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刑偵量正。
(壹)訴訟文書和技術鑒定材料。
1.文件封面
2.卷內的內容
3.備案和管轄權文件
(1)刑事案件受理登記表和刑事案件受理記錄
(二)立案決定
(3)不予立案通知書、不服不予立案決定的復議申請書、復議決定書(含復議後立案的這三份文書)。
(四)檢察院立案通知書
(5)關於指定管轄區的決定
(六)案件移送通知書
4.回避與律師參與訴訟文書
(1)撤銷申請,撤銷決定/駁回撤銷申請,編號
申請復議拒絕申請回避決定書》和《復議決定書》
(二)關於安排律師會見非涉密案件犯罪嫌疑人的通知
(三)關於秘密案件聘請律師的決定
(四)涉密案件中準許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的決定
5.強制措施文書
(1)“逮捕令”
(二)扣留證明和扣留通知
(三)延長拘留期限的通知
(4)釋放通知書和釋放證明書(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
(五)批準逮捕
(六)檢察院批準逮捕的決定
(七)不批準逮捕決定書、復議意見書、復議決定書、提請審查意見書、檢察院審查決定書。
(八)逮捕令和逮捕通知書
(九)批準延長偵查羈押期限的意見書、檢察院批準延長偵查羈押期限的決定和檢察院不批準延長偵查羈押期限的決定。
(10)關於延長偵查羈押期限的通知
(11)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的通知
(12)釋放通知書和釋放證明(適用於被逮捕的嫌疑人)
(13)取保候審申請書和不取保候審通知書
(14)取保候審決定書和變更強制措施通知書
(15)取保候審保證金
(16)收到存款通知
(17)退押金決定及退押金通知
(18)沒收保證金決定書、沒收保證金通知書、對擔保人罰款/沒收保證金復核決定書。
(19)擔保人罰款決定和擔保人罰沒審查決定
(二十)責令具結悔過的決定和悔過書
(21)取保候審決定
(22)監視居住決定和變更強制措施通知書
(23)解除監視居住的決定
6、調查文件
(1)傳喚通知書
(2)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到場通知書
(3)搜查令
(4)“證據”
(5)《通緝令》和《撤銷通緝令通知書》編號××"
7、檢驗、鑒定、結論及相關文件
(1)屍檢通知書和屍檢報告
(2)鑒定邀請函、鑒定結論通知書、補充鑒定申請書、重新鑒定申請書、技術鑒定、司法鑒定、精神病鑒定、價格鑒定、會計鑒定、電子數據鑒定等鑒定文件。
(3)道路交通事故的認定
(四)火災原因確認和火災原因再確認決定。
(5)火災事故責任書和火災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書。
8.關閉文檔
(1)起訴意見
(2)檢察院補充偵查決定和補充偵查報告
(三)被害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有關材料。
(4)撤銷案件的決定
(五)死亡通知書
9、文件封底
(2)證據部分
1.文件封面
2.卷內的內容
3.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辯護
(1)訊問筆錄
(二)訊問筆錄
(3)犯罪嫌疑人的個人供述和辯護材料
4、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及相關文件
(1)查詢通知
(2)未成年證人/受害者的法律代表出庭通知
(3)詢問筆錄、報案材料、被害人陳述材料、證人證明材料。
5、勘驗、檢查、搜查、調取、鑒定證據和相關文件。
(1)現場檢查記錄、現場地圖、現場照片、扣押物品清單、復驗記錄及照片、扣押物品清單。
(2)檢驗記錄和照片、復驗記錄和照片
(3)調查實驗記錄、照片和圖紙
(4)犯罪嫌疑人及場所的“辨認筆錄”
(五)搜查記錄和扣押物品、文件清單
(六)取證通知書和取證清單
(七)書面證據
