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聯是黨領導下的文藝界群眾組織,是黨和政府聯系廣大文藝工作者的橋梁和紐帶,是省、市、地、工業(行業)文藝界所有文藝社團的聯合組織,實行團體會員制。由湖南省委牽頭,省委宣傳部負責。其主要任務是:
(壹)貫徹黨和國家關於文藝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開展對全省文藝協會、市、縣、市文藝協會和行業(行業)文藝協會的指導、聯絡和服務工作,聽取和向有關方面反映文藝界的情況和意見,負責管理直屬的文藝協會和事業單位。
(二)組織召開省文聯代表大會、全國委員會、主席團會議和省作協代表大會;組織召開省文聯工作會議、表彰會和學術討論會。
(三)加強與政府有關部門和群眾團體的密切合作,開展文藝活動,發展全省文藝事業。
(四)組織團體成員開展文藝創作和批評、學術交流、文藝展覽和演出、人才培養和研究,開展多種形式的文藝活動,發現和培養文藝人才;配合相關部門組織相關文藝活動和重大獎項。
(五)管理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主辦的文藝報刊。
(六)加強與中國文聯、全國文聯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聯的聯系,協調有關部門聯系和組織海內外文化交流活動,開展與港澳臺文化界的聯系和交流。
(七)維護憲法和有關法律賦予文學藝術工作者和文學藝術團體的權益,依法采取保護措施。
(八)負責為團員服務,幫助團員改善藝人工作條件。
(九)面向社區和基層,做好文藝的普及和宣傳工作..
(十)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二,內部機構
根據上述任務,省文聯下設三個廳(處)、黨委。
(1)辦公室
負責對省文聯及其直屬單位和省文學藝術協會的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監督和檢查;負責安排省文聯領導交辦的相關事宜;制定內部規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計劃;負責文聯、作協及相關機構的行政事務、財務、文秘工作、信息整合、機要保密、信訪、圖書資料、計劃生育、國有資產管理、安全和老幹部工作。
(二)組織聯絡處
負責與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全省各類團體會員的聯絡協調工作;負責聯系國內外相關文化藝術學會和知名作家藝術家,組織國際國內文藝界文化交流活動;參加重要會議和活動的組織;組織文藝工作者深入生活;負責協調文聯及所屬文藝社團的文學評獎、文學討論、學術交流和文學創作活動;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文聯報刊和社團的登記工作;負責文化藝術類社會組織的業務管理;負責文聯會員和藝術家的權益保護,負責對外宣傳報道。
(3)文化產業司
負責省文聯內部的行業管理,編制文化產業發展中短期規劃;指導、監督和協調系統內各業務機構和企業的經營、投資和基本建設。
(4)機關黨委(可對外使用人事部門印章)
負責文聯及所屬文藝社團、直屬單位的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審計工作;負責人事、勞動、組織等相關工作。
第三,作家藝術家協會
省文聯所屬15作家藝術家協會有:湖南省美術家協會、湖南省音樂家協會、湖南省戲劇家協會、湖南省攝影家協會、湖南省民間作家協會、湖南省設計師協會、湖南省曲藝家協會、湖南省舞蹈家協會、湖南省書法家協會、湖南省企業文藝家協會、湖南省批評家協會、湖南省作家協會、湖南省電視藝術家協會、湖南省舞蹈家協會。
湖南省電影家協會、湖南省電視藝術家協會、湖南省雜技藝術家協會分別隸屬瀟湘電影制片廠、湖南電視臺、省雜技團。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省文聯核定行政編制15人,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2人。其中,科級領導職數2名(可分黨政),副職4名,專職紀檢人員1名;副廳級職位10【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紀檢(監察)負責人】。
退休人員管理服務機構(4人)應單獨列出。
建立機構後勤服務(4人),暫時維持現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