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辛普森的前妻妮可和男友戈德曼被發現死在家中。有暴力犯罪記錄的辛普森被鎖定為殺妻嫌疑人進行審判。但由於檢方提供的證據和證人未能說服陪審團,辛普森最終以1995被判無罪。但很多美國人堅持認為“連上帝都看到辛普森的血殺死了他的妻子,但法律沒有看到,所以辛普森是無辜的”。這場在美國備受矚目的審判被稱為“世紀大審判”,是當代美國最具爭議的案件之壹。
但據報道,辛普森現在會在長達兩個小時的電視采訪中以假設的口吻講述自己“殺妻”的細節,他的書《如果是我做的》也被輿論稱為“殺妻書”。據報道,由於美國司法系統的“雙重危險”原則,辛普森已被判無罪。無論他在書中如何聳人聽聞地誇大他的謀殺細節,他都不會因同壹案件再次被起訴。
有英國媒體評論說,雖然辛普森被判無罪,但在很多美國人眼裏,他就是兇手。策劃出版辛普森《殺妻書》的美國新聞集團遭到輿論批評。壹些批評者說,出版商出版辛普森的“殺妻書”是不顧社會正義的唯利是圖之舉。辛普森的書等於承認了他在法庭上變相否認的事實,也是對美國司法公正的挑戰。
然而,這些評論家可能只說對了壹半。關於辛普森案的是非,當時和後來都有很多爭論。辛普森《殺妻書》的出版,對出版商來說當然是唯利是圖,但也是澄清歷史真相的補充。如果“挑戰司法”的結果能促進司法的進步,也不是壞事。
165438+10月20日,新聞集團“老大”默多克終於站出來公開道歉,宣布取消關於辛普森的電視采訪和出書計劃,並為這些計劃可能給辛普森案受害者帶來的傷害道歉。
隨著默多克的道歉,這場“殺妻書”鬧劇也進入休克狀態。然而,10多年前的這段“往事”仍然給我們留下了許多回味...
辛普森
詹姆斯·辛普森(James Simpson),美國橄欖球巨星,65438-0947年出生於舊金山壹個貧窮的黑人家庭。在他參加足球比賽後,他獲得了海斯曼獎,這是全國大學生足球聯賽的最高榮譽獎。後來,辛普森進入職業聯賽,先後在紐約水牛鷹嘴隊和舊金山黃金礦工隊擔任主力,創造了壹個賽季帶球沖刺2003碼的驚人紀錄,至今無人打破,被視為職業足球比賽史上最優秀的跑位前鋒。
從體育界退役後,辛普森投身於電影、電視和廣告,並在影片中擔任主角。辛普森在中國上映的《卡桑德拉橋》中扮演黑人刑警。他也是美國廣播公司和全國廣播公司的體育評論員。作為美國最大的出租車公司赫茲的形象大使。
辛普森的奮鬥史是典型的美國夢。他出生在壹個黑人貧民窟,他的父母都是無名小卒,他患有佝僂病。然而,憑借其體育天賦,辛普森成為美國人心中的英雄、體育明星和好萊塢影星,在美國幾乎家喻戶曉。
1977年,辛普森在壹家高檔餐廳愛上了漂亮的金發碧眼的18歲白人女服務員妮可,並很快與第壹任黑人妻子離婚。辛普森在1985與妮可結婚後,因為妮可懷疑他在外面有“小三”,辛普森也懷疑妮可與男模有染。妮可多次報警,指控辛普森對她拳打腳踢。
1992年3月,辛普森和妮可離婚,此後兩人經常壹起公開露面,甚至繼續住在壹起。1994年6月12日,妮可和她的男友戈德曼都在洛杉磯的公寓中被殺害。案發後,辛普森是第壹個被警方鎖定的殺人嫌疑犯,他被逮捕並送上法庭。該案壹波三折,高潮叠起,最終辛普森戲劇性無罪釋放。
“世紀審判”依然撲朔迷離。
“世紀審判”,“黑”和“白”顛倒了
1995 10 10月3日,美國西部時間上午10,辛普森案裁決即將公布的時候,全美陷入了壹片停頓。據說此時克林頓總統推開了軍務;前國務卿貝克推遲了演講;華爾街的交易很清淡;長途電話線是無聲的。成千上萬的警察全副武裝,遍布洛杉磯的大街小巷。CNN統計顯示,約有6.5438+4億美國人觀看或收聽了“世紀審判”的最終宣判。
