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擁有較為完善的金融市場體系、金融機構體系和金融業務體系,強大的制造業基礎和科技創新能力,先進的現代航運基礎設施網絡。推動上海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和先進制造業,加快建設國際金融中心、國際航運中心和現代化國際大都市,是我國現代化建設和繼續推進改革開放的重要舉措;落實科學發展觀,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突破資源環境承載力約束,實現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繼續發揮上海在全國的引領和示範作用,是必然選擇。在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關鍵時期,我們要充分認識加快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的重要性,努力推動上海率先實現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為此,提出以下意見:
壹是促進上海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和先進制造業,建設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的意義。
(壹)推動上海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和先進制造業,建設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既是上海實現又好又快發展的需要,也是更好服務全國發展的需要。現代服務業和先進制造業的發展水平是衡量壹個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標誌,是壹個國家綜合實力、國際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的集中體現。提高現代服務業和先進制造業的就業和產值比重,提升工業附加值和國際競爭力,是促進產業結構升級、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必由之路。是適應全球化新格局和對外開放新形勢,加快構建競爭新優勢,提高國家整體競爭力的有效途徑。推動上海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和先進制造業,建設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有助於上海突破資源環境承載力逐步下降的約束,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有利於拓展金融資源的運行空間,提高金融資產配置效率,更好地維護國家經濟金融安全;有利於強化航運樞紐的中心地位,更好地滿足周邊地區和全國的國際航運需求;有利於通過改革開放和創新,加快形成更加充滿活力、更加高效、更加開放的體制機制,為科學發展奠定制度基礎。
(2)推動上海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和先進制造業,建設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有利於更好地鞏固和發揮上海的比較優勢。上海擁有較為完善的現代市場體系、現代金融體系、先進的港口基礎設施、高效的航運服務體系和便捷的交通網絡。有廣泛參與全球競爭的周邊經濟腹地,有加快形成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的有利條件。采取有效措施加快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建設,大力發展金融業、航運業等現代服務業和先進制造業,率先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可以使上海發揮綜合優勢,發揮引領和示範作用,更好地服務長三角地區、長江流域和全國。
二。上海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和先進制造業,建設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的指導思想和原則。
