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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建築加裝電梯審批中的幾個法律問題

壹、老樓安裝電梯的法律依據是什麽?

無非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以及廣東省建設廳在上述三部法律基礎上做出的《廣東省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指導意見》。

但是,老樓安裝電梯,目前確實缺乏法律依據。

a《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六條規定:下列事項由業主決定: (六)改建、重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決定前款第(六)項規定的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

該條款將電梯確定為輔助設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建築活動,是指各類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配套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

這項規定將電梯的安裝確定為建築活動。

c《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規定,在城市、鎮規劃區內建設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等工程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市、縣人民政府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市、縣人民政府或者鎮人民政府的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公布經批準的建設工程詳細規劃設計方案的總平面圖。

該條款將安裝電梯確定為需要規劃許可的行為。

綜上,《廣東省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指導意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相關技術標準,結合我省實際,提出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指導意見。

《廣東省現有住宅加裝電梯的指導意見》指的是《物權法》第七十六條。其實物權法並沒有解決增設電梯的問題,因為物權法制定的時候並沒有出現這個問題,立法者也沒有考慮到。其實“改造重建”和“加建”基本上是兩回事。當然,妳不能因為找不到相應的依據就停止這樣做。這需要創新思維。

第二,老樓安裝電梯應該由三分之二以上的產權人決定,還是必須全體產權人說了算?

官網,禪城區規劃局在《舊住宅安裝電梯及申請規劃許可指引》中規定,舊住宅安裝電梯的條件之壹是“安裝電梯應當經專有部分占總建築面積三分之二以上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

正在征求意見的《廣州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試行辦法》對申請人、條件、資金來源、報建程序、工程監理、登記程序、業主之間協商補償等作出了具體規定。《辦法》明確規定,必須滿足兩個“三分之二”:壹是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建築設計方案,應當經專有部分占總建築面積三分之二以上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該方案應當征求全體業主的意見;二是應符合城市規劃、建築設計、結構安全、消防安全等相關規範、標準和要求。

作為壹項惠及老年居民的實事工程,據說這已經是上海老公房第六次改裝電梯了。但官方認為,只有小區居民全體同意才能實施修改,代表們質疑物權法規定只有三分之二多數同意才能實施。

為什麽物權法達不到政府部門的想法?因為安裝電梯必然導致利益關系的調整,其中之壹就是業主專有權的喪失。低層業主的主要權利是休息權、采光權和通行權。實踐證明,解決這個問題的根本辦法就是賠償,沒有別的。另外,如果三分之二多數同意,另外三分之壹不同意,實際上是不可能安裝的,這是我們必須考慮的因素。

第三是什麽是同意?

兩個“三分之二同意”,到底什麽是同意?這個目標計劃壹定要明確。有人會說:“我不交錢我就同意,有人說錢少就同意。”無論是“三分之二同意”還是100%同意,首先都要包括費用分攤比例的問題,否則執行起來不可行。目前無異議公示的方法很難做到這壹點,要壹個壹個簽。

舊樓安裝電梯的審批是形式審查還是實質審查?

當前的審查可分為三種類型:

壹是形式審查,即登記機關只審查申請是否符合法定條件,不調查核實登記事項的真實性。

二是實質審查,即登記機關不僅從形式上審查申請是否合法,還要對申請事項進行調查核實,以確保登記事項的法律效力。

三是折中審查,即登記機關重點審查登記事項,特別是有疑問的事項,發現不符合法定條件的不予登記。但不能推定登記事項完全真實,登記事項的真實性最終取決於執法機關的裁決。目前我國的註冊實際上是以形式審查為主,實質審查為輔的原則。

但無論是形式審查還是實質審查,都不能完全排除對相關事實的合法性和真實性的審查。合法性和真實性是登記機關審查的同壹內容。實質審查要審查合法性和真實性,形式審查也要審查相關事實的合法性和真實性,區別只是審查的對象不同。形式審查只審查當事人提交的書面文件,實質審查還應當根據需要了解或者調查提交文件以外的其他事實,以確認相關事實的合法性和真實性。因此,即使認定登記機關只有形式審查的義務或責任,當然也不排除對相關事實的合法性和真實性的審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七條規定,建設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但是,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項目除外。

第八條申請施工許可,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建設項目用地審批手續已經辦理完畢;(二)城市規劃區內的建設工程已取得規劃許可證;(三)需要拆遷的,拆遷進度符合建設要求;(4)施工企業已經確定;(五)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和技術資料;(六)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七)建設資金已經落實;(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對符合條件的申請頒發施工許可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應當提交土地使用的有關證明文件、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設單位編制詳細施工方案的建設工程,還應當提交詳細施工方案。對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和規劃條件的,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應當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這些都是形式審查。

第五,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的區別?

安裝電梯審批產生的責任如何區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五十條規定,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核發後,因依法修改城鄉規劃致使被許可人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給予補償。經依法批準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和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的總平面圖不得隨意修改;確需修改的,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采取聽證會等形式,聽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修改給利害關系人合法權益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予以賠償。

個人認為應該通過增加第三人或者直接在審批中聲明來減輕審批機關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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