陪審團裁定辛普森無罪。
辛普森案庭審結束後,檢方出具了723份證據,有堆積如山的血證;辯方用392條證據反駁“證據不足”。強有力的辯護指控主要負責此案的警官對黑人使用侮辱性詞語;此外,警局內有人故意栽贓辛普森,捏造種族偏見證據。庭審中,辛普森在眾目睽睽之下無法戴上“殺人手套”,而作為警方重要證據的壹雙沾有辛普森和前妻血跡的襪子,被證明是實驗室的產品,令陪審團目瞪口呆。
在控辯雙方長達460天的唇槍舌劍之後,辛普森最終被陪審團宣判無罪,美國歷史上最著名的謀殺案審判落下帷幕。超過65,438+0,000名記者采訪了該案件。美國新聞媒體將辛普森案審判稱為“世紀審判”,被美聯社評為“1995世界十大新聞”之壹。
判決書宣讀後,壹名白人婦女淚流滿面,嘆息著說:“美國完了。”在黑人居住區,黑人歡呼雀躍,載歌載舞,慶祝勝利。當時,克林頓總統要求美國人民尊重陪審團的裁決。
壹年後,加州高等法院民事庭開始審理此案。4個月後,陪審團裁定辛普森對謀殺前妻妮可及其男友負有責任,並判令辛普森賠償戈德曼父母850萬美元。五天後,同壹個陪審團再次裁定辛普森獲得2500萬美元的懲罰性賠償。這樣,他總共要支付3350萬美元的民事賠償責任。辛普森立即搬到佛羅裏達州,那裏的法律可以保護他的財產免於賠償。據悉,辛普森至今沒有輸過壹分錢,但巨額的律師費和人格的崩潰讓辛普森心力交瘁。
刑事審判和民事審判截然相反的結果,被壹些批評者歸結為陪審團的構成:民事審判的9名陪審團成員全部是白人,而刑事審判的陪審團由9名黑人、2名白人和1名西班牙裔組成。
刑事判決結果出來後,檢察官克拉克曾說:雖然自由派不願意承認這壹點,但由黑人主導的陪審團是不可能對此類案件做出公正判決的。這壹言論在媒體上引起軒然大波,媒體報道的程度和收視率大大蓋過了克林頓總統當天的國情咨文。
據說此案宣判後,洛杉磯等地街頭的白人和黑人甚至分道揚鑣,甚至同壹部門工作的黑人和白人也產生了隔閡。
“殺了妳的妻子,出版壹本書”
不區分真假。
辛普森“案後案”的玄機,大概就是美國新聞集團的出版商準備出版的辛普森自傳:《如果是我幹的》。
出版商裏根最近因為同意出版這本書而受到各方批評。裏根辯稱,她願意出版辛普森的書是因為她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她覺得這本書的收益會歸辛普森的孩子所有。裏根說,辛普森找到她,提出了出書的想法。在這本書中,辛普森將以壹種想象的方式提出,如果他參與了謀殺,他將如何進行。
雖然裏根承認辛普森沒有直接說他殺了前妻和她的前男友,但她認為這本書會是辛普森的自白書。
美國壹家報紙已經提前向公眾披露了這本書的部分內容,並形容這本自傳“壹鳴驚人”。據讀過這本書的人說,書中描述的辛普森殺人場景“真實得讓人不寒而栗,沒有人會懷疑他說的是事實”。因此,美國輿論普遍對辛普森新書發布和美國媒體炒作不滿。妮可的姐姐說,裏根書店出版這樣的書是在鼓勵“罪犯的囂張氣焰”。
裏根書店的做法在美國出版界招致不少批評。權威人士認為,“這不是讓公眾聽壹個故事,其真正目的是賺錢”,這是“令人厭惡的”。許多大型書店聲稱,他們很可能拒絕接受這本“臭名昭著的新書”。包括NBC在內的壹些美國電視媒體拒絕在電視上播放辛普森的采訪。受害者家屬和新聞出版界表示,這是對美國司法體系的挑戰。
面對洶湧的公眾批評,美國新聞集團不得不取消辛普森計劃。默多克總統發表聲明稱,“高級管理層和我同意美國人民對這壹不恰當計劃的批評。”“我們對給遇難者家屬帶來的痛苦感到非常抱歉。”
不過據報道,雖然《如果我願意》的上市被取消,但部分書籍已經先被運往全國各地的書店。有媒體猜測,即使采訪不在電視上播出,已經做好的采訪隨時可能出現在網絡上。