(3)指導思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壹步解放思想,進壹步改革開放,進壹步發揮優勢,繼續當好全國改革開放的排頭兵,充分發揮在長三角地區乃至全國的帶動和示範作用。堅持科學發展,不斷擴大發展規模,完善發展機制,提高發展水平;要在發展中優化經濟結構,優先發展金融、航運等現代服務業和以高端制造、研發為重點的先進制造業,不斷增強服務功能,提高核心競爭力;要在發展中創新發展思路,堅持先行先試,不斷創新體制機制,提高系統運行效率;要在發展中堅持市場化、國際化、法治化,不斷改善投資環境,增強對外吸引力;要充分發揮發展的比較優勢,努力改善區域分工,不斷擴大輻射帶動效應,提高專業分工協作水平。
(4)要把握的原則:處理好深化改革和加快發展的關系,堅持以改革促發展,以改革解問題,以改革建制度,為現代服務業和先進制造業發展營造良好的制度環境;處理好先行先試與制度規範的關系,通過創新探索加快與國際慣例接軌,為國家制度規範奠定實踐基礎,發揮示範作用;處理好突出重點和全面推進的關系,以金融業、航運業和先進制造業為重點,不斷創新服務業態,不斷提高制造業核心競爭力和附加值,全面提升現代服務業和先進制造業發展水平;處理好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和發展先進制造業的關系,形成現代服務業和先進制造業相互支撐、相互帶動的產業發展格局;處理好推進金融創新和完善金融監管的關系,在推進金融改革創新開放過程中努力維護金融體系的安全穩定;處理好促進上海自身發展與區域合作發展的關系,按照國家明確的戰略定位和分工,加強上海與長三角地區和我國其他中心城市的相互合作和支持,加強與香港的優勢互補和戰略合作,形成分工合理、相互促進* * *發展的格局。
第三,建設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的總體目標
(5)建設國際金融中心的總體目標是到2020年基本建成與中國經濟實力和人民幣國際地位相適應的國際金融中心;基本形成境內外投資者共同參與、國際化程度高、交易、定價和信息功能齊全的多層次金融市場體系;基本形成以具有國際競爭力和行業影響力的金融機構為主體、各類金融機構共同發展的金融機構體系;基本形成門類齊全、結構合理、流動自由的金融人力資源體系;基本形成適應發展需要和國際慣例的稅收、信貸、監管等法律法規體系,以及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金融發展環境。
(六)建設國際航運中心的總體目標是,到2020年,基本建成航運資源高度集中、航運服務功能完善、航運市場環境優良、現代物流服務高效、具有全球航運資源配置能力的國際航運中心;基本形成以上海為中心,江浙為兩翼,長江流域為腹地,與國內其他港口合理分工、密切合作的國際航運樞紐港;基本形成規模化、集約化、快捷高效、結構優化的現代港口集疏運體系和國際航空樞紐港,實現多種運輸方式融合發展;基本形成服務質量高、功能齊全的現代航運服務體系,營造便捷高效、安全法治的港口環境和現代國際航運服務環境,增強國際航運資源整合能力,提高綜合競爭力和服務能力。
四、建設國際金融中心的主要任務和措施
(七)加強金融市場體系建設。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核心任務是不斷拓展金融市場的廣度和深度,形成比較發達的多功能、多層次的金融市場體系。不斷豐富金融市場產品和工具,大力發展企業(公司)債券和資產支持債券,開展項目收益債券試點,研究開發外幣債券等債券品種;推進壹、二級債券市場建設及其協調發展;加快銀行間債券市場與交易所債券市場的互聯互通,推進上市商業銀行進入交易所債券市場試點。根據投資者資產配置和風險管理的需要,按照高標準、穩起步、嚴監管的原則,研究探索並在條件成熟時推出以股指、匯率、利率、股票、債券、銀行貸款為基礎的金融衍生品。加強期貨市場發展,深化和完善現有期貨品種,有序推出新能源和金屬大宗產品期貨,支持國內期貨交易所探索開展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期貨保稅交割業務。拓寬上市公司行業和規模覆蓋面,適應多層次市場發展需要,研究建立不同市場、不同層次上市公司轉板機制,逐步強化上交所主板地位和市場影響力。研究探索推進上海服務長三角地區非上市公眾公司股份轉讓的有效途徑。優化金融市場參與者結構,積極發展證券投資基金、社保基金、保險資產、企業年金、信托計劃等各類機構投資者。根據國家資本賬戶和金融市場對外開放的總體部署,逐步擴大境外投資者參與上海金融市場的比例和規模,逐步擴大國際開發機構發行人民幣債券的規模,穩步推進境外企業在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適時啟動符合條件的境外企業發行人民幣股票。在內地與香港金融合作框架下,積極探索滬港證券產品合作,促進內地與香港金融合作和共同發展。積極發展上海再保險市場,鼓勵發展中資和中外合資再保險公司,吸引國際知名再保險公司在上海開設分支機構,培育和發展再保險經紀人,積極探索發展離岸再保險業務。
