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員?學法律?熱的
古代不是法治社會,但制定法律是皇帝治理國家的重要手段之壹。以漢代為例,法律法規眾多。蕭何寫《九章》,韓信訂軍法,蜀立儀法。到了漢武帝的時候?在有359個章節的地方,有壹萬多種死罪。法律文件不止是幾個亭子,編碼者看不到全部。。隋唐以後,國家頒布了更多的法律法規。
高度重視官員的法律學習
既然有了法律,皇帝自然很重視官員學習法律。秦丞相李斯向秦始皇匯報,提出?想學法律,拿官員當老師?想學法律法規的人,必須以各級官員為師。
唐睿宗也是提倡官員學習法律的典範。他曾下令:法規的格式是政治的基礎,內外官員閑暇之時去找都是合適的。仍然把它當作壹本書掛在大廳的墻上,期待它,以免忘記它。?這壹段最後幾句話的意思是各級官員要把法律條文貼在政府機關大院的墻上,讓官員們隨時閱讀,牢記在心。
歷代皇帝不僅提倡官員學法,而且嚴格考核獎勵官員,引導他們自覺學法、用法。
宋太宗第壹?領導幹部法律知識資格考試?具體方式是每年各級官員任期屆滿後組織統壹?審判判決?考試;考試的內容是考官提供幾個司法案例等材料,考生根據材料寫出司法判決書,從而綜合考察考生對法律法規的熟悉程度,能否融會貫通,甚至文理是否通順,書法是否優美。這種方法不僅逼著官員認真學法,還把它給廢了?爛記性?學會靈活運用法律處理公務;考試結束後,朝廷根據考試成績決定官員是否晉升。
明清兩朝各不相同。
明朝官員學法不僅有全國統壹的法律教科書,也就是朝廷編的官法公式(相當於現在?公務員執法規則?),還對官員學習法律的考核和處罰措施也作出了規定:?國家法律在哪裏?百官要熟悉,解釋法律含義,決定事務。每年都要壹個壹個考核。不會解釋,不懂法的意思,初犯罰壹個月,再犯罰四十,在這衙門用三。?而宋朝只有?被免職?相比較而言,明朝的懲罰措施涉及?叫* * *?確實不文明。
與明朝相比,清朝不僅更加嚴格,還經常進行突擊檢查。《大清法典》的例子,包含了雍正三年皇帝批準的劇本:後來年底,刑部官員征集滿漢官員,酌情選取其中壹部成文法,使這部法律得以完整記憶。考試分別是高、中、低三個年級,並列出排名。?說的是:某年年底,清朝的司法大臣突然召集幹部職工,隨機挑出壹條當時的法律,要求幹部當場寫下來,然後把考試成績分為上中下三等,上報皇帝。不難想象,壹個考試成績優異的官員能讓皇帝知道自己的名字,那榮耀和喜悅可想而知。
?精通法律妳可以提高很快。
提倡和考核學法當然重要,但或許這就是為什麽古代官場出現了精通法律運用的官員被大膽提拔甚至破格提拔的原因。學法熱?根本原因。
漢書?《魯文書傳》說:魯文書放羊時,以割蒲草為家,學讀書識字,被縣令署聘為胥吏;?因為學法律?有了政績,升任監史(相當於典獄長);繼續學習,持之以恒。縣裏有什麽可疑的嗎?。從哪裏?小收藏家?到達?監獄歷史?這在當時真的是壹個很大的飛躍,因為陸師兄繼續深造,很快擔任了縣衙的法律顧問,完成了這個高難度的動作?華麗轉身?,真的沒事?潛規則?是因為陸師兄喜歡學法律。
不僅在古代?臨時工?妳通過學習法律得到提升,即使妳是?刑滿釋放人員?只要精通法律就可以了?回來?當官。
漢武帝宣帝時,因研究《尚書》而聞名的學術領袖夏侯勝被關進了監獄,並與前丞相府的官員巴荒結為夥伴。壹個獄友?在壹起服刑的過程中,夏侯勝覺得巴荒在法律方面頗有天賦。幾年後,兩人出獄後,夏侯勝被?康復?作為國家監察大臣,他立即向皇帝推薦巴荒,理由是他非常精通法律。不久,巴荒被朝廷任命為揚州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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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賞之下,必有勇者。自從?精通法律也能迅速升遷,那麽古代官場呢?學法律?已經蔚然成風,壹些名家大師也迅速看準了這個巨大的市場。他們以自己的名氣為品牌資源開辦私塾,把學法作為學校的王牌專業,招收各級官員學者為學生,大賺壹筆。董仲舒寫了自己的法學研究心得?《公羊十六條治獄》?在自己的民辦院校教學生賺錢;當時也有壹批精通法律的人?精彩?類,為了發財,竟辭去工作,專門從事培訓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