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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武帝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春二月三銖。《漢武帝史略》的集大成者在古代就註意到:“以四銖使此錢,與其文字同等重要。見食物記錄。這壹改革使銅幣的名義價值回到了法定重量。這壹措施,第壹次改變了貨幣單位的名稱沿“半二”階段。
第二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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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壹次改革後,由於當時三銖錢和四銖半兩等值流通,加上盜鑄盛行,三銖未能堅持流通。所以漢武帝在建元五年春(前136),就“停付三銖,付半文。”史書上說:“有壹家公司說:‘今天,半兩銀子值四兩’”。這和文帝的四銖錢不同的是,它是用外國的郭鑄造的,所以被命理學家稱為“梁武帝的半兩”。
第三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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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壽四年(前119),漢武帝命重鑄三銖幣,鑄白鹿皮幣、白金。漢武帝為了遏制偷鑄,還對偷鑄錢的人下了死刑。這次改革是漢武帝歷次貨幣改革中的大動作。第三次改革前,由於漢武帝的功利主義,四夷之爭,連年征伐,疆域擴張,國家財政空前膨脹,很快就耗盡了文景時期積累的社會財富,造成“縣官空虛”。在此背景下,漢武帝開始了第三次貨幣改革。
《史記》載“禁園有白鹿,屋中多銀錫。自從小文多賺了四泰銖,到現在已經四十多歲了。自元朝建立以來,就少用了。縣官多鑄銅山,百姓也偷錢,不勝枚舉。錢更輕,但東西更不貴。有句話說:“古人出錢鑄幣,諸侯雇之以賞。黃金有三個等級,黃金為上,鉑金為中,紅金為下。今天的錢法重四銖,但有漢奸或小偷從中取錢,錢又輕又貴,用錢很麻煩。“是壹平方尺的白鹿皮,是壹枚帶藻的皮幣,直四十萬。皇族從事朝覲,必以皮幣薦之,然後方可行之。”即匹比的實行主要用於諸侯朝覲,使他們向中央進貢不受劣幣影響。
貨幣制度改革中的五銖
因為少府銀錫較多,“銀錫制成白金。”認為天如龍,地如馬,人如龜。所以白金有三種:壹種是重八兩,壹種是龍文,稱為“白選”,達到三千;第二,重要的是小,而且是方的,它的文馬是直的,500;第三,它很小,是只烏龜,而且是直的。“鉑金的價值介於三銖和黃金之間,從而形成了比過去更復雜的貨幣體系。中央政府可以借機剝奪大商人的財富,通過他們手中積累的以前不算錢的銀、錫制定高價,增加中央財政收入。
漢武帝還“令縣官賣半兩錢,鑄三銖錢,重如文。”這是繼第壹次改革後,又壹次用三銖代替半兩的嘗試。
可見漢武帝貨幣制度改革的內容有:壹是賣半文鑄半文;第二,發行大量虛擬貨幣皮幣和鉑金。改革的目的是增加國家的財政收入。
但這次貨幣改革和禁止民眾偷鑄的命令未能從根本上遏制民間鑄錢,更高幣的鉑金制品的推行刺激了民間鑄盜。“盜鑄萬貫之罪已死,但盜鑄白金者無數。”
壹些部長對Pibi的實施也有不同意見。大農宜顏就是其中之壹。”湯既用白鹿皮做了硬幣,問。怡曰:“今日王公王公賜寶,數千,而他革薦四十萬,不成比例。“天子不言。”
第四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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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壽五年(前118),距離上次改革僅壹年,漢武帝開始進行第四次幣制改革。改革內容是廢三銖,改為五銖。半兩也被明令廢除。“停半兩,付五銖。”“有三銖輕奸詐之說,但更重要的是要求郡國鑄五銖,讓周磨不過。”當時盜銅錢的人,往往是通過打磨獲得銅渣,然後將銅渣鑄成錢幣。《周國奇俠》的五銖錢有郭威保護,很難磨出銅屑,所以能有效防止偷盜。