(八)加強金融機構和業務體系建設。根據金融市場體系建設的需要,大力發展各類金融機構,重點發展投資銀行、基金管理公司、資產管理公司、貨幣經紀公司、金融租賃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等有利於增強市場功能的機構。積極推動符合條件的金融企業開展綜合經營試點,培育和吸引具有綜合經營能力和國際競爭力的金融控股集團,探索在試點過程中建立金融監管協調機制。鼓勵發展各類股權投資企業(基金)和創業投資企業,做好上海金融發展投資基金試點工作。積極拓展各類金融服務,推動民營銀行、券商直投、離岸金融、信托租賃、汽車金融等業務發展,有序發展跨機構、跨市場、跨產品金融服務。開展商業銀行M&A貸款業務,為企業M&A活動提供金融支持。鼓勵個人購買商業養老保險,財政部、稅務總局、保監會將會同上海市研究具體方案,適時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產品試點。根據全國金融開放總體進程,穩步推進金融服務對外開放,支持設在上海的合資證券公司、合資基金公司率先擴大開放範圍。
(九)提高金融服務水平。改進金融服務的方式方法,大力發展電子交易,促進各類金融信息系統和市場交易系統的互聯互通,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完善金融服務設施和布局規劃,進壹步完善統壹高效的登記、托管、清算、結算等市場交易現代金融支持體系,提高上海金融市場效率和服務能力。加強陸家嘴等重要金融集聚區的規劃建設,全面提升金融集聚區的服務功能。規範發展中介服務,加快發展信用評級、資產評估、融資擔保、投資咨詢、會計審計、法律服務等中介服務機構,加強監管,強化行業自律,規範執業。在上海建立中國金融信息服務平臺和全球金融信息服務市場。發揮上海金融市場完備、金融機構體系健全、金融發展環境良好的優勢,在上海率先進行金融市場、金融機構和金融產品的改革創新。制定和完善促進金融創新的政策,形成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金融市場和金融企業為主體的金融創新機制。
(十)改善金融發展環境。加強金融法制建設,加快制定符合中國實際和國際慣例的金融稅收和法律制度。完善金融執法體系,建立公平、公正、高效的金融糾紛審判和仲裁機制,探索設立上海金融專業法院和仲裁機構。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以金融業統壹信用平臺為載體,完善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建設,促進信用信息共享。適應上海金融改革創新的需要,不斷完善金融監管體系,改進監管方式,建立貼近市場、促進創新、享有信息、能夠控制風險的金融監管平臺和體系。加強跨行業、跨市場監管合作,加強地方政府和金融管理部門之間的協調,維護金融穩定和安全。
五、建設國際航運中心的主要任務和措施
(十壹)優化現代航運集疏運體系。適應區域經濟壹體化要求,在繼續加強港口基礎設施建設的基礎上,整合長三角港口資源,形成分工協作、優勢互補、競爭有序的港口格局,提升港口綜合競爭力。加快洋山深水港區等基礎設施建設,擴大港口吞吐量。推進內河航道、鐵路和機場設施建設,優化運輸資源配置,適當增加公路通道,大力發展中長途航空運輸,增強綜合運輸能力。推進與內河航運聯動發展,充分利用長江黃金水道,加快江海直達船型研發和推廣,從船舶技術、安全管理等方面采取措施,推進洋山深水港區江海直達,大力發展調水。充分發揮上海魯超港集裝箱中心站和鐵路通道作用,做好島上洋山深水港區鐵路規劃研究,逐步提高鐵水聯運比例。
(十二)發展現代航運服務體系。積極研究采取措施降低國際集裝箱轉運成本,鼓勵我國外貿集裝箱在上海國際航運中心轉船。充分發揮上海靠近主要國際航線的區位優勢,以及產業基礎、人力資源、營商環境等綜合優勢,大力發展船舶交易、船舶管理、船舶經紀、船舶咨詢、船舶技術等各類航運服務機構,拓展航運服務產業鏈,延伸發展現代物流等相關產業,不斷完善航運服務功能。完善航運服務規劃布局,進壹步拓展洋山保稅港區功能,發展北外灘、陸家嘴、臨港等航運服務集聚區。引導和規範船舶交易市場健康發展,充分發揮上海航運交易所發布船舶交易和運價信息的功能,加快建設全國船舶交易信息平臺,形成在上海具有示範作用的船舶交易市場。建立上海國際航運中心綜合信息共享平臺,推動形成長三角地區和長江幹線港口、航運便捷高效的信息交換體系。
(十三)探索建立國際航運發展綜合實驗區。研究和借鑒發達國家(地區)的航運支持政策,提高中國航運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實施國際航運相關業務支持政策。將中資“方便旗”船舶特殊減免稅政策實施期限由2009年6月30日延長至2011年6月30日。在洋山保稅港區註冊的航運企業從事國際航運業務的收入,免征營業稅;在洋山保稅港區註冊的倉儲、物流及其他服務企業從事貨物運輸、倉儲、裝卸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允許企業設立離岸賬戶,為其海外業務的資金結算提供便利。在完善相關監管制度和有效防範騙取退稅措施的前提下,落實啟運港退稅政策,鼓勵洋山保稅港區發展轉關運輸業務。探索創新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管理制度,充分發揮洋山保稅港區功能。
