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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民法典編纂熱點問題:為美好生活保駕護航

民法典導讀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是壹個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真實寫照。自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編纂民法典的要求以來,新中國歷史上第壹部民法典的編纂牽動著每壹個人的心,在繼承中發展,在整體中創新。今天我們就來看看2020年民法典編纂的熱點問題:為美好生活保駕護航。

以人為本,完善法制;

“民法典的編纂緊緊圍繞公民基本權利的確立、實現、保護和救濟,豐富和完善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事法律體系,處處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長王俊峰說。

王俊峰認為,每壹部民法典草案都從有效保護人民民事權利、維護社會關系和諧穩定出發,對完善緊急情況下財產征收、合同相關權利義務、物業服務企業責任和業主義務、侵權責任等方面的規定提出了有針對性的建議。,並將公民權利法定化,將法定權利具體化。在總結以往立法經驗的基礎上,有許多新的突破和亮點。

以“高空墜物”事件為例,侵權責任法草案明確了各方的責任劃分。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對可能造成危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同時還規定了建築物管理人應當履行安全保障義務和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這有利於充分保護被侵權人的合法權益,引導公民自覺提高社會公德和法律意識,動員各方面力量參與社會治理。”王俊峰說。

民法典對人格權單列壹章,突出了對人的健康權、名譽權、隱私權等重要權利的保護。王俊峰認為,這是民法典的壹大創新,體現了國家對加強人格權保護的重視,凸顯了以人為本的價值理念,順應了新時代人民的呼聲。人格權草案三審稿將“隱私”定義為“自然人不希望他人知道的私人空間、私人活動和私人信息”,擴大了隱私保護的範圍;將同樣具有識別特定自然人功能的“電子郵件地址”和“行蹤信息”納入個人信息範圍,使個人信息的保護更加全面、嚴謹和細微。

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的婚姻觀念也在發生變化,婚姻家庭糾紛逐漸增多。婚姻家庭民法典草案規定了離婚冷靜期制度。“離婚冷靜期制度的建立,有利於盡可能挽救當事人的婚姻,避免當事人因沖動而草率離婚,強化當事人的家庭責任,維護和促進婚姻家庭關系的穩定。”王俊峰表示,民法典草案承載著人民的期待,凝聚著幾代法律人的夢想,將提交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必將為依法治國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堅實保障。

匯聚智慧,得到各方高度認可:

編纂民法典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確立的壹項重要立法任務。根據工作安排,民法典編纂采取“兩步走”的方式,即首先制定民法典總則,然後編纂民法典各分編,最後形成統壹的民法典。面對這本“社會生活百科全書”,立法機關是如何“精雕細琢”的?

“民法典的立法過程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生動實踐。”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民法室主任黃衛表示,自2015開始民法典編纂工作以來,在黨中央的統壹領導下,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具體部署,立法機關認真開展調研,廣泛深入開展調研,通過多種形式聽取意見建議,不斷完善草案。

“集思廣益”是民法典編纂的壹個明顯特征。黃衛舉例說,在起草《婚姻家庭匯編》的過程中,針對社會廣泛關註的法定結婚年齡問題,除了認真研究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外,為進壹步提高立法決策的科學性和準確性,立法機關還委托國家統計局社情民意調查中心對公民結婚意向年齡進行了專項調查。

事實上,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相關草案後,立法機關都在中國人民代表大會網站上公布了草案全文,征求公眾意見。據初步統計,自2065438+2008年8月民法典各分編草案提交常委會審議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先後7次公布民法典各分編及草案,共收到410349人的意見和建議951607條。針對這些意見和建議涉及的問題,立法機關進行了認真研究,並在草案修改過程中予以反映。

立法要實事求是,符合社會現實。黃衛介紹,立法機關多次到地方開展立法調研,聽取地方對法律草案的意見和建議。在起草民法總則和編纂民法典各部分的過程中,我分赴各地開展立法調研,召開座談會,深入社區、居委會、企業、高校等基層壹線,聽取意見建議,認真吸納。同時,按照黨中央的統壹部署,成立了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市政法委牽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法學會參加的民法典編纂協調小組,定期召開專題會議。

