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婚姻協議?因為婚姻這個話題在我們的生活中壹直經久不衰,其中就有婚姻協議。協議的最大作用是充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什麽是婚姻協議?
什麽是婚姻協議?1婚姻協議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簽訂的協議,可分為:
1,離職協議。夫妻雙方達成的終止同居義務而不解除婚姻關系的書面協議。
2.婚姻財產協議。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歸自己所有,歸全部或者部分所有,歸部分所有。該協議應為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3.忠誠協議。配偶壹方為交換與另壹方的道德義務而達成的協議。
3.協議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財產和婚前財產的約定具有約束力。只要雙方意思表示真實,內容合法,婚姻財產協議就有效,受法律保護,對雙方都有約束力。婚姻協議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簽訂的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65條男女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歸自己所有,歸全部或者部分所有,歸部分所有。
該協議應為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二條、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另壹方知道該約定的,應當以夫妻的個人財產用於清償夫妻所欠債務。
什麽是婚姻協議?2.示範婚姻協議的內容是什麽?
甲方——男,x家庭,出生於XXXX XX,x戶籍所在地為XXXX。
公民身份號碼:
乙方——女,x家族,出生於x年x月x日,戶籍所在地市。
公民身份號碼:XXXXXXXX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於XX年XX月XX日登記結婚。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負責、互信、互利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已向對方充分闡述自己的觀點,並充分理解對方的觀點,雙方共同遵守:
1.雙方婚前財產狀況及權屬:X方婚前財產狀況:XXX;X婚前財產歸X所有,X婚前所欠債務與X無關;X婚前財產狀況:X婚前財產歸X所有,X婚前所欠債務與X無關..
2.雙方下班後或晚上10: 00後,在未通知對方的情況下,不得單獨或集體與異性在壹起。
3.夫妻雙方壹定要真誠地善待對方,壹定不能故意為難對方。
4.遇到問題,雙方都要給足夠的時間和機會去解釋,不能蠻幹。
5.夫妻雙方必須互相忠誠,不得有意欺騙對方。
對於雙方都能接受範圍內的問題,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6.雙方必須對對方絕對忠誠,不能有第三者或隔夜。愛情發生了。
7.如果發現任何壹方在婚姻中違反上述協議,如果協商不成,可執行以下條約:
受害方有權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分割雙方85%的財產。
如本協議仍有遺漏,經雙方協商,可在本協議基礎上增加附件。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民法》保護,經雙方(及雙方見證人)簽字後生效。雙方各執壹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時起生效,直至壹方死亡或雙方解除婚姻關系時失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甲方見證人:簽字乙方見證人:簽字
XXXX,XXXX,XX,XX
第二,婚姻協議怎麽寫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壹,婚姻法允許夫妻雙方約定處理財產的方式,並享有處分權。同時,新婚姻法還規定,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非法同居而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另外,夫妻之間的相互忠誠是婚姻最本質的要求,婚姻的穩定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此。違約賠償的“忠實約定”實際上是婚姻法中夫妻的抽象忠實責任的具體化,完全符合婚姻法的原則和精神。所以,婚姻協議只有符合法律的規定,符合婚姻法的原則和精神,才是合法的。
第二,只要作出了“婚姻協議”,婚姻雙方自願協議的內容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也不損害他人和社會公眾的利益,約定的賠償金額是可行的。
同時,雙方在協議中反映了自己的真實意願,在平等自願的前提下簽訂了合同。即婚姻協議只有在雙方自願同意其內容,並且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或損害他人利益的情況下才是合法的。該協議沒有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是雙方在沒有任何脅迫的情況下,在平等地位上自願簽訂的,協議內容也沒有損害他人利益,當然有效,應受法律保護。
註意:如何在法庭上證明對方違反了忠實義務。比如有沒有婚外性行為。聊天記錄、電話清單、書信往來、目擊壹起進入房間壹個晚上都不能直接證明婚外性行為的發生。
收集相關證據尤為重要。不要指望對方會尊重客觀事實,在法庭上承認自己之前的行為,而是在庭前做好調查取證工作,用證據而不是言語證明對方違反了約定的義務,這樣才能打贏官司。
三個婚姻協議是什麽?