(十四)完善現代航運發展的配套政策。加快發展航運金融服務,支持船舶融資、航運保險等高端服務發展。積極發展多種航運融資方式,探索通過設立股權投資基金等方式為航運服務業和航運制造業提供融資服務。允許大型造船企業參與組建金融租賃公司,積極穩妥鼓勵金融租賃公司進入銀行間市場借入資金和發行債券。積極研究有實力的金融機構和航運公司在上海設立專業航運保險機構。優化航運金融服務發展環境,對在上海註冊的保險公司從事國際航運保險業務取得的收入予以免稅。積極研究從事國際海運船舶融資租賃業務的融資租賃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條件允許時可在上海先行試點。研究進出口企業海上貨物運輸保險費相關稅收政策問題。豐富航運金融產品,加快航運運價指數衍生品開發,為中國航運企業控制航運風險創造條件。
(十五)促進和規範郵輪產業發展。允許境外國際郵輪公司在上海註冊設立經營機構,開展經批準的國際航線郵輪服務。鼓勵境外大型郵輪公司停靠上海等具備條件的沿海港口,逐步發展成為郵輪母港。為郵輪公司開展業務提供便利的經營環境。研究建立郵輪產業發展金融服務體系,在保險、信貸方面設立郵輪產業專項目錄,促進郵輪產業健康有序發展。
六、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和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
(十六)以現有制造能力為基礎,以調整、優化、提升為方向,以研發、創新和增值為重點,不斷提高制造業的核心競爭力和產業附加值。大力發展先進制造技術,努力提升汽車、裝備、船舶、電子信息等優勢制造業的研發能力和核心競爭力;加快發展航空航天、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等新興制造業和戰略性產業;優化發展精品鋼鐵、石油化工等基礎制造業;提升先進制造業發展的技術支撐和服務能力。開展浦東新區鼓勵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發展試點,支持從事軟件研發與服務、產品技術研發與工業設計服務、信息技術研發與外包服務、技術業務流程外包服務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發展。2009年6月5438+10月1日至2009年6月5438+2月31日,對符合條件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按照不超過企業工資總額8%的比例在稅前扣除;先進技術服務企業離岸服務外包收入免征營業稅。設立政府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引導創業投資企業加大對先進制造和先進技術服務領域初創企業的資金投入。
七、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服務。
(十七)建立健全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的指導和協調機制。建立由發展改革委牽頭、相關部門參與的協調機制,加強對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的指導、協調和服務。進壹步細化相關政策措施,認真研究解決推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建設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
(十八)轉變政府職能,強化政府服務,營造良好環境。上海市政府要從全局和戰略高度,充分認識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的長期性和艱巨性,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精心謀劃實施方案,紮實推進各項工作。要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和管理創新,加快事業單位改革,加快建設服務型政府,深入推進浦東綜合改革,使上海成為全國行政效率最高、行政收費最少、中介服務最發達的地區。要加快淘汰落後和薄弱產業,積極推動產業轉移和升級,積極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完善有利於現代服務業和先進制造業加快發展的政策和制度環境。要建立健全有利於人才集聚的機制,研究制定吸引各類高層次人才的配套措施,加強職業教育和培訓,營造良好便利的工作生活環境,使上海成為國際高端人才集聚地,為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建設提供人才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