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壹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
2.第二部分
刑法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引渡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
3.第三部分刑事訴訟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NPC常務委員會關於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規定的罪行行使刑事管轄權的決定
4.第四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行政訴訟通則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5.第五部分
檢察機關國家賠償的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國家賠償費用管理辦法》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認真貫徹執行《人民檢察院刑事賠償規定》的通知
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同賠案件若幹問題的解釋
6.第六部分是檢察機關管理法規和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在全國檢察機關實行二級檢務公開”的決定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務公開”的具體實施辦法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關於進壹步深化人民檢察院檢務公開的意見》的通知
7.第七部分
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的法律法規及司法對策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偵查案件範圍的規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重要案件線索初查的規定。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進壹步規範涉港澳案件偵查工作的通知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調整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案件偵查分工的通知;最高人民檢察院辦理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案件的若幹內部限制
8.第八部分
檢察機關偵查監督程序的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
第二,批捕後檢察院到法院需要多長時間?
根據辦案的程度。法律規定,逮捕後對犯罪嫌疑人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兩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審結的,經上壹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可以延長壹個月。
三、檢察院管轄的案件範圍
1.對嚴重破壞國家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統壹實施的叛國、分裂國家和嚴重犯罪案件行使檢察權。
2.調查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3.審查公安機關偵查的案件,決定是否逮捕、起訴或者免予起訴;監督公安機關偵查活動的合法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壹百五十六條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兩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審結的,經上壹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可以延長壹個月。
第壹百五十八條對下列案件的偵查,依照本法第壹百五十六條規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延長兩個月:
(壹)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復雜案件;
(二)重大犯罪集團案件;
(三)重大、復雜的流竄作案案件;
(四)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復雜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