(8)物證及物證照片
(9)視聽材料內容的印刷和錄制。
(10)書證、物證鑒定筆錄
(11)處理物品和文件清單
(12)歸還物品及文件清單
(13)隨案物品及文件清單
(14)銷毀物品和文件清單
(15)扣押/解除扣押通知
(16)存款/匯款查詢通知和存款凍結/解凍通知
6、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材料
(1)犯罪嫌疑人身份
(2)嫌疑人出生時間的證明
(三)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記錄材料
7、文件封底
二、刑事調查卷補充卷
1,檔案袋
2.案情陳述
3、卷內目錄
4.卷中的材料
(1)調查報告
(2)最終報告
(3)檢察院不立案要求說明和不立案理由說明(含檢察院立案通知書)
(4)請願報告(按時間順序)
(5)領導批示批捕文件。
(6)領導批示的起訴意見書。
(7)保密案件聘請律師審批表
(八)會見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申請表
(九)扣留期限屆滿通知
(10)收費交換憑證
(11)調查工作計劃
(12)詢價方案
(13)調查計劃
(14)調研討論案例記錄
(15)辦理合作函
(16)與案件線索相關的證明材料
(17)公函和與案件有關的信件
(18)調查詢問材料及其他未納入訴訟的調查取證材料。
(19)先行采取行政措施的相關文件和資料。
(20)不起訴決定、請求復議意見、復議決定、請求復核意見、檢察院復核決定。
(21)檢察院起訴書
(22)法院的判決
5.準備表格
6、文件封底
描述:
1.未列入裝訂順序的文件材料,需要入卷的,應按其性質和類別,放在卷內適當的位置。
2.正卷由公安機關歸檔的,應當增加案件描述表和參考表。
3.正卷中的第(1)和第(2)部分應分開歸檔。
治安行政處罰案件卷宗材料的裝訂順序
第壹,檔案袋
二。案情陳述
三。卷中內容
四、卷內材料
(1)調查報告
(二)法律文件
1.受理案件登記表
2.案件移交通知
3.回避申請審批表
4 .《治安行政處罰決定書》
5.沒收非法所得和財產清單
6.銀行收取罰款收據
7.行政拘留執行通知書(回執)
8.暫緩行政拘留通知書和暫緩行政拘留通知書(回執)
9.擔保人的擔保書
10.收取押金通知書(收據)
11.退還保證金的決定
12.退還押金通知書(收據)
13.沒收存款的決定
14.沒收物品的決定
15.沒收物品清單
16.移交、銷毀、返還沒收物品給被害人的有關文件
17.訂購時限通知。
18.責令停止通知書。
19.治安案件調解及調解記錄
20.關於終止案件調查的決定
21.送貨回單
(二)陳述和申辯材料
1.審訊記錄
2.《傳喚證》和《訊問筆錄》
3 .《治安行政處罰通知書筆錄》、陳述和申辯材料
4.審查文件中的陳述和論點
(三)證據材料
1.報告材料
2 .《詢問筆錄》和證人證明材料
3.“現場記錄”
4.現場檢查記錄
5.網站地圖和照片
6.檢驗證書和檢驗記錄
7.抽樣證據清單。
8.先行登記保存的證據清單
9.扣押物品和文件清單
10.扣留物品和文件返還證明
11.書面證明
12.物證和物證照片
13.錄音帶、錄像帶和電子數據存儲的案由、對象和內容的記錄和說明。
14.以書面形式復制的電子材料和數據
15.鑒定結論和測試結論
16.電話查詢記錄
(四)聽證材料
1.聽證申請和聽證申請記錄
2.不予受理聽證的通知
3.舉行聽證會的通知
4.聽證筆錄
5.“聽證報告”
(5)審批表
———審批表(按時間順序)
(六)行政復議和訴訟材料
1.行政復議申請書(副本)和行政復議申請筆錄(副本)
2.提交行政復議答辯通知書
3 .《行政復議答辯書》(復印件)
4.行政復議決定
5.投訴(副本)
6.回復(副本)
7.判決和裁決
8.執行行政復議決定和行政訴訟判決的有關文件。
動詞 (verb的縮寫)準備表格
第六,文件的封底
註:未列入裝訂順序的文件材料,如需編入卷內,應按裝訂順序排列
其性質和類別設置在卷內適當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