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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運用認識論的相關知識簡要闡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關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思考

2011 3月1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在第十壹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上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宣布:壹個立足於中國國情和實際,適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體現黨和人民意誌的國家,是壹個獨立自主的國家。形成了以憲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等相關法律部門法為基礎,由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多層次法律規範組成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國家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各方面都有規律可循。這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史上的壹個重要裏程碑,意味著我國法治建設將發生重大戰略轉移,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我]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指中國改革開放以來,國家機關擁有立法權和司法解釋權,在中國生產力黨的領導下,制定和修改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保護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政權和國家、集體、公民個人的合法權利的法律體系。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源頭可以追溯到1997和9月的1997。黨的十五大明確提出,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立法目標是2010。2007年黨的十七大提出,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2010法律體系的形成實現了立法工作的階段性目標,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建成,但這僅指立法工作的階段性目標而非立法任務的結束。2011 3月1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在十壹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上所作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中,正式宣布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追根溯源,壹個國家的法律制度是由其國民性決定的。中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我國實行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在我國自然和經濟體制的雙重作用下,決定了我們必須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性質的法律體系。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壹。

所謂中國特色,就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充分尊重中國的國家性質和經濟制度,充分尊重中國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立足中國的政治、經濟、文化發展狀況,著眼科學發展,實現國家富強,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壹。

實踐觀點是馬克思主義認識論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觀點。實踐是認識的基礎,對認識起決定作用。首先,實踐創造了理解的需要。第二,實踐為理解提供了可能性。第三,實踐使知識產生和發展。第四,實踐是檢驗知識真理的唯壹標準。【二】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國家財政和人民生活水平都實現了大的飛躍,社會主義的優越性得到了初步體現。在這壹歷史背景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應運而生。

認識對實踐有指導作用。認識反作用於實踐有兩種情況:壹是正確的認識指導實踐,會使實踐順利進行,達到預期的效果;第二,當錯誤的認識誤導實踐時,會對實踐產生負面甚至破壞性的作用,導致實踐失敗。認識對實踐的能動反作用,充分體現在理論作為認識對實踐的高級形式的巨大指導作用上。正確理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必將指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實踐的正確實施,實現社會主義,最終實現* * *資本主義社會。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礎,是新中國成立60多年特別是改革開放30多年來經濟社會發展實踐經驗制度化、法律化的集中體現。它有非常鮮明的特點。他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時代要求,結構的內在統壹和多層次的科學要求,繼承中國法律文化優秀傳統和借鑒人類法律文明成果的文化要求,動態開放和與時俱進的發展要求。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充分體現了中國生產者黨的執政地位和馬列主義與中國國情的完美統壹。馬克思主義從來不是僵化的,而是與時俱進,結合具體國情後靈活運用的。改革開放30多年來,在黨中央領導下,我們成功走出了壹條中國特色立法道路。我們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壹,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有計劃、有重點、有步驟地開展立法工作。僅僅用了幾十年的時間,就形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立法任務難得,困難空前,成績來之不易,經驗彌足珍貴。[iii]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是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也是加強民主法制建設和做好立法工作的根本保證。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的指導。堅持從中國國情和實際出發。堅持以人為本,立法為民。堅持社會主義法制的統壹。[四]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史上的重要裏程碑,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保持本色的法律基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創新實踐的法律體現,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繁榮昌盛的法律保障,是實現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堅實後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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