年代,與國際經濟關系有關的條約,以及國際慣例和相關的國內立法大量出現,並日趨完善。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國際社會發生了巨大變化,出現了新的國家獨立,這成為新的國際力量的對比。這些巨大的政治和經濟變化導致了國際經濟關系的重大變化和新格局。國際經濟法的發展也進入了壹個新的發展時期。
國際經濟法是指調整國際經濟關系的各種法律規範。學好國際經濟法,還應該了解國際經濟法與其他法律學科的聯系和區別。
國際經濟法與國際公法的區別在於,國際經濟法調整國際經濟關系,國際公法調整國際政治關系。比如《關稅與貿易總協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各國經濟權利和義務憲章》等,都屬於國際經濟法的範疇。《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和《維也納條約法公約》屬於國際公法的範疇。
國際經濟法也不同於國際私法。國際私法,也稱為“法律沖突”,用於確定在國內法(如民法或商法)發生沖突的情況下,應適用哪個國家的法律。其調整的對象主要是各國涉外私人之間的關系,而不是國家之間的關系。
國際經濟法與國際商務慣例的區別。這裏的國際商務慣例主要是指各種國際非政府組織為調整國際私人經濟關系而制定的各種商務規則。如果國家或政府間組織以非主權實體的身份與外國私人個人進行經濟交往,跨越壹國國界從事壹般經濟貿易活動,並自願選擇適用國際商業慣例,則在這種情況下形成的國際經濟關系也受國際商業慣例的約束。
國際經濟法是壹門實踐性很強的法律學科。掌握國際經濟法知識的目的是將其運用於實踐。所以要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的學風,做到學以致用。我們在學習和理解國際經濟法的規則時,應該把它們與現實生活中的相關現象聯系起來。妳可以通過案例獲得國際經濟與貿易的知識。
有了壹些實際感受後,要學會站在國際經濟法的立場上思考,或者學會站在壹個企業家、投資者、交易方的立場上,結合國際經濟法課程的內容,判斷壹筆交易的優劣。國際經濟法的許多規則都來源於實踐。所以,如果妳真的想掌握壹個國際經濟法的規則,妳必須能夠把它還原為壹種生活現象,壹種交易實踐。
國際經濟法的研究應以制度和規則為中心。具體來說,就是在掌握相關法律規則的制度合理性(即“為什麽”的問題)和操作技術(即“怎麽做”的問題)的基礎上,全面準確地理解相關規則的含義及其相互關系,從而融會貫通,運用自如。在學習過程中,掌握基本概念是非常必要的。然而,這壹概念只是對法律現象的描述。國際經濟法具有很強的實用性,不能概念換概念,脫離實際。
需要註意的是,要真正理解和掌握壹個制度或規則,必須“知道它是什麽,為什麽要知道它”。換句話說,我們必須掌握制度和規則背後的法律政策。想要理解這個規定的意義,就必須知道它是用來解決什麽問題的,為什麽要用它來解決這個問題。
在理解規則的內容和原因的基礎上,進壹步理解規則的應用。妳要考慮應用這個規則會出現什麽問題,有什麽困難,如何解決這些問題,如何克服這些困難。所以妳需要在實踐中觀察壹些做法和案例,把規則與生活現象聯系起來,與當事人的利益和行為聯系起來,考慮所有可能的情況,思考如何用規則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