五銖錢分量適中,比較適合中國古代經濟發展和物價水平對貨幣單位的要求。所以西漢乃至東漢,蜀、魏、晉、南齊、梁、陳、北魏、隋到漢武帝以後都有鑄造,歷時739年,是中國歷史上鑄造最多的貨幣。僅在西漢,“從元壽五年三官,孝武開始,到元初,變成二百八十多億元。”
元壽五銖
在這次元壽五年的幣制改革中,漢武帝下令各縣各國鑄造五銖。這種五銖錢被稱為“郡五銖”或“元壽五銖”。
重鑄五銖錢的主要目的是在市場上建立貨幣信譽,以穩定金融,使私鑄者因無利可圖而自動放棄私鑄,從而徹底解決私鑄問題。但由於鑄幣權掌握在地方督撫和國家手中,各地鑄幣技術水平和銅礦成分不同,地方官員對命令的理解和執行也不同,所以鑄幣[12]差別很大。有的縣國同原漢半梁五銖,平背無圓郭;有的穿孔大,肉薄或肉厚。總而言之,這些質量差的縣、國,基本都是偷工減料把錢做得五銖以下,而且隨著時間的推移,錢越來越輕,鑄造越來越差。縣官無法改變舊習,靠這種手段中飽私囊。這就使得五銖有可能重蹈漢朝的覆轍。
《漢書·食貨誌》載,“我五歲作白金五銖,卻免了幾十萬人偷錢。沒有找到兇手的人是無敵的。原諒自己的人有壹百多萬。但是,妳不能半自給自足,天下無憂無慮的人都在鑄錢。犯法者多,官不能罰,就派褚大、嚴旭等大夫分縣分國,加以利用。(顧老師曰:“守,守郡。".相,諸侯相。」)"
第五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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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扭轉“郡縣鑄錢多,錢太輕”的被動局面[13],漢武帝丁原二年(115),“貴官請京師鑄鐘官於紅方,壹為五,非紅方不得。”如淳所說,“以紫銅為其果。今天看到錢有紅的壹面,不知道怎麽辦。”索隱關掌鑄紅方錢。魏的“邊,邊是也”,所以金卓雲“以紫銅為國。今天看到錢的紅色壹面。”管仲的紅邊叫五銖,因為在《漢書·食貨誌》中叫“赤邊”,所以也叫五銖,也叫“赤五銖”。《漢書》的意思說:“是所謂紫錢。”新鑄的“紅五銖”質量上乘,壹個相當於縣城的五銖。
“白金有點便宜,人家不珍惜,縣長禁了也沒用。在我的有生之年,白金永遠不會被廢除。”所以這次之前鑄造的鉑金產品都被廢棄了。
五銖正面有輪子,背面無郭。外徑約26毫米,內徑約9.5毫米,厚度2毫米以上,重約4克,外郭線高而細,明顯高於錢文,全線整齊無錯位。錢文的筆畫很細,他的書法隨意而工整,字有高有低。“五銖”字中的“金”字呈大箭頭狀,右邊的“朱”字折成正方形,上下等長。
第六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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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紅五銖的價格是縣內五銖的五倍,在流通過程中有諸多不便,又由於其從盜鑄中獲利較多,所以吸引了私鑄和盜鑄。兩年後,五銖鑄出後,因為“紅邊錢便宜,百姓巧用,不便浪費。”
丁原四年(113),漢武帝將各郡的鑄幣權收歸中央,由中央統壹鑄配五銖。“於是得知禁郡無錢鑄,命上林三官鑄之。既然錢多,沒有天下三官是不可能賺錢的。郡國鑄錢,皆廢,輸於三官。但是,老百姓的錢少,成本沒有可比性。只有真正的作品才是賊。”
所謂“三官五銖”或“林中三官”,就是變法後鑄的五銖。裴潛《史記集》:“漢代官榜:”生於二年的壹個水衡姓,掌中有,其官皆失於林,年中為官,區分青銅。“可是,林三觀,這三個命令是什麽?”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麽上林三官指的就是管仲,既失又辨銅令,是水恒的下屬官員,掌管鑄錢。水橫隊長是中央為推行均損律而設立的新官職,辦公地點在長安上林苑。三官五銖的邊陲郭,工整準確,在很漂亮。是優質銅幣,盜鑄成本高。“而民投錢少,成本不可能對等。只有真正的作品和大奸大盜。”“三官五銖”的發行壹舉解決了困擾西漢財政多年的私鑄、盜鑄問題,漢武帝的貨幣改革大獲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