男:xxx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
女:xxx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
雙方在上登記結婚,他們之間存在法律關系。為了更好的管理家庭,防止因過錯離婚,現在雙方都是以財產分割婚內財產。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及相關法律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該房產歸屬問題達成原則性意見,並簽訂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1.婚姻內現有財產的約定:由於雙方婚前均無個人財產,婚姻存續期間的所有財產為同壹財產。
2.對個人財產處置的約定:婚姻存續期間,雙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私設小金庫,壹經發現,也納入雙方共同財產。
三。對同壹財產保管的約定:男女雙方應當如實申報全部收入,家庭賬戶由女方保管,統壹支配,用於家庭開支。女方有告知的義務,男方有知情權。
四。對同壹財產的處分約定:處分夫妻共同財產時,夫妻雙方必須友好協商,其中壹方必須征得另壹方配偶的同意,否則視為壹方未經他人同意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由處分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 *在婚姻期間是與財產壹起使用的原則* * *。
動詞 (verb的縮寫)關於* * *用同壹財產進行投資的約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壹切投資,必須征得對方同意,否則發生損失或負債,由有過錯的壹方承擔;如果有收益,則視為雙方的同壹財產。
不及物動詞關於婚姻存續期間* * *債務相同的約定:①男女雙方為家庭* * *,需要向他人借款的,應視為書面簽字人相同的夫妻* * *,雙方應承擔相同的債務。如果沒有相同的書面簽名,則視為個人債務,按個人債務處理;
(2)子女因不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損害而發生的* * *債務,由雙方承擔。
7.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發生的其他債務的約定:今後涉及其他個人處理的債務,壹方在舉借外債時,必須向債權人明示夫妻之間的財產約定。該債務為壹方個人債務,另壹方不承擔還款義務。沒有明示的,後果由經辦方債務人負責,對方不承擔還款義務。
八、雙方應當互相忠誠,互相尊重,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諧、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男女雙方應以誠相待,未經對方同意,不應決定家庭事務。如有發生,賠償對方1000元。作為對方的私有財產,不認為家庭有財產分配。
九。如不幸離婚(雙方均無其他過錯),財產分配如下:
1.如果女方在男方沒有約定過錯的情況下提出離婚,女方壹次性賠償男方1,000元,雙方平分財產。
2.男方在女方沒有過錯的情況下提出離婚的,按照婚齡增加賠償,每年2萬元,男方壹次性賠償女方婚齡n年* 2萬元。雙方平分同壹份財產。
3.婚生子女由女方直接撫養,非直接撫養的壹方每月支付撫養費。繳納年收入的40%(每月至少20xx元),每月由銀行直接從男方工資賬戶轉入贍養人指定賬戶,直至孩子大學畢業。非直接撫養的父母有探視權。每月8天,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前提下,探視時間可由男方決定。
10.如果以後丈夫有過錯(包括但不限於婚外情、與他人同居、重婚、出軌、說謊、家庭暴力、婆媳問題、遺棄、虐待、吸毒、賭博等。),造成夫妻離婚(包括協議離婚、男方或女方向法院提出離婚),夫妻財產分割和女兒撫養問題,按下列約定處理:
1.已婚的女兒由女方直接撫養,非直接撫養的壹方將年收入的50%(每月至少2200元)支付給女兒撫養方,銀行每月直接從男方工資賬戶轉入撫養方指定賬戶,直至孩子大學畢業。非直接撫養的父母壹方每月有4天探視權,具體時間由女方決定。
2.男方(註:錯誤壹方)只能享有和取走夫妻共有財產總價值的20%,剩余夫妻共有財產(包括後來購買的房產、債權等大件)的所有權歸另壹方;或者主動放棄全部家庭財產,從對方那裏得到。
3.男方(註:錯誤壹方)自離婚生效之日起壹次性賠償對方人民幣20萬元。
11.如果女方有過錯,已婚孩子由男方直接撫養,不直接撫養孩子的壹方將年收入的30%支付給孩子的看護人,直至孩子大學畢業。非直接撫養的人每月有四天探視權,具體時間由男方決定。夫妻共同擁有的財產,只能享有和取走總價值的40%,夫妻共同擁有的剩余財產所有權歸另壹方。自離婚生效之日起,壹次性賠償對方人民幣5萬元。
12.簽訂這份協議的目的是讓男女和睦相處,互敬互愛,白頭偕老。因此,雙方必須遵守本協議的內容,如有違反,自願按照本協議內容執行。
十三、雙方因履行協議發生爭議時,應本著誠信原則協商解決。雙方自願簽署本協議,清楚了解本協議的法律效力,並遵守約定內容。
十四。本協議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男:xxx
女人: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