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學歷落戶。
根據學位和獲得學位的時間差,學位結算可以分為幾種情況:
大學學位
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專學歷的畢業生,可在畢業當年的65438+2月31之前,在工作單位所在地區申請落戶。非大專學歷且年齡在35周歲以下,可在成都郊區落戶。郊區包括新津區、簡陽市、都江堰、彭州、邛崍、崇州市、金堂、大邑、浦江。
學士學位或以上
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且45周歲以下,學歷可落戶成都市任何區域。另外,博士後落戶成都沒有年齡限制。
第二,技能定了
成都市技能人才是指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外註冊,持有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在成都市法人單位工作,匹配技能崗位的人員。這裏所說的國家資格證書是指技能證書,不包括專業證書。比如:電焊工、電工、美容師、茶藝師等。結算條件:
在同壹單位連續工作滿2年。(以查成都社保為準,或提供近2年四川省社保清單,並加蓋省社保經辦機構鮮章。)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非成都行政區戶口。
獲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現單位推薦。(如果用人單位是第三方人力資源公司派遣,必須由用人單位和派遣公司雙方推薦。)
三是專業技術人員落戶
簡單來說,題目定了。要求在本市同壹用人單位連續繳納社保1年以上,經單位推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後辦理戶籍。
第四,人才綠卡入戶
凡成都市產業、企業發展急需人才到成都工作的,均可申請成都市人才綠卡。有成都人才綠卡就可以落戶成都。
第五,積分落戶
根據《成都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經市政府批準,2020年居住證積分分數線為140分,有效期至2021年8月27日。
落戶條件: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連續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滿5年及以上。
無犯罪記錄,未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
第六,買房落戶
這種結算方式主要是針對2017 12 31之前已經在成都買房的人。2065438+2004年6月1買商品房或二手房建築面積70_如果壹個家庭遷入壹人以上,則遷入人口人均住房建築面積應為27.82_。
從2065438年6月1日至2065438年2月31日。
商品房或二手房建築面積90_以上可落戶。
七、避難定居。
包括夫妻落戶、未成年子女落戶、老年父母隨子女落戶。
八、其他談妥。
主要是關於公職人員、軍人、離職(退休)、準遷、出國人員、高層次高技能人才的調動和招聘。
法律依據:
成都市戶口登記管理辦法(試行)
第三條符合國家規定的下列條件之壹的人員,可以申請將戶口遷入本市。
(a)人員的調動、安置和征聘
1.經組織、人社部門批準面向本市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舉、公開招聘、聘用和調入。
2.中央、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在成都市按權限調入、招聘到本市工作。
3.離休幹部由省、市老幹部局批準安置。
4.因工作或工作調動遷出戶口,本人或直系親屬在本市有合法穩定住所的退休人員。
5.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當年招收的學生。
6.原戶籍在本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7.工作單位已落實在本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二)軍人安置,家庭成員。
1.符合安置條件的軍隊轉業幹部及其配偶和未參加工作的子女。
2.符合安置條件進入城市的退役士兵。
3.符合安置條件進入本市的隨軍家屬。
4.無軍籍的軍隊離休幹部、退休職工及其符合安置條件的配偶、子女進城。
(三)避難或者收養的人。
1.與本地人結婚並在本市連續居住3年。
2.未成年人投靠他們的父親或母親。
3 .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且身邊無子女,需要依靠成年子女的。
4 .被本市戶籍人員收養並辦理了合法收養手續的未成年人。
5.父母因工作調動到青海、西藏等高原地區,未成年子女因無法適應高原氣候無法帶大,需要遷回父母原戶籍所在地,由本市直系親屬撫養。
通過避難或者收養方式申請入學的,避難者、被避難者、收養者、被收養者及其直系親屬中,應當有壹人在本市有合法穩定住所。
(四)來蓉定居的外籍人員(境內)
1.未取得外國國籍或永久居留權,回國恢復戶籍的原城市戶籍人員。
2.取得《歸僑證》來華定居的華僑。
3.已取得《原大陸居民赴港澳定居批準通知書》的港澳居民,已取得《定居批準通知書》和《臺灣省居民定居證》的臺灣省居民。
4.獲得中國國籍的外國人。
(五)根據國家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確定的高層次、高技能人才,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六)博士後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七)原戶籍在本市的刑滿釋放人員,可以申請恢復戶籍。
第四條符合下列我市人才引進條件之壹的人員,可以申請將戶口遷入本市。
(壹)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年齡45周歲及以下。
(2)在國(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員。
(三)在本市同壹用人單位工作兩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由單位推薦,人社部門認定。
(四)取得“榮成市人才綠卡”的人員,應按規定申請入戶。
第五條根據《成都市居住證積分入戶管理辦法(試行)》取得積分入戶資格的人員,可以申請將其戶口遷入本市。
第六條本辦法所稱合法穩定住所,是指具有合法產權的房屋、直接管理的租賃國有公房和職工所在單位具有合法產權的房屋。
本辦法所稱直系親屬,是指本人的配偶、子女、孫子女、父母、祖父母、配偶的父母和子女的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