“在民法典侵權責任編的過程中,如何完善高空墜物相關規則,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高度關註。”黃偉表示,針對高空墜物事件頻發,嚴重侵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情況,立法機關在原《侵權責任法》規定的基礎上,認真研究了國外相關立法規定,召開了有關部門、專家學者、物業服務企業、業主代表等各方參加的座談會,並赴相關地方進行專題調研。最後,草案的相關條款得到了完善,得到了各方的高度認可。

編纂法典,填補立法空白;

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會長王黎明表示,制定中國自己的民法典是幾代民法學者的夢想。現在,這個夢想就要實現了——即將召開的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將審議民法典草案。

"這是新中國立法史上的壹個裏程碑."王黎明說,民法典是新中國成立後第壹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壹部基本的民事法律規範。民法典草案分為總則、財產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和侵權責任七個部分。它立足於中國的實踐,借鑒了其他國家的立法經驗,體現了中國民事立法的應有水平。

據王黎明介紹,我國立法機關曾多次啟動制定民法典的工作,但由於當時經濟社會發展的制約,采取了“先零售後批發”的策略,即先制定物權法、合同法、侵權責任法等單行民事法律,再在此基礎上編纂民法典。但是,民法典的編纂不是簡單的“法律匯編”,而是壹個科學合理、邏輯嚴密、內在壹致的體系,以整合現有單項民法的全部內容,填補某些領域的立法空白。

“編纂有助於解決單行法不完整、不系統、不協調的問題,解決顧此失彼的法律沖突。”王黎明說,民法典的編纂將為司法機關提供全面、權威、系統的裁判規則;對於公眾來說,它將引導和規範各種民事行為。

“民法典草案中設立單獨的人格權編,是我國民法典編纂的壹大亮點。適應互聯網和大數據時代對人格權保護的需求,應對當前人格權保護面臨的各種挑戰。它具有中國特色和中國智慧。”王黎明舉例說,民法典草案建立了侵害人格權的禁令制度,法院及時發布侵害人格權的禁令,有利於受害人得到及時救濟。

王黎明說,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編纂民法典的決定後,立法機關做了大量工作,法律界人士積極建言獻策,為立法獻計獻策。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審查並修訂了所有版本的民法典。目前,壹部完整的民法典草案已經成熟。編纂民法典就是要立法為民,把人民的意願放在第壹位,充分體現人民的利益,最大限度地為人民謀利益。期待民法典早日出臺,為全面依法治國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撐,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奠定經濟發展的基石;

“民法典為法院做好民商事審判執行工作提供了基本依據。”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劉桂香認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民法典在法律體系中占據基本法的重要地位。它是促進和保障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有序發展的重要法律基石,也是法院審理和執行民商事案件最重要的實體依據。

通過編纂民法典,完善了我國民商事領域的基本規則,不僅為廣大人民群眾的民商事活動提供了基本遵循,也為人民法院做好民商事審判執行工作提供了全面細致的法律依據。“民法典是公民權利的宣言書,為人民法院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提供了基本指南。”劉桂香說,民法典調整和規範平等主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以權利為本位,系統規定了確認權利、行使權利和保護權利的規則。比如《民法通則》第五章就對民事權利做了具體規定。通過列舉人身權、財產權、知識產權等民事權利,突出了對民事權利的尊重,加強了對民事權利的保護。

“民法典鮮明地體現和發揚了中國特色、時代精神和民族精神。同時,它是完善市場秩序,維護交易安全,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的基本法。”劉桂香說,比如,誠信是人類社會幾千年傳承下來的道德傳統,也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基本要求。民法之所以能成為市場經濟的基本法,在於市場經濟是壹種建立在誠信基礎上的契約經濟。民法典草案在總則部分倡導誠信的價值原則,在物權部分和合同部分的諸多具體條款中建立誠信導向機制和失信懲戒機制,不僅為市場經濟提供了司法審判和執行指導,也為誠信價值觀營造了法律環境。

劉桂香認為,《民法典》與該國其他領域的法律規範壹起支持國家治理體系。通過民法典的編纂,將進壹步完善我國民事法律規範體系,為推進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現代化提供強大動力,也為不斷滿足各類市場主體多元化司法需求提供有力的制度基礎和規則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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