關鍵詞“辛案”
“黑鬼”
在辛普森案的審判中,控方的“明星證人”福爾曼警官是最可疑、最倒黴的人。在案件審理過程中,辯方專門設立了免費熱線,結果發現該警官發表了許多極其惡劣的種族主義言論。辯護律師還收到了10年壹個女劇作家多次采訪福爾曼的錄音。在錄音對話中,每當提到黑人,福爾曼警官總是使用侮辱性的稱呼“黑鬼”,* * *多達41次。福爾曼還誇口說:“我是世紀大案的關鍵證人。如果我不幫控方堅持住,他們就會輸掉這場重大官司。血手套決定壹切。如果沒有手套,再見,別玩了。”辯護律師稱福爾曼是“壹個支持種族滅絕政策的種族主義者,壹個做偽證的家夥,美國最可怕的噩夢,魔鬼的化身”。
辛案結束後,洛杉磯地方檢察官毫不留情地對福爾曼警官提起訴訟。結果以偽證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監外執行。
"面條裏只能有壹只蟲子。"
辛普森壹案頗具戲劇性。有媒體認為,警方已經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辛普森殺害了前妻和她的男友,但為了讓案件更加“血腥”,他們愚蠢地偽造了壹雙沾有辛普森和他被謀殺的前妻妮可的襪子。就是這雙襪子最終被被告證明是實驗室的產品,陪審團壹片嘩然。
美國法律有壹個著名的證據規則:“面條裏只能有壹個蟲子”。這是壹個形象的比喻:當任何人在他的面條碗裏發現了壹只蟲子,他再也不會去找第二只,而只會把整碗面條倒掉。壹些批評者認為,即使警方獲得大量證據證明辛普森有罪,只要其中壹個證據,比如這只襪子,是非法獲得的,所有證據都不會被法庭采納。因此,盡管檢方女檢察官克拉克在總結發言中慷慨陳詞,打動了大批觀眾,但並沒有打動陪審團,壹致裁定被告無罪。
“排除合理懷疑”
有專家認為,辛普森無罪的關鍵在於,在美國司法體系中,刑事案件采用的定罪標準是“排除合理懷疑”。這個術語包含了壹個極其重要的原則:由於生死在刑事案件中至關重要,陪審團在宣判無罪時不必確信被告無罪。只要控方出示的證據存在瑕疵,達不到“排除合理懷疑”的嚴格標準,盡管有很多跡象表明被告涉嫌犯罪,陪審團仍然可以宣判被告無罪。
對於“超出合理懷疑”,美國證據法權威威格摩爾教授認為,這個法律術語的含義“難以捉摸,沒有定義”。然而,這壹術語包含了壹個極其重要的原則:由於人的生命是刑事案件中的生命問題,陪審團在決定無罪時不必確信被告無罪。只要控方出示的證據存在瑕疵,達不到“排除合理懷疑”的嚴格標準,陪審團仍然可以宣判被告無罪,盡管有許多跡象表明被告涉嫌犯罪。有人說,美國司法審判制度的壹個重要特點就是“寧可失手千網,不可冤枉壹人。”媒體稱這壹說法“極其生動”。
"如果手套不合適,就判他無罪."
辛普森殺妻案中有壹個非常重要的物證:壹雙沾有血跡的手套。但是當辛普森把手套給陪審團看時,他發現手套不適合他的手。後來,美國著名黑人律師、散普林的辯護人約翰尼·科克倫(Johnny Koklen)有壹句名言:“如果手套不合適,妳必須宣告他無罪。”
有法律專家指出,正是這句話讓辛普森案出現了令人震驚的翻案。不久,法院宣判辛普森無罪。而他的這句話也從此成為美國人經常引用的經典對白。
Koklen出生於1937。他的曾祖父是黑奴,父親是保險推銷員。他小時候很喜歡辯論。高中時,他在辯論班成績優異。高中畢業後,他進入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後來獲得了法律學位。科克倫於2005年3月29日在洛杉磯因腦瘤去世,享年67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