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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和婚姻問題可以免費調解。

法律主觀性:

1.婚姻家庭糾紛調解的原則是什麽?

合法性原則

婚姻家庭糾紛涉及個人和家庭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國的傳統道德規範大多是針對婚姻家庭生活領域的。隨著中國現代化的不斷進步,婚姻家庭領域的道德觀念也在迅速變化,許多封建思想被摒棄。《民法典》頒布實施後,法律加強了對婚姻家庭關系的調整,以平等保護家庭成員的合法權益。

因此,婚姻家庭糾紛的調解不能違反民法典的強制性規定,要特別註意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避免人身依附的傳統思想和“三從四德”的封建思想的殘余。

公平原則

無論是夫妻反目,還是親子矛盾激化,背後的原因往往很復雜。相應的,婚姻家庭生活的內容也是豐富的。發生矛盾時,往往不容易分清是非,事實往往模糊不清。所以調解糾紛要做到公平優先,基本衡量家庭成員的優劣和對家庭的貢獻,促進雙方協商的可能性。只有有效貫徹公平原則,雙方才能建立對調解的信任,並願意通過調解找到解決糾紛的可能辦法。

(3)婚姻自由原則

婚姻自由,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是我國憲法賦予每個公民的權利,任何人無權幹涉。因此,在進行調解時,應當堅持婚姻自由的原則,對各種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進行批評教育。

(4)自願原則

調解的原則是自願,任何手段強迫當事人都是違法的。當事人可能做出違背道德的行為,應當受到社會唾棄,受到批評教育;如果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法律的規定,就應該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處理,不能強制要求他們承擔責任。社區調解作為壹種解決矛盾的程序,只是幫助雙方通過協商解決糾紛,而不是為他們做決定。

二、家庭矛盾找哪個部門調解?

家庭矛盾的話,找當地的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調解,因為村委會會有人民調解委員會。人民調解委員會是解決基層人民內部糾紛的群眾組織,家庭矛盾屬於其調解範圍。

三、婚姻家庭糾紛調解的相關法律規定

第十七條中國人民民意測驗決議可以向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人民調解委員會也可以主動調解。壹方當事人明確拒絕調解的,不予調解。

第十八條基層人民法院和公安機關在受理適合通過人民調解解決的糾紛前,可以告知當事人向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第十九條人民調解委員會根據調解糾紛的需要,可以指定壹名或者數名人民調解員進行調解,當事人也可以選擇壹名或者數名人民調解員進行調解。

第二十條人民調解員根據調解糾紛的需要,經當事人同意,可以邀請當事人的親屬、鄰居、同事參加調解,或者邀請具有專門知識和經驗的人員或者有關社會組織參加調解。

人民調解委員會支持公道正派、熱心調解、群眾公認的地方人士參與調解。

第二十二條人民調解員可以根據糾紛的不同情況,采取多種方式調解民事糾紛,充分聽取當事人陳述,解釋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耐心引導,在當事人平等協商、互諒互讓的基礎上提出糾紛解決方案,幫助當事人自願達成調解協議。

第二十五條人民調解員在調解糾紛過程中,發現糾紛可能激化的,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防範措施;對可能引發治安案件或者刑事案件的糾紛,應當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第二十六條人民調解員調解糾紛,調解不成的,應當終止調解,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告知當事人可以依法通過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徑維護權利。

第二十七條人民調解員應當記錄調解情況。人民調解委員會應當建立調解工作檔案,將調解登記、調解工作記錄、調解協議等材料歸檔。

法律客觀性:

婚姻家庭糾紛調解處理原則1。法律原則婚姻家庭糾紛涉及個人和家庭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國的傳統道德規範大多是針對婚姻家庭生活領域的。隨著中國現代化的不斷進步,婚姻家庭領域的道德觀念也在迅速變化,許多封建思想被摒棄。婚姻法頒布實施後,法律加強了對婚姻家庭關系的調整,以平等保護家庭成員的合法權益。因此,婚姻家庭糾紛的調解不能違反婚姻法的強制性規定,要特別註意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避免傳統人身依附思想和“三從四德”封建思想的殘余。2.公平原則無論是夫妻反目還是親子矛盾激化,背後的原因往往都很復雜。相應的,婚姻家庭生活的內容也是豐富的。發生矛盾時,往往不容易分清是非,事實往往模糊不清。所以調解糾紛要做到公平優先,基本衡量家庭成員的優劣和對家庭的貢獻,促進雙方協商的可能性。只有有效貫徹公平原則,雙方才能建立對調解的信任,並願意通過調解找到解決糾紛的可能辦法。3.婚姻自由的原則。婚姻自由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是我國憲法賦予每個公民的權利,任何人無權幹涉。因此,在進行調解時,應當堅持婚姻自由的原則,對各種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進行批評教育。4.自願調解的原則是自願,任何手段強迫當事人都是違法的。當事人可能做出違背道德的行為,應當受到社會唾棄,受到批評教育;如果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法律的規定,就應該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處理,不能強制要求他們承擔責任。社區調解作為壹種解決矛盾的程序,只是幫助雙方通過協商解決糾紛,而不是為他們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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