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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光明事跡介紹

“能為群眾做事的工作才是好工作。”——胡光明的立場觀點

1995年底,時任奉節縣雙店鄉副鄉長的胡光明自願到基層司法所工作。他對領導說:“能為群眾辦事的崗位就是好崗位。山區的人對法律了解不多,遇到麻煩往往得不到法律援助。到了那裏,我可以更直接地為人民做些事情。”

1996年初,胡光明擔任朱元中心司法所所長、法律服務所所長,服務400平方公裏內1的9個鄉鎮65438+萬余人。距縣城70多公裏,地處國家定點貧困縣奉節縣的高寒地帶大巴山區。

從副鄉長到司法所,胡光明只是幹部花名冊上的壹個科員,他是被“騙”到正處級的。有壹次,縣司法局局長把他叫到辦公室,問他在這方面有什麽想法和要求。胡光明說:“水平高低沒多大關系。我就是想把司法所建設好,多為群眾辦點實事。”局長問有甚麽困難?胡光明說:“別的都可以堅持,唯獨打印機壞了,到處修不好,工作不方便。”主任馬上把辦公室裏的打印機給了他。

從65438年到0997年,朱元司法所開始免費為村民提供法律援助,是重慶最早的司法所之壹。從1996至今,胡光明先後走訪新疆、江蘇、廣東等10多個省區市,通過司法途徑幫助農民工挽回經濟損失100余萬元。2003年,朱元司法所調解糾紛142起,成功率為96.4%。

2003年冬天,縣司法局準備抽調壹名業務精通、對農民有深厚感情的司法局長到該局分管法律援助和信訪工作。胡光明是主席團考慮的主要候選人之壹。局裏向他征求意見。按理說,大多數人都不會放棄這個進城的機會,而胡光明的兒子就要進城讀書了。但他婉言謝絕了:司法所的工作剛剛開始,我走不開。

“光明幫我們真的很暖心。甚至壹個電話都會幫妳搞定。”——胡光明的群眾觀

“光明幫我們真的很暖心。甚至壹個電話都會幫妳搞定。”朱元鎮的黃作雲永遠不會忘記胡光明去新疆為自己討回公道的情景。2001年春,黃作雲去新疆工作。因工傷,右前臂被截肢,鑒定為三級傷殘。當地壹家保險公司只願意賠付四級傷殘,和老板壹起,讓黃作雲趕緊簽字。黃作雲,壹個陌生人,在感覺絕望的時候想到了胡光明。接到求助電話後,胡光明壹路強辯。幾經交涉,黃作雲按照三級傷殘標準拿到了賠償金,用這筆錢在老家開了壹家便利店,生活有了著落。

2002年,龍池鄉何春煤礦開采不當造成地表破壞,導致部分農戶房屋墻體裂縫嚴重,部分水田無法耕種,飲水成為問題。當地400多名農民因賠償問題與煤礦發生糾紛,爭鬥壹觸即發。胡光明聞訊趕到現場,配合當地黨政組織疏散村民等群眾,避免了沖突。後來他挨家挨戶調查情況,和煤礦協商處理解決方案。經過七天的連續工作,農民和煤礦終於達成了協議。

“想多做點好事,就來個熱茶。”——胡光明的金錢觀。

2001二月初,正在珠海打工的朱元鎮下河村農民胡法印被壹輛摩托車撞倒,昏迷9天9夜。胡光明在了解情況後決定為他提供法律援助,因為肇事者逃跑了,醫療費用沒有結清。2月中旬,胡光明到達珠海,在得知病人有停藥危險後,先拿出自己的2000多元生活費給了醫生。口袋裏沒有錢,胡光明每天晚上睡在工棚裏用四條長凳拼成的“床上”,壹天只能吃得起壹頓飯。他每天走街串巷,去農民工集中的地方,給人們講述車禍和受害者的悲慘遭遇,尋找肇事者的線索。幾十天後,胡光明終於為受害者討回了公道,但他變得又黑又瘦,整個人都變形了。

1998 10,平安鄉文昌村的楊世成在珠海打工時被殺,老板只賠償了2萬元安葬費。楊家壹貧如洗,無力與當地政府談判。胡光明聽說後,邀請楊家壹家來珠海。經過壹個月的努力,給楊世成親屬的賠償金是1.27萬元。事後,楊世成的妻子感謝胡光明給了5000元。胡光明說:“妳拿著錢小心點,以後的路還長著呢。”當胡光明把這件事告訴他的妻子時,他說:“我們也不富裕,但村民們更窮。我們不忍心要這樣的錢。太可惜了!”

胡光明在為大眾尋求正義的過程中遭受了損失。據奉節縣司法局統計,自1996以來,胡光明及其法律服務所代理群眾訴訟、非訴案件500余件,其中免費代理、換書案件110余件,減免費用案件超過20%。有時候,所裏的同誌也有想法:該收的錢為什麽不收?胡光明用簡單的話和大家交談:“錢多錢少都用上了。壹個人要多做好事,這樣到了村裏就有人幫妳趕狗,有熱茶喝了!”

“妳為什麽不來我家吃頓便飯?”——胡光明的公私觀。

“妳為什麽不來我家吃頓便飯?”這是胡光明常說的話。有的鄉親來鎮上做生意,到了吃飯的時候,他會很真誠地說,家裏吃頓便飯吧。上級領導來了,胡光明把他們請到家裏,炒了壹盤香噴噴的臘肉。次數多了,妻子龔忍不住抱怨:“妳怎麽把家裏的東西都帶走了?”家成了妳單位的夥食團。”這時,胡光明的態度特別好。他笑著說:“妳煎的臘肉不錯,大家都誇呢!"

單位的車臟了,他自己提水去洗;單元的卷簾門臟了,他就用抹布擦洗;單位搞裝修,他就當搬運工。依靠增收節支、勤儉節約,朱元司法所還清了當年辦公樓所欠的6萬元債務,後又花費近65438+萬元改善辦公條件,建成了重慶市壹流的基層司法所。

作為法律服務所所長,胡光明每年受理近百起維權案件。按照正常的收費標準,他應該拿到幾萬元的訴訟費,但實際只拿到了不到10000元。奉節縣司法局基層科長熊亞飛從該局最近提交的文件中發現,胡光明幾乎全部按照國家收費標準1/4收費,對法律援助案件從不收費。

“光明,妳今天能不去嗎?”——胡光明的家庭觀

胡光明有壹位80歲的老母親,住在離朱元鎮不遠的地方,但他很少有時間去看望。2003年胡光明母親79歲生日那天,他很晚才趕回老家,母親請他住了壹夜。胡光說,“還有事情要做,我稍後就離開。明年我給妳壹個80歲的‘大學生’。”得知兒子去世的噩耗後,母親悲痛萬分:“寶貝,我還在等妳過個大生日呢。妳怎麽就這樣走了!”

2004年2月10日淩晨,因丈夫離家出走而心煩意亂的妻子龔搖著丈夫說:“光明,妳今天能不走嗎?”在家多呆壹天。“胡光明去江蘇為農民提供司法服務。四天後,胡光明被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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