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23時30分左右,天津濱海新區開發區海瑞公司危險品倉庫發生爆炸,造成重大人身和財產損失,震驚全國。人們以不同的方式為天津默哀祈福,祝願逝者安息,生者堅強,事件能夠盡快得到處理,事故原因能夠迅速查明,人員的法律責任能夠得到嚴厲追究。現在,我們對爆炸進行了法律分析。本文從法律責任的角度,對不同的責任主體、不同的責任類型以及責任的追究和承擔進行了初步分析,並向地方專家求教。壹、責任類型可能發生的事故可能涉及刑事責任、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和紀律處分。1.刑事責任:我國刑法第134條規定,因生產經營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侵犯公民民主權利、人身權利和瀆職犯罪立案標準的規定》第1條,造成壹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傷,或者造成經濟損失五萬元以上的,可以立案偵查。負有監管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的規定,以瀆職罪定罪處罰。2.行政責任:承擔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的機構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工作人員、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違法違規,尚不夠刑事處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3.民事責任: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六條、第六十九條、第七十二條規定,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致人損害的,所有人、占有人、使用人、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民事責任。產品本身存在缺陷的,應當追溯缺陷產生的原因,根據《侵權責任法》第41條、第42條、第44條的規定,生產者、銷售者、運輸者、保管者有過錯造成產品缺陷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排放汙染物汙染土壤、大氣、海水,造成相對人利益損害的,依照《侵權責任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由汙染者承擔環境汙染侵權責任。4.紀律處分: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違反黨紀,可以單獨給予紀律處分,也可以與追究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相結合。根據《紀律處分條例》第10、133條規定,不認真執行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消防等法律法規,發生爆炸、火災、交通安全、建築質量安全、礦山安全等事故並造成重大損失的,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二、可能的責任範圍1、刑事責任範圍分為兩個等級。根據刑法第134條規定,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說,這個罪名的最高法定刑是七年。這壹量刑明顯極輕,與此事件造成的特別嚴重的社會危害不相稱,不足以震懾犯罪,也不足以遏制我國安全意識薄弱、惡性事故頻發的現狀。根據《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國家工作人員玩忽職守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行政責任的具體形式和範圍多種多樣。根據2065年2月65日,438+04,65,438+0實施的最新《安全生產法》第六章的規定,此類行政責任包括限期整改、停業整頓、罰款、吊銷許可證、暫停或取消資格等。發生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可以處生產經營單位上壹年度收入80%的罰款。對安全生產負有監管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也可以依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七條、《公務員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六條的規定,給予降級、撤職或者開除處分。3.民事責任包括財產責任和個人責任。財產責任包括恢復原狀、同種賠償、折價賠償等。折扣壹般遵循以下原則。如果有國家價格,那就是國家價格。只有市場價格的,按現有市場價格執行;對於壹些沒有市場價格的特殊物品,壹般要送到相關部門進行特殊定價,作為賠償的依據。人身損害賠償方面,根據《侵權責任法》第16條,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人生活輔助器具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支付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具體計算方法和要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有詳細的專門規定,非常便於讀者參考,劍客不再贅述。4.紀律處分因後果和主體而異。《紀律處分條例》第133條規定,安全生產工作違法違紀,造成重大損失的,對直接責任人給予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造成重大損失的,對直接責任人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對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三。追究法律責任的方式方法1。責任追究程序:重大事故處理程序壹般可分為應急救援、善後安撫、事故調查、責任認定、人員處理五個階段。天津爆炸目前還在緊急救援階段,只有調查完畢,確定責任後才能追究責任。2.問責主體:行政部門壹般介入比較早,發現犯罪線索後才會移交司法部門。鑒於此案的特殊重要性,很有可能成立多機構參與的聯合調查組。普通重大事故由公安機關偵查,瀆職相關事故由檢察機關偵查。民事賠償是由當地政府直接牽頭拿出賠償方案,如果無法調解,就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3.受理法院: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和侵權結果發生地。所以天津壹般都是民事訴訟起訴。除非煙霧、灰塵、液體等。流向並落到河北或附近海域,且在天津行政區劃之外,相關受害人可以在侵權結果發生地起訴。4.訴訟時效:根據《民法通則》第135條和第136條的規定,損害民事財產權的案件訴訟時效為兩年,人身傷害的案件訴訟時效為壹年,並且人人都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因為有些受害者還在醫院接受治療,有些可能需要很長時間。根據《民法通則》第139條規定,當事人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直至其出院。四。其他幾個具體問題1。工作時間受損。無論妳是在天津工作還是去天津出差,只要是在工作期間受到傷害,無論妳所在單位是否購買了工傷保險,都可以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和第五章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因為工傷保險和民事賠償在性質、目的和功能上是不同的,兩者兼得並不矛盾,受害人在享受工傷待遇後可以向侵權人主張民事賠償。2.應急救援受到損害,企業人員在應急救援中受到傷害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15條認定為工傷。參照管理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工作人員發生工傷,費用由其所在單位支付。因公負傷或者犧牲的軍人,按照軍人撫恤優待條例辦理。3.員工受到傷害的,在用工期間受到第三方海瑞公司重大安全事故人身傷害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11條的規定,員工可以請求第三方海瑞公司賠償,也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方海瑞公司索賠。4、買了商業保險,有的單位和個人買了財產保險,有的個人買了人身保險。根據《保險法》第六十條的規定,因第三者海瑞公司對保險標的的損害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在賠償金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向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如果被保險人從第三者海瑞公司獲得賠償,保險人可以扣除被保險人從第三者獲得的賠償金額。但《保險法》第四十六條規定,被保險人因第三者的行為發生死亡、傷殘、疾病等保險事故的,保險人向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支付保險金後,無權向第三者追償,但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權向第三者請求賠償。值得註意的是,根據《保險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人身保險合同向保險公司請求賠償的訴訟時效為五年。5.責任的重合。在刑事責任、行政責任、民事責任,三種責任都涉及的情況下,是有順序劃分,還是“以刑補民”,還是“只打不罰”?對此,《侵權責任法》第四條規定,侵權人因同壹行為應當承擔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的,不影響依法承擔侵權責任。侵權人的財產不足以支付同壹行為的,由侵權人先承擔侵權責任。這無疑有利於保護所有民事主體的相關權益。