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能不惜任何代價生效嗎?
無論合同中有多少錢才能生效,也就是說,合同的金額不會影響合同的效力。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法律沒有規定定金多少生效,壹般由合同當事人協商確定。
民法
第壹百壹十九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五百八十六條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應當向對方支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在實際支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物的20%,超過部分不具有定金的效力。實際支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二、合同保證金的確定和處理
定金是壹個法律術語,特指壹方當事人為保證合同的訂立、履行或保留解除合同的權利而向另壹方當事人支付的金錢或其他有價物。為保證債權的實現和債務的履行,當事人可以約定定金條款或者定金合同。
法定存款條款或存款合同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
雙方之間的存款協議必須訂立合同,並采用書面形式。
本合同可以是壹份完整的合同。
(
存款合同
)
也可以作為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的條款。
(
押金條款
)
並且存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為口頭合同時,定金合同也可以由定金收款人即開發商出具的定金收據代替。
2
定金的約定必須在主合同中。
(
即商品房買賣合同
)
有效成立後才具有法律效力。
商品房買賣合同因某種原因無效、被撤銷、消滅的,收取定金構成不當得利,應當返還。
三
定金的支付金額由雙方約定,但總額不得超過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的總房價款。
20%
。
超出部分不具有定金性質,不適用。
“無權要求退貨”或“雙倍返還”的規定,按實際金額返還給買方或作為預付款。
四
定金合同自定金實際支付之日起生效。
三、簽訂合同的五項原則
簽訂合同的五項原則如下:
1
平等原則
合同各方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
合同中權利和義務的平等。
合同雙方必須充分協商,就合同條款達成壹致,合同才能成立。
2
,自願原則
當事人有權依法自願訂立合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幹涉。
自願原則是實施合同活動的全過程,包括
:
第壹,是否簽訂合同是自願的,當事人根據自己的意願決定是否簽訂合同;第二,願意跟誰簽約,在簽約的時候,有選擇對方的權利;第三,合同內容是當事人自願約定,不違反法律;四是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可以通過協議補充或變更相關內容;第五,雙方也可以協議解除合同;第六,可以約定違約責任,發生爭議時,當事人可以自願選擇解決爭議的方式。總之,只要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合同當事人有權自願決定。
當然,自願不是絕對的,也不是妳想要的。當事人訂立和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三
公平原則
平等原則要求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公平合理,大體平衡,強調壹方付款與另壹方付款的對等,以及合同中負擔和風險的合理分配。具體包括
:
壹是在訂立合同時,應當按照公平原則確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不得以訂立合同為借口濫用權利、欺詐或者惡意協商;第二,根據公平原則確定風險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據公平原則確定違約責任。
四
誠信原則
誠實信用原則要求當事人在訂立和履行合同的全過程中以及合同終止後誠實守信,相互配合。誠信原則具體包括
:
壹是訂立合同時,不得有欺詐等違背誠實信用的行為;二是當事人在履行合同義務時,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及時通知、協助、提供必要條件、防止損失擴大、保密等義務;第三,合同解除後,當事人也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按照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義務。
五
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以上是關於合同無論金額大小能否生效的內容,合同不受標的金額影響,定金除外。
如果妳還有什麽不明白的,或者遇到什麽問題,都可以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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